2014-01-15

軍法弄得掉,遠通為什麼搞不掉?

四年前,我愛上了國民黨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a] [b],現在也快要愛上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睡覺前,最後一個想到的是他,醒過來第一個想到的,也是他,如果這不是愛,什麼才叫做愛?

我要先破題。遠通為什麼搞不掉?準確的答案是:只看大家要不要。

如果要,其實很簡單:
第一步,全民串連拒裝 eTag。(千萬不要以為裝了就沒事,搞不好更麻煩!)
第二步,全民串連開始揭弊。
台灣的 NGO 社運團體近年來如雨後春筍,最近也練了一次兵,把軍審法修掉了 [c]。還沒有練習過的對象,是大財團。遠通電收是個很好的練習標靶。我不敢奢望所有台灣公民群起為幾個跟自己的生命完全不會有交集的弱勢者說話,例如關廠工人、原住民、華光社區居民,或是因為遠通電收蠻橫而陷於生活困境的 900 名國道收費員。但是,現在的情勢就跟洪仲丘案有點類似了,因為火正燒在自己家門前。

那麼遠通電收現在在幹嘛呢?我很確定,他們在唱一首很有名的義大利詠嘆調,名叫〈Nessun dorma〉(徹夜未眠,想聽的,YouTube 聽不完,找不好還可以找到有歌詞的)。

剛剛看了一下《新聞面對面》,就想說,有一些基本觀念,很值得幫忙澄清一下。

首先,無論是 OBU (on-board-unit, 機上盒) 還是 eTag,都是 ETC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電子收費)。(這一點其實是要跟陳敏鳳講的 XD)

OBU 跟 eTag 基本上都是提供國道用路人一個「電子身分」(electronic ID)的比較可靠的辦法。因為電子編碼方便傳輸,具有檢查錯誤的可行性,就像我們的身分證號碼有個檢查號一樣。唯一的電子身分才是收費的可靠辦法。就像你不能看一個人的長相課稅,而是必須看他的身分證字號來課稅。

那麼 OBU 跟 eTag 有什麼不同呢?OBU 是一個要插電的、所謂「主動的」機器,它所發出的電子信號可以比較強,ETC 系統探察過路人電子身分的時候,會比較方便,也比較可靠。eTag 是一片薄薄的、本身不接電源的、所謂「被動的」元件,它之所以可以發送用路人的電子身分給 ETC 系統,是因為吸收來自於 ETC 微波的能量,也因此,它發射電子身分的能力很有限,比較容易出錯。

以前用 OBU 的時候,可以裝,也可以不裝。裝的人,就開過為 ETC 設的收費闡門;不裝的人,就開過人工收費闡門。那麼你會問,我不裝,然後去開 ETC 收費闡門,那它不就收不到我的錢了嗎?這個問題很重要,而且很關鍵。沒有裝 OBU 的人,開過 ETC 專用闡門,就是違反規定,企圖規避收費。違反規定怎麼辦?那就必須「執法」(law enforcement)。「執法」的意思,不外乎就是「抓到了,就罰款」。這是一個世界上很通行的標準作法。

現在真正的問題來了。怎麼抓?這就是通常為什麼會有所謂的「車牌辨識」。事情其實沒有我們一般人想像得那麼簡單,舉例來說,通常不只必須裝個照相機在那邊,等著拍人家的車牌,然後就去告發他,或是由國道警察攔截他,而是還要有其他的一大堆感應器,例如雷射測距、測速等等。要先知道有移動中的物體在偵搜範圍內,以特定的速度接近;要進一步探測,它是不是一部必須收費的車輛。例如,德國系統會偵測它的車型,因為他們只對大型車輛收費。接下來,還必須要先用很多奇奇怪怪的方法確定,這個移動中的物體上掛著一個所謂的「車牌」,這個他們常常叫做 "plate finder"。確定有一個車牌之後,就要調整照相機裡的很多參數,準備好好地拍一張清晰的照片。這當然也沒有那麼簡單,因為典型的商業系統常常是要拍好幾張,然後「計算」出一張可能是最清晰的,再把照片儲存起來。那下雨天視線不佳,或是半夜昏昏暗暗的,怎麼辦?他們通常是不會用一般的可見光攝影機拍照的,他們當然會選一個比較不會受到天候以及照明環境影響的波長來拍照,通常,近紅外線是個可行的選擇。那如果我不裝 OBU,開車闖 ETC 闡門的時候,故意忽快忽慢、蛇行,或是車多的時候,緊緊地擠在前一輛車後面,會逃得掉嗎?標準答案是:你所想得到的每一樣花招,對於車牌辨識系統,都是一個挑戰。為了「執法」(law enforcement),必須提高車牌辨識率,所以最安全的作法,是發車牌的時候,就發給車主一種所謂 "camera optimized plate",就是說,預先讓車牌跟辨識系統相互配合。「預先」?這不是台灣政府最擅長的強項嗎?答對了!所以,幾乎可以確定,我們的車牌並沒有 "camera optimization" 的全面性考量。

喔,扯那麼一大段,重點在於,一、車牌辨識(ALPR, Automatic License Plate Recognition)的辨識率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就連遠通自己公布的辨識率...,大家住台灣那麼久了,還不知道怎麼樣面對數字跟廣告嗎?在台灣,公然撒謊是不需要負責的,可別那麼健忘。二、車牌辨識通常是用來做 law enforcement,遠通的官方網站也把它叫做「執法模組」。三、執法,通常不採取百分之百執法,像德國,它也只在一部分闡門抽檢,一方面是辨識能力的問題,另一方面是它不需要百分之百執法,就可以達到目的,為什麼?提高罰金就夠了。

哇!光是以前的 OBU 系統就扯那麼久了,不行,天已經亮了,我得快一點。

我剛才把「還」那個字加粗,是為什麼?是因為遠通現在把車牌辨識系統也拿來當「收費模組」,但是他們「還」是把它稱為「執法模組」... 不行,腦筋愈來愈鈍了,反正,台灣現在是「超日趕德」,先是核四比日本的還要安全,再來是國道電子收費比德國還要厲害,可以看看遠通自己的官網 [1]。還有,必須講的,一定要講。國道電子收費,這麼重大的系統,可以搞成這副德性,你真的要看到核四運轉嗎?跟核災是不能重貼、查帳、退租、退費的...

後記 2014-01-22

上次講了一大堆,不知道有沒有寫清楚。其實我真正的重點就是:
這是個無可救藥的系統。
這種系統是任何「政府」都搞不出來的,只有在「無政府」的地方,才會誕生這種鬼!

我上次引用了遠通的官方網站,顯示說,遠通也把車牌辨識稱為「執法系統」(law enforcement module)。這就是要證明說,遠通也是抄襲,也不得不抄襲,國外最先進的 approach。因為現在的科技狀況,只能夠這樣子。但是遠通卻把它拿來當做收費系統用。

國際上最通行的電收系統,到底是怎麼樣子?就是,想要百分之分收費的,只能用電子 ID。不管是以前紅外線的 OBU,還是現在 eTag 的 RFID,這是確認使用者 ID、且難以偽造的最可靠、最無爭議的方法(就像身分證)。上次已經舉過例了,你不能光憑一個人的長相就傳人家出庭,或是就在手術房開始動刀。在這種情形下,最標準的作法是,嚴格規定每個用路人都要有一個電子 ID(不管用什麼)。對於沒有 ID 的,則視為違規,加以部分執行。部分執法不需要百分之百,可以提高罰款的方式嚇阻。這時,執法的方式就可以使用電子車牌辨識。要知道,不管是不是自動化,車牌辨識問題很多,而且爭議性高(「不能說我長得像通緝犯,就要把我怎麼樣」)。

那現在是什麼情形?遠通居然搞成… 嘿嘿嘿,把本來應該用於抽查「執法」的手段(車牌辨識),拿來做為百分之百收費的用途,國人居然也以為他們真的做得到百分之百收費。也就是說,在台灣,當他們在那邊喬來喬去,決定這樣幹的時候,就註定了這個系統一出生,根本就是要拿來隨機收費的。就是來亂的!說白一點,就是這樣!

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會「喬」成這樣子,但是可以想像的,就是政府那一方堅持一定要什麼時候開始啟用(而且百分之百),遠通堅持說辦不到,但是政府硬是要,然後就私底下承諾,如果可以通的話,這個 ok,那個「再說」,我保證不會為難你…

所以我才說,碰到這種事情,你還可以退租、不裝、拒裝、查帳、退費。碰到核反應爐,你一點機會都沒有!我們可以確定他們的搞法是一樣的!

後記 2014-01-28

剛剛在看《新聞面對面》,他們還是繼續在追遠通跟 eTag 這個事情,害我心裡面又癢癢的,想要再做一次更簡單的總結。為什麼我說這是個無可救藥的系統?無可救藥的並非個別的技術問題,而是錯誤的期待,加上官商的惡搞

官商惡搞的結果,導致他們居然決定,eTag(或是任何其他形式的電子 ID)可以裝,也可以不裝 [10]。這是現在最要命的。

讓我們來複習一下,把收費闡門拆掉,把收費員全部解雇,是什麼意思?這就是說,他們打算百分之百電子收費。在這同時,卻又決定,eTag 可以不裝 [10]。這又是什麼意思?這意味著,賦予整個電子收費系統一個 mission impossible,也就是說,一個不可承受之重,根本就是在技術上無法達成的任務。

要知道,「百分之百收費」而且「可以裝,也可以不裝」,對系統是什麼負擔嗎?只要想像一下,當任何一部車子接近收費門架時,系統不知道來車到底有沒有裝,因為它可以裝也可以不裝。結果呢?這種出發點創造了「車牌辨識系統」與 "RFID" 幾乎必須同時啟動的 condition,而且對於每一部來車都是一樣的狀況。所以請注意,「可以裝也可以不裝」這句話比大家想像中的,還要沉重得太多。

另一方面也必須了解,「車牌辨識」是一個極不穩定、不可靠、高度爭議的東西。從事「計算機視覺」(computer vision)或「影像辨識」(patttern recognition)研究工作的人,甚至把這種問題叫做 "ill-posed problem"。所以,車牌辨識基本上只能拿來做為輔助的工具,一般而言,它只被用來做部分的 law enforcement,而電子 ID 才是電子收費的主角。現在全都亂了套了。這是無解的。不在於技術,而在於錯誤的期待跟惡搞

我預期中的爭議,這兩天已經見報了。就是車牌上的 K 或是 X 如何如何。大家還在討論說,這連肉眼都分辨不出來。看吧,因為它是個 "ill-posed problem"。現在不只是高度爭議的問題,而且居然演變為,因為遠通的錯誤而受害的車主,還必須自己提出不在場證明。舉證責任居然落到沒有上路的車主身上!現在的情況演變為,一個民間公司居然可以隨機要求任何一位車主提出 alibi 天哪!我在想的根本不是電子收費系統,而是核四。

有朋友氣急敗壞地跟我說,為什麼我必須被迫懂得這些東西?什麼影像辨識、什麼 "ill-posed problem"、什麼反應爐、什麼核廢料的… 我說,沒錯,你本來是不需要的,問題在於,你沒有一個可以信任的政府。活在當代的台灣,就是這麼辛苦。


Related Articles

[a] 2011-07-18 中國國民黨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1/07/blog-post.html

[b] 2013-07-04 知道哪些人是狗官嗎?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7/i-maledetti.html

[c] 2013-08-12 修軍事審判法無關轉型正義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8/military-justice-law-vs-transitional-justice.html


External Links

[1] 德國VITRNOIC 來訪 大力讚揚遠通執法系統之嚴謹, 遠通電收官網, 2008-01-09
     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dd24384fce0124e9bac59f0b6b
德國VITRNOIC 來訪 大力讚揚遠通執法系統之嚴謹97年01月09日
【台北訊】遠通電收今(09)表示,依據與政府簽訂合約之內容規定,國內ETC電子收費系統須於民國101年12月進入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也因此,遠通電收積極與實施高速公路ETC 及多車道自由車流之國家進行交流。目前相關技術最成熟的德國,負責德國電子收費系統執法面的VITRNONIC公司交通技術部經理Daniel Scholz,這兩天來台與遠通電收進行技術討論,對於目前遠通電收執行可收費成功率高達99.98%,表示不可置信及讚賞,因為在德國的經驗,目前的標準約為95%,而如果為了追討用路人欠費,執法單位將付出過多費用,不符合經濟成本效益。

2004年8月,德國在總長12,0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建置完300個ETC門架,原已經在高速公路實施多車道自由車流的德國,自此邁入ETC電子收費階段,德國高速公路收費對象是德國境內以及鄰國通行的大型車輛,相當特別的是,德國對於扣款採取 [後付式], 而對於執法系統則採取[抽樣啟動執法機制],也就是每日德國政府啟動執法功能的門架只佔全數之20~30%,(約是60 到90個門架不等) 這樣的抽樣執法制度與目前台灣現行需達到100%執法相當不同;Daniel Scholz表示:「就算德國政府設立100%執法門檻標準,還是會有駕駛人沒有裝設OBU,為了追討極為少數的通行費用所需付出的精力,相當不符合經濟成本及效益。」也因此,德國設立高額之罰款制度作為因應隨機抽樣性執法衍生的配套措施,若駕駛人被抽查未遵守規定繳交通行費用,須繳納通行費用之400倍的罰金。
德國電子收費系統整體運作的設備與台灣相同,包括車輛辨識系統、車型偵測系統、車牌辨別系統以及OBU交易資料 (德國ETC不當場扣款,採後付式制度),而在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為求準確並即時偵測車輛好進行紀錄,VITRONIC利用雷射偵測監控系統,目前的車輛偵測準確率可達99.8%之水準,其他運作之系統準確率也皆達到相當程度水準,如下述:
德國現行ETC系統的準確率
德國現行ETC系統雷射光偵測系統工程期間更改事項錄影稽核系統整體可收費成功率
準確率99.98%95~97%93~95%95%
Daniel Scholz於訪談中再次強調:「ETC電子收費系統若要進入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同時須符合100%之執法要求,這是相當不聰明,且對於負責執法之單位而言是一相當大之困擾。」此一說法與去年11月來台參訪的Toll Collect成員意見不謀而合。其中Daniel Scholz也說明,就算是科技,也無法百分之百的精確,為了達到100%的高標準,不僅在執法系統有極高困難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追求100%完全執法所花費的人力、精力是完全不符合經濟效益成本,對他們而言,要100%的執法,是難以置信的成本觀念。
德國ETC目前採行以GSM/GPS為基礎,並配合DSRC來進行整體電子收費系統之運作,對於仍未裝設OBU之大型車輛,搭配人工登記方式來向駕駛人收取通行費用,而目前國際上包括法國、澳洲等國家也都採行與德國相同之設備進行多車道自由車流系統運轉。
「就算科技再怎麼精進,也不能、不應設立100%執法要求。」Daniel Scholz強調,而德國目前也執行錄影稽核制度,以追求更完美之運作模式。遠通電收表示,國內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擬訂於民國101年12月啟動,在此時間內,遠通電收將會秉持著學習心態,積極與國際間已在實行多車道自由車流之國家進行交流討論,了解他國之長處,化為鞭策自己的動力,知悉他國遇到之難題,提醒自己做好準備,以免遇到類似問題而措手不及,盼可建立一套最適合國內環境發展並便利用路人使用的優質電子收費系統。
  德國  台灣
高速公路距離總長12,000公里1000公里
門架數量300個約300個
啟用時間(收取費用對象)2004年8月(大車)2006年2月(大、小車)
[2] 【獨家】被駭攏係假! 遠通APP漏洞惹禍, 蘋果日報政治中心, 2014-01-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115/327006/
今年元旦eTag系統發生當機事件,遠通電收對外聲稱是因駭客攻擊計程收費App導致。但《蘋果》今取得被行政院列為「密件」的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調查報告,認為並非駭客惡意攻擊,而是當Android系統使用者開啟遠通電收APP註冊時若連線中斷,APP就會持續連線,才導致大量連線。

對遠通聲稱每1秒鐘受到65萬次攻擊、3.5小時內遭受82億次攻擊,該報告也釐清,82億次是遠通以1月2日凌晨4點58分的瞬間最高連線數量計算,「非每1秒鐘皆有65萬次連線」,因此遠通計算的82億次「似乎不合常理」。

報告提及,遠通電收APP開發公司指出,使用Android系統手機、平板電腦的使用者初次連線到該APP時,會先連線到後端伺服器註冊1個唯一識別碼,若註冊失敗,設定每1秒都會重新嘗試連線,持續連線到註冊成功為止,「並未妥善針對連線錯誤進行程式例外處理」。

調查報告指出,「並未發現任何DDoS(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攻擊的殭屍電腦」,調查人員發現是遠通舊有防火牆無法負荷遠通電收eTag的APP正常連線,而1月1日至2日後端伺服器連線來源共有36萬5535個不同IP,其中IP來自台灣的共有36萬1247個、共連線228萬1401次,因此每個單一IP連線次數並不多,且大部分為手機或平版電腦,「推測應為正常APP連線狀況」。
[3] [爆卦] 遠通說被駭82億次的內幕(之回應), PTT, 2013-01-10
     http://disp.cc/b/163-79Td
fuckfetc:
Juniper Netscreen208 NS-208-001 Firewall
Specification
NS-208-001
Maximum Performance and Capacity

Firewall performance
375 Mbps

3DES+SHA-1 performance
175 Mbps

Concurrent sessions (Baseline / Advanced)
64,000 / 128,000

New sessions/second
11,500

Policies
4,000

Interfaces
8 10/100 Base-T 只有100mb
Juniper NetScreen-208 2002年上市 已停產
→ APPA   (編輯過)
[4] 小敏 有裝過eTag嗎, show wu, 2014-01-1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ZOgtIgWkyQ


[5] ASLE, [漫畫] 遠通參加世界駭客大會, 2014-01-11
     http://asleisureto.pixnet.net/blog/post/54594844

[6] 【台灣壹週刊】失業收費員悲苦過年 eTag草率驗證報告曝光, NextMediaTW, 2014-01-2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uGQkmGiZaA

eTag上路後問題不斷,成了最顧人怨的政策,而會一再出包的原因,就在驗證太過草率,本刊獨家取得一份驗證報告,發現eTag竟然只用「靜止不動」測試,送給高公局就矇混過關,完全沒有實車動態測試,連專家也痛批檢測「太粗糙」,難怪被民眾罵翻。但最可憐的還是在農曆春節前失業的800多名收費員,失去了穩定的收入,又要負擔家庭沈重經濟壓力,已有收費員因此燒炭自殺,收費員的家人朋友都很怕他們成為下一條eTag冤魂!
[7] ETC門架藍光不傷人眼 夜間補光角度朝地面 已調整降低光源落差, 遠通電收, 2013-05-08
     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b03d14278b013e839162f7002b
【台北訊】遠通電收表示,今年六月底將在縱向國道建置完成319座ETC感應門架,目前已興建超過兩百座的門架,部分門架於夜間進行補光系統的測試。遠通電收表示,補光設備是全世界ETC門架設備的必要設備,遠通自從七年前實施電子收費開始,即在電子收費車道採用最不影響用路人視覺感受的藍光作為ETC的補光光源;此外,ETC夜間補光設備距離通行的車輛前方約十公尺,角度朝地面,不直接對駕駛者的眼睛。

遠通電收表示,用路人感受到的藍光是ETC感應門架上的補光設備,當車輛進入ETC收費門架的感應區位,補光設備偵測到光線不足時,會自動補光,讓拍出之照片可清楚判讀前車牌。

目前遠通是以此光譜上的藍光為背景,部分測試的感應門架設備並且從今年二月起開啟補光設備。而為避免影響用路人,設備系統全天候啟動一半的補光亮度作為背景光,當車輛於夜間通過ETC感應門架時再補充另一半的閃光亮度,所以用路人感受到的光源落差已經降低許多。且此藍光之照度經顧問公司檢測後小於10Lux(照度),低於高速公路規範之15Lux(照度)。

為了配合國道計程收費上路,遠通將在高速公路全線的北、中、南區陸續完成門架建置,並展開測試,提醒用路人若行駛縱向國道,看到ETC感應門架上的藍光,請勿誤以為是測速照相等執法,而此光源不傷人眼,請用路人放心。
[8] eTag執法系統藍光補光,影響行車安全及健康, 高公局業務組, 2013-07-09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30&p=4639
計程電子收費階段之執法系統,係以服務未安裝ETC收費設備之用路人為主,補光系統光源之選擇以能取得清晰車牌照片為主要目標,基於藍燈補光對用路人產生行車干擾較低,因此ETC設計之補光設備採用藍燈系統。

ETC收費執法子系統照相取證之藍燈補光,該藍燈補光之照度經遠通電收公司檢測後小於10Lux,低於高速公路規範之15Lux,且補光地點在距設備到車輛約10公尺處,補光角度為由上往地面投射,用路人開車經過固然可感覺補光,但對用路人造成炫光之影響已降至較低程度。

因車牌有白底、綠底、紅底及黃底等顏色,若用相同色系之補光,無法達到增加照片中車牌之清晰度之效果,故無法使用白光、綠光、紅光(紅外線)及黃光之補光系統;基於,人眼對綠光波長最為敏感,對藍光之敏感度較低,因此ETC設計之補光設備,採用藍光已極力做到減低對用路人之影響。

高公局已要求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後續改善作法,將採用持續低功率藍燈補光方式,當車輛通過時再予以補光,以降低光線亮度差異對用路人的影響。
因為減少補光亮度會造成車牌無法辨識,故遠通電收公司目前正再研擬技術,以降低對用路人之可能干擾,並與測試驗證單位進行測試。
[9] 陳權欣, =▲旭東兄好利害找到中時總編拜託我停筆!, 臉書, 2014-01-23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2540942582522
     (編按:請點閱以上網址,那裡才有赤柯山被挖空的照片。)
八五年底在中國時報舉辦的一次尾牙宴中,我們的總編輯拿了一杯酒,走到我坐的桌旁坐下來,我心中直覺慘了,不知那條新聞出狀況,你知道我們的黃總編是很風趣的人,他從不會疾言令色,即使修理你也是談笑風生,他開口說話了。

「權欣」好久不見,最近表現很好啊!我急忙拿起酒杯回敬說,「鄉下地方,很難表現」,他說,「不、不、不,我看你寫關西赤柯山的新聞就寫的很好。」哦,聽他講關西赤柯山我心裡就有底。

心想自已連續一個多月寫亞泥挖山卅年,破壞山林造成棉延二公里山頭的光禿,造成鳳山溪水源枯竭,以及亞泥不遵守法令規定拒不搬遷花蓮,持續在橫山鄉營業,造成地方的污染的新聞終於受到賞識,連總編輯都誇讚,心中是有一點飄飄然。

我接著他的話語說,「是啊,水泥公司的作為很可惡,大家都搬遷到花蓮,他們跟林務局的合約到期,他們竟然先挖好石灰石堆的像天一般高 ,再慢慢的運出。」

我們風趣的總編輯開口阻檔我繼續講下去,他說,「權欣」你停一下,你聽我說,是這樣的,「聽說你還要寫十二篇,繼續深挖當然很好,但我有個同學在山上工作,你再寫下去,他連工作都沒有了。」

喔!聽到老總講這種話,我趕忙剎車,這不是開玩笑,原來老總不是誇我,是在關說,要我一個地方小記者高抬貴手,停筆不要再寫了。

其實他可以不要自己出面,只要交待地方組主任或特派跟我講,或許我的特派跟主任知道我的個性,沒有轉達,老總才會有我準備再寫十二篇的講法。

當時我還不知道我們老總的同學是徐旭東,徐是歌侖比亞大學的經濟學碩士,我們老總也是留美的,這是很後很後,才知道他說同學的意思。

 即使我們的總編輯跟我這樣講,我還是沒放過亞泥,繼續盡我記者之責,但寫出來的新聞後來都只剩下一個導言。他們沒有扣你的稿,但寫一千字,見報只剩卅字,這也是一種報社處理新聞的一種方式。

赤柯山的被挖空就連當時的法務部長城仲模看了嚇一跳,有一次法務部長城仲模搭直升機鳥瞰大漢溪時,發現關西那一片山頭怎麼光禿禿的一片,他特別指示桃園、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前往 現場勘查,了解是否有超挖、違反山坡地開發、影響野溪等情事。
  關西赤柯山礦場光禿禿的一片,從北二高下關西交流道時,遠遠就可見整座山像被理個光頭似的,十分突兀。
  當時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文亮、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林李嘉及警察陪同,上到礦場現場實勘,檢察官要求場方出示礦區安全圖及用地區分圖,一一查問有無佔用國有地、野溪、影響水源,和有無超挖等情事,即使城仲模下令調查,這個案子也是不了了之。

誠如 黃文淵所講,徐旭東做事,早就擺平了,司法對他也無可奈何。

後來我新聞停了,沒再寫,我警告他們給我還原赤柯山的青山植被,這也是大家走北二高往山區看,一度禿了整個山頭,才慢慢變回青色的原因。

▲徐旭東有多利害你知道嗎?他不搬遷花蓮,以拖待變,到2009年,經濟部礦務局重新開放全台十二處列管的礦區,這十二處有五處以新竹縣的礦區最多,面積也最大。我認為這是針對亞泥而開放,但礦務局不敢只開放關西赤柯山,其他十一區是護航的,我認為這就是官商勾結的最好明證。

以下是我寫的新聞:

中國時報 C1/桃竹苗焦點・運動 2009/08/05
石灰石礦區解禁 汙染又來了

【陳權欣/竹縣報導】
  新竹縣擁有許多石灰石礦區,是台泥、亞泥很重要的原料供應地,卻因為石灰石的開採,造成山林破壞,在民眾抗爭下,陸續停產或列管。不過,經濟部卻於日前公告,新竹縣這些被列管的礦區十月一日起全部解禁,讓許多環保生態工作者為之氣結,而民眾擔心,空汙噩夢又要來了。
  經濟部日前公告全台灣六個縣內十二處被列管的礦區,全部解禁,這其中以新竹縣的五處礦區最多,面積也最大。
  
  經濟部公告解除列管的新竹縣礦區,包括關西鎮赤柯山、尖石鄉鉛山、橫山鄉的馬福社,這三處總面積達九百九十八公頃,另外關西鎮馬武督、六畜兩處,面積五十六公頃。
  新竹縣政府建設處對經濟部的開放政策,表示樂觀其成,認為未來可望促進石灰相關產業永續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經濟並增加稅收。
  建設處還指出,經濟部目前水泥工業發展政策,以供應國內內需為主,原則不另建新廠或擴充產能,如建新廠或擴充產能,應優先進駐花蓮和平水泥專業區。
  在石灰石礦保留地區解禁後,新竹縣內的亞泥公司將有充裕的貨源,可望增加就業機會,帶動地方經濟繁榮。
  
  中央開放石灰石礦區,卻讓地方心驚膽跳,以竹東為例,竹東水泥公司關廠十幾年,竹東下公館一帶住戶,還可在樓頂掃出厚厚的一層灰燼;亞泥在橫山,逐漸減產並將主力移到花蓮,地方民眾希望水泥公司最好全部離開新竹縣,現在因為經濟部開放政策,讓業者有機會重新開爐生產水泥,老百姓就慘了。
敬請支持新頭殼─陳權欣拜託

圖:赤柯山被挖空的慘狀。 — at 關西.
[10] ETC eTag VTP 比較 安裝 餘額查詢 預付影像辨識 後付影像辨識 預付登記影像收費, 2014-01-07
     http://sivitry.blogspot.tw/2014/01/etc-etag-vtp.html

[11] yuikai, [爆卦] 原來交通部的第三方公正單位 就是遠通阿!, bbs/disp, 2014-01-29
     http://disp.cc/b/163-7eSf

[12] eTag稽核小組球員兼裁判 高公局批:網友張冠李戴, 蘋果日報, 2014-01-2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129/336090/eTag稽核小組球員兼裁判 高公局批:網友張冠李戴

[13] annabelle7061, 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Mobile01, 2014-02-05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87&t=3761389

[14] alog (A肉哥), Re: [問卦] ETC繳費官網被google撒下!!??, Disp BBS/ PPT, 2014-03-16
     http://disp.cc/b/163-7qUK
※ 引述《cuhi (科科!!)》之銘言:
: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鄉民注意到
:         現在上google查尋"遠通電收"
:         根本找不到通通電收的官網
:         剛打去客服問,客服跟我說這部份要問google...XD
:         然後,想說高公司應該可以找到...
:         真的有...但是是神秘連結...
: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80&p=762

:         我,真的無言了...

大概又是遠通自己家的工程師整死自己家的品牌

我們先個工具,模擬一下瀏覽器,因此我們先下一個指令

curl "https://css.fetc.net.tw/CS/" --user-agent \
"Mozilla/5.0 (compatible; MSIE 10.0; Windows NT 6.2; Win64; x64; Trident/6.0)"

會得到一段程式碼,而這段程式碼跟你看到的網頁一點關係也沒有

很有可能是為了要防止駭客或特定原因,設計一道小門檻,需要執行過才會出現系統畫面
https://gist.github.com/anonymous/024a1cd3d56257665e01

但對於 Yahoo、Google 這種不會執行程式碼的搜尋引擎來說

這些資料跟垃圾一樣,完全不重要

因此你無法在 Yahoo 雅虎 或 Google 順利找到 遠通自助平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5] 遠通電收官網
     http://www.fetc.net.tw/index.html

[16] 扯 遠通竟月討352萬郵資 高公局開罰4.7億 沒收到半毛, 蘋果日報記者李姿慧, 2014-04-20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20/35778418/
ETC合約爭議不斷,高公局去年因ETC使用率未達合約標準及計程收費門架建置延宕,對遠通電收共開罰4.7億多元,但遠通不但拒繳罰款,和高公局大打訴訟,上周還向高公局發文,要求支付1月國道通行費平信繳款通知單的郵資352萬元,且未來還將逐月追討。

民眾謝先生痛批:「ETC合約簽的根本是賣國條款,政府要罰業者罰不到,反被廠商索賠,真的有夠扯。」學者建議,應配合目前問題和需求重新修約。

高公局去年針對ETC從2011年4月15日至去年6月期間,使用率始終未達合約標準,以及計程收費門架工程延宕,分別對遠通電收開罰4.04億元和7000多萬元,但遠通電收認為,為改善使用率,該公司已投入資金提供合約以外的免費eTag,等同繳交罰款。

恐由全民埋單

至於門架建設落後則是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eTag和4G間的干擾疑慮拖延處理,因此兩項罰款遠通都拒繳,目前雙方正進行訴訟。

而政府罰遠通至今還未收到半毛錢,上周反被遠通索款。遠通電收上周發文高公局,索討1月以平信寄發的通行費繳款通知單郵資,共352萬元,且未來還將按月請款;以1月的金額推算,全年高公局恐要付給遠通4000多萬元,恐將由全民埋單。
遠通電收說,平信通知的費用由誰負擔並未訂在合約內,不應由業者吸收。

高公局:不會付

高公局解釋,造成此問題主要是立法院針對欠費者,要求新增的一種通知繳款方式,因此無法事前在合約裡明訂,但這筆錢該局不可能支付,業者要錢就去告;現遠通已申請合約爭議協調。

找出問題修約

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兼任副教授黃台生說,ETC是BOT案(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政府和業者的權利義務在合約裡都要訂明,若有未考慮清楚之處,建議應配合已出現的問題重新修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