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5

軍法弄得掉,遠通為什麼搞不掉?

四年前,我愛上了國民黨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a] [b],現在也快要愛上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睡覺前,最後一個想到的是他,醒過來第一個想到的,也是他,如果這不是愛,什麼才叫做愛?

我要先破題。遠通為什麼搞不掉?準確的答案是:只看大家要不要。

如果要,其實很簡單:
第一步,全民串連拒裝 eTag。(千萬不要以為裝了就沒事,搞不好更麻煩!)
第二步,全民串連開始揭弊。
台灣的 NGO 社運團體近年來如雨後春筍,最近也練了一次兵,把軍審法修掉了 [c]。還沒有練習過的對象,是大財團。遠通電收是個很好的練習標靶。我不敢奢望所有台灣公民群起為幾個跟自己的生命完全不會有交集的弱勢者說話,例如關廠工人、原住民、華光社區居民,或是因為遠通電收蠻橫而陷於生活困境的 900 名國道收費員。但是,現在的情勢就跟洪仲丘案有點類似了,因為火正燒在自己家門前。

那麼遠通電收現在在幹嘛呢?我很確定,他們在唱一首很有名的義大利詠嘆調,名叫〈Nessun dorma〉(徹夜未眠,想聽的,YouTube 聽不完,找不好還可以找到有歌詞的)。

剛剛看了一下《新聞面對面》,就想說,有一些基本觀念,很值得幫忙澄清一下。

首先,無論是 OBU (on-board-unit, 機上盒) 還是 eTag,都是 ETC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電子收費)。(這一點其實是要跟陳敏鳳講的 XD)

OBU 跟 eTag 基本上都是提供國道用路人一個「電子身分」(electronic ID)的比較可靠的辦法。因為電子編碼方便傳輸,具有檢查錯誤的可行性,就像我們的身分證號碼有個檢查號一樣。唯一的電子身分才是收費的可靠辦法。就像你不能看一個人的長相課稅,而是必須看他的身分證字號來課稅。

那麼 OBU 跟 eTag 有什麼不同呢?OBU 是一個要插電的、所謂「主動的」機器,它所發出的電子信號可以比較強,ETC 系統探察過路人電子身分的時候,會比較方便,也比較可靠。eTag 是一片薄薄的、本身不接電源的、所謂「被動的」元件,它之所以可以發送用路人的電子身分給 ETC 系統,是因為吸收來自於 ETC 微波的能量,也因此,它發射電子身分的能力很有限,比較容易出錯。

以前用 OBU 的時候,可以裝,也可以不裝。裝的人,就開過為 ETC 設的收費闡門;不裝的人,就開過人工收費闡門。那麼你會問,我不裝,然後去開 ETC 收費闡門,那它不就收不到我的錢了嗎?這個問題很重要,而且很關鍵。沒有裝 OBU 的人,開過 ETC 專用闡門,就是違反規定,企圖規避收費。違反規定怎麼辦?那就必須「執法」(law enforcement)。「執法」的意思,不外乎就是「抓到了,就罰款」。這是一個世界上很通行的標準作法。

現在真正的問題來了。怎麼抓?這就是通常為什麼會有所謂的「車牌辨識」。事情其實沒有我們一般人想像得那麼簡單,舉例來說,通常不只必須裝個照相機在那邊,等著拍人家的車牌,然後就去告發他,或是由國道警察攔截他,而是還要有其他的一大堆感應器,例如雷射測距、測速等等。要先知道有移動中的物體在偵搜範圍內,以特定的速度接近;要進一步探測,它是不是一部必須收費的車輛。例如,德國系統會偵測它的車型,因為他們只對大型車輛收費。接下來,還必須要先用很多奇奇怪怪的方法確定,這個移動中的物體上掛著一個所謂的「車牌」,這個他們常常叫做 "plate finder"。確定有一個車牌之後,就要調整照相機裡的很多參數,準備好好地拍一張清晰的照片。這當然也沒有那麼簡單,因為典型的商業系統常常是要拍好幾張,然後「計算」出一張可能是最清晰的,再把照片儲存起來。那下雨天視線不佳,或是半夜昏昏暗暗的,怎麼辦?他們通常是不會用一般的可見光攝影機拍照的,他們當然會選一個比較不會受到天候以及照明環境影響的波長來拍照,通常,近紅外線是個可行的選擇。那如果我不裝 OBU,開車闖 ETC 闡門的時候,故意忽快忽慢、蛇行,或是車多的時候,緊緊地擠在前一輛車後面,會逃得掉嗎?標準答案是:你所想得到的每一樣花招,對於車牌辨識系統,都是一個挑戰。為了「執法」(law enforcement),必須提高車牌辨識率,所以最安全的作法,是發車牌的時候,就發給車主一種所謂 "camera optimized plate",就是說,預先讓車牌跟辨識系統相互配合。「預先」?這不是台灣政府最擅長的強項嗎?答對了!所以,幾乎可以確定,我們的車牌並沒有 "camera optimization" 的全面性考量。

喔,扯那麼一大段,重點在於,一、車牌辨識(ALPR, Automatic License Plate Recognition)的辨識率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就連遠通自己公布的辨識率...,大家住台灣那麼久了,還不知道怎麼樣面對數字跟廣告嗎?在台灣,公然撒謊是不需要負責的,可別那麼健忘。二、車牌辨識通常是用來做 law enforcement,遠通的官方網站也還把它叫做「執法模組」。三、執法,通常不採取百分之百執法,像德國,它也只在一部分闡門抽檢,一方面是辨識能力的問題,另一方面是它不需要百分之百執法,就可以達到目的,為什麼?提高罰金就夠了。

哇!光是以前的 OBU 系統就扯那麼久了,不行,天已經亮了,我得快一點。

我剛才把「還」那個字加粗,是為什麼?是因為遠通現在把車牌辨識系統也拿來當「收費模組」,但是他們「還」是把它稱為「執法模組」... 不行,腦筋愈來愈鈍了,反正,台灣現在是「超日趕德」,先是核四比日本的還要安全,再來是國道電子收費比德國還要厲害,可以看看遠通自己的官網 [1]。還有,必須講的,一定要講。國道電子收費,這麼重大的系統,可以搞成這副德性,你真的要看到核四運轉嗎?跟核災是不能重貼、查帳、退租、退費的...

後記 2014-01-22

上次講了一大堆,不知道有沒有寫清楚。其實我真正的重點就是:
這是個無可救藥的系統。
這種系統是任何「政府」都搞不出來的,只有在「無政府」的地方,才會誕生這種鬼!

我上次引用了遠通的官方網站,顯示說,遠通也把車牌辨識稱為「執法系統」(law enforcement module)。這就是要證明說,遠通也是抄襲,也不得不抄襲,國外最先進的 approach。因為現在的科技狀況,只能夠這樣子。但是遠通卻把它拿來當做收費系統用。

那國際上最通行的電收系統,到底是怎麼樣子?就是,想要百分之分收費的,只能用電子 ID。不管是以前紅外線的 OBU,還是現在 eTag 的 RFID,這是確認使用者 ID、且難以偽造的最可靠、最無爭議的方法(就像身分證)。上次已經舉過例了,你不能光憑一個人的長相就傳人家出庭,或是就在手術房開始動刀。在這種情形下,最標準的作法是,嚴格規定每個用路人都要有一個電子 ID(不管用什麼)。對於沒有 ID 的,則視為違規,加以部分執行。部分執法不需要百分之百,可以提高罰款的方式嚇阻。這時,執法的方式就可以使用電子車牌辨識。要知道,不管是不是自動化,車牌辨識問題很多,而且爭議性高(「不能說我長得像通緝犯,就要把我怎麼樣」)。

那現在是什麼情形?遠通居然搞成… 嘿嘿嘿,把本來應該用於抽查「執法」的手段(車牌辨識),拿來做為百分之百收費的用途,國人居然也以為他們真的做得到百分之百收費。也就是說,在台灣,當他們在那邊喬來喬去,決定這樣幹的時候,就註定了這個系統一出生,根本就是要拿來隨機收費的。就是來亂的!說白一點,就是這樣!

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會「喬」成這樣子,但是可以想像的,就是政府那一方堅持一定要什麼時候開始啟用(而且百分之百),遠通堅持說辦不到,但是政府硬是要,然後就私底下承諾,如果可以通的話,這個 ok,那個「再說」,我保證不會為難你…

所以我才說,碰到這種事情,你還可以退租、不裝、拒裝、查帳、退費。碰到核反應爐,你一點機會都沒有!我們可以確定他們的搞法是一樣的!

後記 2014-01-28

剛剛在看《新聞面對面》,他們還是繼續在追遠通跟 eTag 這個事情,害我心裡面又癢癢的,想要再做一次更簡單的總結。為什麼我說這是個無可救藥的系統?無可救藥的並非個別的技術問題,而是錯誤的期待,加上官商的惡搞。

官商惡搞的結果,導致他們居然決定,eTag(或是任何其他形式的電子 ID)可以裝,也可以不裝 [10]。這是現在最要命的。

讓我們來複習一下,把收費闡門拆掉,把收費員全部解雇,是什麼意思?這就是說,他們打算百分之百電子收費。在這同時,卻又決定,eTag 可以不裝 [10]。這又是什麼意思?這意味著,賦予整個電子收費系統一個 mission impossible,也就是說,一個不可承受之重,根本就是在技術上無法達成的任務。

要知道,「百分之百收費」而且「可以裝,也可以不裝」,對系統是什麼負擔嗎?只要想像一下,當任何一部車子接近收費門架時,系統不知道來車到底有沒有裝,因為它可以裝也可以不裝。結果呢?這種出發點創造了「車牌辨識系統」與 "RFID" 幾乎必須同時啟動的 condition,而且對於每一部來車都是一樣的狀況。所以請注意,「可以裝也可以不裝」這句話比大家想像中的,還要沉重得太多。

另一方面也必須了解,「車牌辨識」是一個極不穩定、不可靠、高度爭議的東西。從事「計算機視覺」(computer vision)或「影像辨識」(patttern recognition)研究工作的人,甚至把這種問題叫做 "ill-posed problem"。所以,車牌辨識基本上只能拿來做為輔助的工具,一般而言,它只被用來做部分的 law enforcement,而電子 ID 才是電子收費的主角。現在全都亂了套了。這是無解的。不在於技術,而在於錯誤的期待跟惡搞。

我預期中的爭議,這兩天已經見報了。就是車牌上的 K 或是 X 如何如何。大家還在討論說,這連肉眼都分辨不出來。看吧,因為它是個 "ill-posed problem"。現在不只是高度爭議的問題,而且居然演變為,因為遠通的錯誤而受害的車主,還必須自己提出不在場證明。舉證責任居然落到沒有上路的車主身上!現在的情況演變為,一個民間公司居然可以隨機要求任何一位車主提出 alibi !天哪!我在想的根本不是電子收費系統,而是核四。

有朋友氣急敗壞地跟我說,為什麼我必須被迫懂得這些東西?什麼影像辨識、什麼 "ill-posed problem"、什麼反應爐、什麼核廢料的… 我說,沒錯,你本來是不需要的,問題在於,你沒有一個可以信任的政府。活在當代的台灣,就是這麼辛苦。


Related Articles

[a] 2011-07-18 中國國民黨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1/07/blog-post.html

[b] 2013-07-04 知道哪些人是狗官嗎?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7/i-maledetti.html

[c] 2013-08-12 修軍事審判法無關轉型正義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8/military-justice-law-vs-transitional-justice.html


External Links

[1] 德國VITRNOIC 來訪 大力讚揚遠通執法系統之嚴謹, 遠通電收官網, 2008-01-09
     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dd24384fce0124e9bac59f0b6b
德國VITRNOIC 來訪 大力讚揚遠通執法系統之嚴謹97年01月09日
【台北訊】遠通電收今(09)表示,依據與政府簽訂合約之內容規定,國內ETC電子收費系統須於民國101年12月進入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也因此,遠通電收積極與實施高速公路ETC 及多車道自由車流之國家進行交流。目前相關技術最成熟的德國,負責德國電子收費系統執法面的VITRNONIC公司交通技術部經理Daniel Scholz,這兩天來台與遠通電收進行技術討論,對於目前遠通電收執行可收費成功率高達99.98%,表示不可置信及讚賞,因為在德國的經驗,目前的標準約為95%,而如果為了追討用路人欠費,執法單位將付出過多費用,不符合經濟成本效益。

2004年8月,德國在總長12,0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建置完300個ETC門架,原已經在高速公路實施多車道自由車流的德國,自此邁入ETC電子收費階段,德國高速公路收費對象是德國境內以及鄰國通行的大型車輛,相當特別的是,德國對於扣款採取 [後付式], 而對於執法系統則採取[抽樣啟動執法機制],也就是每日德國政府啟動執法功能的門架只佔全數之20~30%,(約是60 到90個門架不等) 這樣的抽樣執法制度與目前台灣現行需達到100%執法相當不同;Daniel Scholz表示:「就算德國政府設立100%執法門檻標準,還是會有駕駛人沒有裝設OBU,為了追討極為少數的通行費用所需付出的精力,相當不符合經濟成本及效益。」也因此,德國設立高額之罰款制度作為因應隨機抽樣性執法衍生的配套措施,若駕駛人被抽查未遵守規定繳交通行費用,須繳納通行費用之400倍的罰金。
德國電子收費系統整體運作的設備與台灣相同,包括車輛辨識系統、車型偵測系統、車牌辨別系統以及OBU交易資料 (德國ETC不當場扣款,採後付式制度),而在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為求準確並即時偵測車輛好進行紀錄,VITRONIC利用雷射偵測監控系統,目前的車輛偵測準確率可達99.8%之水準,其他運作之系統準確率也皆達到相當程度水準,如下述:
德國現行ETC系統的準確率
德國現行ETC系統雷射光偵測系統工程期間更改事項錄影稽核系統整體可收費成功率
準確率99.98%95~97%93~95%95%
Daniel Scholz於訪談中再次強調:「ETC電子收費系統若要進入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同時須符合100%之執法要求,這是相當不聰明,且對於負責執法之單位而言是一相當大之困擾。」此一說法與去年11月來台參訪的Toll Collect成員意見不謀而合。其中Daniel Scholz也說明,就算是科技,也無法百分之百的精確,為了達到100%的高標準,不僅在執法系統有極高困難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追求100%完全執法所花費的人力、精力是完全不符合經濟效益成本,對他們而言,要100%的執法,是難以置信的成本觀念。
德國ETC目前採行以GSM/GPS為基礎,並配合DSRC來進行整體電子收費系統之運作,對於仍未裝設OBU之大型車輛,搭配人工登記方式來向駕駛人收取通行費用,而目前國際上包括法國、澳洲等國家也都採行與德國相同之設備進行多車道自由車流系統運轉。
「就算科技再怎麼精進,也不能、不應設立100%執法要求。」Daniel Scholz強調,而德國目前也執行錄影稽核制度,以追求更完美之運作模式。遠通電收表示,國內多車道自由車流階段擬訂於民國101年12月啟動,在此時間內,遠通電收將會秉持著學習心態,積極與國際間已在實行多車道自由車流之國家進行交流討論,了解他國之長處,化為鞭策自己的動力,知悉他國遇到之難題,提醒自己做好準備,以免遇到類似問題而措手不及,盼可建立一套最適合國內環境發展並便利用路人使用的優質電子收費系統。
  德國  台灣
高速公路距離總長12,000公里1000公里
門架數量300個約300個
啟用時間(收取費用對象)2004年8月(大車)2006年2月(大、小車)
[2] 【獨家】被駭攏係假! 遠通APP漏洞惹禍, 蘋果日報政治中心, 2014-01-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115/327006/
今年元旦eTag系統發生當機事件,遠通電收對外聲稱是因駭客攻擊計程收費App導致。但《蘋果》今取得被行政院列為「密件」的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調查報告,認為並非駭客惡意攻擊,而是當Android系統使用者開啟遠通電收APP註冊時若連線中斷,APP就會持續連線,才導致大量連線。

對遠通聲稱每1秒鐘受到65萬次攻擊、3.5小時內遭受82億次攻擊,該報告也釐清,82億次是遠通以1月2日凌晨4點58分的瞬間最高連線數量計算,「非每1秒鐘皆有65萬次連線」,因此遠通計算的82億次「似乎不合常理」。

報告提及,遠通電收APP開發公司指出,使用Android系統手機、平板電腦的使用者初次連線到該APP時,會先連線到後端伺服器註冊1個唯一識別碼,若註冊失敗,設定每1秒都會重新嘗試連線,持續連線到註冊成功為止,「並未妥善針對連線錯誤進行程式例外處理」。

調查報告指出,「並未發現任何DDoS(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攻擊的殭屍電腦」,調查人員發現是遠通舊有防火牆無法負荷遠通電收eTag的APP正常連線,而1月1日至2日後端伺服器連線來源共有36萬5535個不同IP,其中IP來自台灣的共有36萬1247個、共連線228萬1401次,因此每個單一IP連線次數並不多,且大部分為手機或平版電腦,「推測應為正常APP連線狀況」。
[3] [爆卦] 遠通說被駭82億次的內幕(之回應), PTT, 2013-01-10
     http://disp.cc/b/163-79Td
fuckfetc:
Juniper Netscreen208 NS-208-001 Firewall
Specification
NS-208-001
Maximum Performance and Capacity

Firewall performance
375 Mbps

3DES+SHA-1 performance
175 Mbps

Concurrent sessions (Baseline / Advanced)
64,000 / 128,000

New sessions/second
11,500

Policies
4,000

Interfaces
8 10/100 Base-T 只有100mb
Juniper NetScreen-208 2002年上市 已停產
→ APPA   (編輯過)
[4] 小敏 有裝過eTag嗎, show wu, 2014-01-1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ZOgtIgWkyQ


[5] ASLE, [漫畫] 遠通參加世界駭客大會, 2014-01-11
     http://asleisureto.pixnet.net/blog/post/54594844

[6] 【台灣壹週刊】失業收費員悲苦過年 eTag草率驗證報告曝光, NextMediaTW, 2014-01-2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uGQkmGiZaA

eTag上路後問題不斷,成了最顧人怨的政策,而會一再出包的原因,就在驗證太過草率,本刊獨家取得一份驗證報告,發現eTag竟然只用「靜止不動」測試,送給高公局就矇混過關,完全沒有實車動態測試,連專家也痛批檢測「太粗糙」,難怪被民眾罵翻。但最可憐的還是在農曆春節前失業的800多名收費員,失去了穩定的收入,又要負擔家庭沈重經濟壓力,已有收費員因此燒炭自殺,收費員的家人朋友都很怕他們成為下一條eTag冤魂!
[7] ETC門架藍光不傷人眼 夜間補光角度朝地面 已調整降低光源落差, 遠通電收, 2013-05-08
     http://www.fetc.net.tw/portal/article/show?articleId=8ad199b03d14278b013e839162f7002b
【台北訊】遠通電收表示,今年六月底將在縱向國道建置完成319座ETC感應門架,目前已興建超過兩百座的門架,部分門架於夜間進行補光系統的測試。遠通電收表示,補光設備是全世界ETC門架設備的必要設備,遠通自從七年前實施電子收費開始,即在電子收費車道採用最不影響用路人視覺感受的藍光作為ETC的補光光源;此外,ETC夜間補光設備距離通行的車輛前方約十公尺,角度朝地面,不直接對駕駛者的眼睛。

遠通電收表示,用路人感受到的藍光是ETC感應門架上的補光設備,當車輛進入ETC收費門架的感應區位,補光設備偵測到光線不足時,會自動補光,讓拍出之照片可清楚判讀前車牌。

目前遠通是以此光譜上的藍光為背景,部分測試的感應門架設備並且從今年二月起開啟補光設備。而為避免影響用路人,設備系統全天候啟動一半的補光亮度作為背景光,當車輛於夜間通過ETC感應門架時再補充另一半的閃光亮度,所以用路人感受到的光源落差已經降低許多。且此藍光之照度經顧問公司檢測後小於10Lux(照度),低於高速公路規範之15Lux(照度)。

為了配合國道計程收費上路,遠通將在高速公路全線的北、中、南區陸續完成門架建置,並展開測試,提醒用路人若行駛縱向國道,看到ETC感應門架上的藍光,請勿誤以為是測速照相等執法,而此光源不傷人眼,請用路人放心。
[8] eTag執法系統藍光補光,影響行車安全及健康, 高公局業務組, 2013-07-09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30&p=4639
計程電子收費階段之執法系統,係以服務未安裝ETC收費設備之用路人為主,補光系統光源之選擇以能取得清晰車牌照片為主要目標,基於藍燈補光對用路人產生行車干擾較低,因此ETC設計之補光設備採用藍燈系統。

ETC收費執法子系統照相取證之藍燈補光,該藍燈補光之照度經遠通電收公司檢測後小於10Lux,低於高速公路規範之15Lux,且補光地點在距設備到車輛約10公尺處,補光角度為由上往地面投射,用路人開車經過固然可感覺補光,但對用路人造成炫光之影響已降至較低程度。

因車牌有白底、綠底、紅底及黃底等顏色,若用相同色系之補光,無法達到增加照片中車牌之清晰度之效果,故無法使用白光、綠光、紅光(紅外線)及黃光之補光系統;基於,人眼對綠光波長最為敏感,對藍光之敏感度較低,因此ETC設計之補光設備,採用藍光已極力做到減低對用路人之影響。

高公局已要求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後續改善作法,將採用持續低功率藍燈補光方式,當車輛通過時再予以補光,以降低光線亮度差異對用路人的影響。
因為減少補光亮度會造成車牌無法辨識,故遠通電收公司目前正再研擬技術,以降低對用路人之可能干擾,並與測試驗證單位進行測試。
[9] 陳權欣, =▲旭東兄好利害找到中時總編拜託我停筆!, 臉書, 2014-01-23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2540942582522
     (編按:請點閱以上網址,那裡才有赤柯山被挖空的照片。)
八五年底在中國時報舉辦的一次尾牙宴中,我們的總編輯拿了一杯酒,走到我坐的桌旁坐下來,我心中直覺慘了,不知那條新聞出狀況,你知道我們的黃總編是很風趣的人,他從不會疾言令色,即使修理你也是談笑風生,他開口說話了。

「權欣」好久不見,最近表現很好啊!我急忙拿起酒杯回敬說,「鄉下地方,很難表現」,他說,「不、不、不,我看你寫關西赤柯山的新聞就寫的很好。」哦,聽他講關西赤柯山我心裡就有底。

心想自已連續一個多月寫亞泥挖山卅年,破壞山林造成棉延二公里山頭的光禿,造成鳳山溪水源枯竭,以及亞泥不遵守法令規定拒不搬遷花蓮,持續在橫山鄉營業,造成地方的污染的新聞終於受到賞識,連總編輯都誇讚,心中是有一點飄飄然。

我接著他的話語說,「是啊,水泥公司的作為很可惡,大家都搬遷到花蓮,他們跟林務局的合約到期,他們竟然先挖好石灰石堆的像天一般高 ,再慢慢的運出。」

我們風趣的總編輯開口阻檔我繼續講下去,他說,「權欣」你停一下,你聽我說,是這樣的,「聽說你還要寫十二篇,繼續深挖當然很好,但我有個同學在山上工作,你再寫下去,他連工作都沒有了。」

喔!聽到老總講這種話,我趕忙剎車,這不是開玩笑,原來老總不是誇我,是在關說,要我一個地方小記者高抬貴手,停筆不要再寫了。

其實他可以不要自己出面,只要交待地方組主任或特派跟我講,或許我的特派跟主任知道我的個性,沒有轉達,老總才會有我準備再寫十二篇的講法。

當時我還不知道我們老總的同學是徐旭東,徐是歌侖比亞大學的經濟學碩士,我們老總也是留美的,這是很後很後,才知道他說同學的意思。

 即使我們的總編輯跟我這樣講,我還是沒放過亞泥,繼續盡我記者之責,但寫出來的新聞後來都只剩下一個導言。他們沒有扣你的稿,但寫一千字,見報只剩卅字,這也是一種報社處理新聞的一種方式。

赤柯山的被挖空就連當時的法務部長城仲模看了嚇一跳,有一次法務部長城仲模搭直升機鳥瞰大漢溪時,發現關西那一片山頭怎麼光禿禿的一片,他特別指示桃園、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前往 現場勘查,了解是否有超挖、違反山坡地開發、影響野溪等情事。
  關西赤柯山礦場光禿禿的一片,從北二高下關西交流道時,遠遠就可見整座山像被理個光頭似的,十分突兀。
  當時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文亮、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林李嘉及警察陪同,上到礦場現場實勘,檢察官要求場方出示礦區安全圖及用地區分圖,一一查問有無佔用國有地、野溪、影響水源,和有無超挖等情事,即使城仲模下令調查,這個案子也是不了了之。

誠如 黃文淵所講,徐旭東做事,早就擺平了,司法對他也無可奈何。

後來我新聞停了,沒再寫,我警告他們給我還原赤柯山的青山植被,這也是大家走北二高往山區看,一度禿了整個山頭,才慢慢變回青色的原因。

▲徐旭東有多利害你知道嗎?他不搬遷花蓮,以拖待變,到2009年,經濟部礦務局重新開放全台十二處列管的礦區,這十二處有五處以新竹縣的礦區最多,面積也最大。我認為這是針對亞泥而開放,但礦務局不敢只開放關西赤柯山,其他十一區是護航的,我認為這就是官商勾結的最好明證。

以下是我寫的新聞:

中國時報 C1/桃竹苗焦點・運動 2009/08/05
石灰石礦區解禁 汙染又來了

【陳權欣/竹縣報導】
  新竹縣擁有許多石灰石礦區,是台泥、亞泥很重要的原料供應地,卻因為石灰石的開採,造成山林破壞,在民眾抗爭下,陸續停產或列管。不過,經濟部卻於日前公告,新竹縣這些被列管的礦區十月一日起全部解禁,讓許多環保生態工作者為之氣結,而民眾擔心,空汙噩夢又要來了。
  經濟部日前公告全台灣六個縣內十二處被列管的礦區,全部解禁,這其中以新竹縣的五處礦區最多,面積也最大。
  
  經濟部公告解除列管的新竹縣礦區,包括關西鎮赤柯山、尖石鄉鉛山、橫山鄉的馬福社,這三處總面積達九百九十八公頃,另外關西鎮馬武督、六畜兩處,面積五十六公頃。
  新竹縣政府建設處對經濟部的開放政策,表示樂觀其成,認為未來可望促進石灰相關產業永續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經濟並增加稅收。
  建設處還指出,經濟部目前水泥工業發展政策,以供應國內內需為主,原則不另建新廠或擴充產能,如建新廠或擴充產能,應優先進駐花蓮和平水泥專業區。
  在石灰石礦保留地區解禁後,新竹縣內的亞泥公司將有充裕的貨源,可望增加就業機會,帶動地方經濟繁榮。
  
  中央開放石灰石礦區,卻讓地方心驚膽跳,以竹東為例,竹東水泥公司關廠十幾年,竹東下公館一帶住戶,還可在樓頂掃出厚厚的一層灰燼;亞泥在橫山,逐漸減產並將主力移到花蓮,地方民眾希望水泥公司最好全部離開新竹縣,現在因為經濟部開放政策,讓業者有機會重新開爐生產水泥,老百姓就慘了。
敬請支持新頭殼─陳權欣拜託

圖:赤柯山被挖空的慘狀。 — at 關西.
[10] ETC eTag VTP 比較 安裝 餘額查詢 預付影像辨識 後付影像辨識 預付登記影像收費, 2014-01-07
     http://sivitry.blogspot.tw/2014/01/etc-etag-vtp.html

[11] yuikai, [爆卦] 原來交通部的第三方公正單位 就是遠通阿!, bbs/disp, 2014-01-29
     http://disp.cc/b/163-7eSf

[12] eTag稽核小組球員兼裁判 高公局批:網友張冠李戴, 蘋果日報, 2014-01-2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129/336090/eTag稽核小組球員兼裁判 高公局批:網友張冠李戴

[13] annabelle7061, 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Mobile01, 2014-02-05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87&t=3761389

[14] alog (A肉哥), Re: [問卦] ETC繳費官網被google撒下!!??, Disp BBS/ PPT, 2014-03-16
     http://disp.cc/b/163-7qUK
※ 引述《cuhi (科科!!)》之銘言:
: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鄉民注意到
:         現在上google查尋"遠通電收"
:         根本找不到通通電收的官網
:         剛打去客服問,客服跟我說這部份要問google...XD
:         然後,想說高公司應該可以找到...
:         真的有...但是是神秘連結...
: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80&p=762

:         我,真的無言了...

大概又是遠通自己家的工程師整死自己家的品牌

我們先個工具,模擬一下瀏覽器,因此我們先下一個指令

curl "https://css.fetc.net.tw/CS/" --user-agent \
"Mozilla/5.0 (compatible; MSIE 10.0; Windows NT 6.2; Win64; x64; Trident/6.0)"

會得到一段程式碼,而這段程式碼跟你看到的網頁一點關係也沒有

很有可能是為了要防止駭客或特定原因,設計一道小門檻,需要執行過才會出現系統畫面
https://gist.github.com/anonymous/024a1cd3d56257665e01

但對於 Yahoo、Google 這種不會執行程式碼的搜尋引擎來說

這些資料跟垃圾一樣,完全不重要

因此你無法在 Yahoo 雅虎 或 Google 順利找到 遠通自助平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5] 遠通電收官網
     http://www.fetc.net.tw/index.html

[16] 扯 遠通竟月討352萬郵資 高公局開罰4.7億 沒收到半毛, 蘋果日報記者李姿慧, 2014-04-20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20/35778418/
ETC合約爭議不斷,高公局去年因ETC使用率未達合約標準及計程收費門架建置延宕,對遠通電收共開罰4.7億多元,但遠通不但拒繳罰款,和高公局大打訴訟,上周還向高公局發文,要求支付1月國道通行費平信繳款通知單的郵資352萬元,且未來還將逐月追討。

民眾謝先生痛批:「ETC合約簽的根本是賣國條款,政府要罰業者罰不到,反被廠商索賠,真的有夠扯。」學者建議,應配合目前問題和需求重新修約。

高公局去年針對ETC從2011年4月15日至去年6月期間,使用率始終未達合約標準,以及計程收費門架工程延宕,分別對遠通電收開罰4.04億元和7000多萬元,但遠通電收認為,為改善使用率,該公司已投入資金提供合約以外的免費eTag,等同繳交罰款。

恐由全民埋單

至於門架建設落後則是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eTag和4G間的干擾疑慮拖延處理,因此兩項罰款遠通都拒繳,目前雙方正進行訴訟。

而政府罰遠通至今還未收到半毛錢,上周反被遠通索款。遠通電收上周發文高公局,索討1月以平信寄發的通行費繳款通知單郵資,共352萬元,且未來還將按月請款;以1月的金額推算,全年高公局恐要付給遠通4000多萬元,恐將由全民埋單。
遠通電收說,平信通知的費用由誰負擔並未訂在合約內,不應由業者吸收。

高公局:不會付

高公局解釋,造成此問題主要是立法院針對欠費者,要求新增的一種通知繳款方式,因此無法事前在合約裡明訂,但這筆錢該局不可能支付,業者要錢就去告;現遠通已申請合約爭議協調。

找出問題修約

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兼任副教授黃台生說,ETC是BOT案(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政府和業者的權利義務在合約裡都要訂明,若有未考慮清楚之處,建議應配合已出現的問題重新修約。

李登輝:團結推動台灣二次民主改革

今天看了這個。在台灣,我們並不常聽見政治家發言。在各類媒體上喧囂的盡是些讓我歸卵葩火的政客與奸商(真的不知道怎麼講,花了兩三分鐘才決定這麼講)。

有空的話,很值得仔細地聽過一遍。感謝獨立媒體留下全程的影音紀錄。



李登輝:團結推動台灣二次民主改革, twimitv, 2014-01-1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F6BhvR8MRM

TWIMI | 獨立媒體 http://www.twimi.net (轉貼請保留此連結)

前總統李登輝今天(1/14)舉辦「2014新年媒體餐會」,適巧明天是李登輝國曆92歲生日,媒體記者送上一個14吋的新鮮草莓果凍蛋糕為李登輝慶生,李登輝開心的邀請也是一月生日的記者一起慶生,切完蛋糕後還當場許願,希望台灣政治安全、經濟發展,以及有好的領導者帶領台灣。

李登輝致詞時表示,很高興有這個機會,在新年開始跟大家一起用餐,過去一年外來,他與媒體一起拜訪台灣各縣市,關心地方發展跟人民的生活,因為有媒體們用心的報導,讓社會大眾跟政府部門會得了解台灣的現狀跟需要改進的地方,相信媒體對台灣地方各區域發展無平均的印象一定也甚深,利用今天的機會他希望跟大家分享他的一些心得。

李登輝表示,現在台灣所面對的國家發展問題,主要有兩項困難的挑戰,第一項是「國家經濟的困境」:這和領導者的能力、兩岸關係以及全球治理的風險有關,領導者若無能,國家發展當然就會受影響,所以選擇國家領導者與地方的主政者,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第二項就是「政治改革的停頓」:譬如講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只有形式上的合併,部會高層升官,但效率與效能並無提昇,以及地方分權的不足,讓地方的發展與治理不夠健全。

關於「國家經濟的困境」問題,前年(二○一二年)李登輝基金會辦理了「台灣國家經濟發展研討會」針對當前台灣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甚多的建議;其次,面對「政治改革的停頓」問題,舊年基金會辦理了「健全地方發展與治理研討會」,希望透過研討會,喚醒所有關心台灣前途的人民,共同來思考解決的方向,為地方治理的發展提出有效的政策方案。

這三場「健全地方發展與治理研討會」,參與的學者專家,總共提出十大具體目標,分別是:
一、中央集權的心態要調整,地方應該要團結
二、台灣的國土應該重劃成七大區域
三、認真考慮遷都的問題
四、給地方完整的人事權,建立地方公務員法制
五、資源重新合理分配
六、提昇公民參與意識
七、協助地方傳統產業升級
八、鼓勵在地青年投入地方特色產業
九、釋放土地乎地方經營
十、國營事業開放競爭

李登輝認為,如果政府以及各政黨可以重視以上十大結論,並且用心去推動,乎中央與地方的分工效能提升,乎人民的生活得到充足的照顧,增加人民直接參與治理的機會。這也代表了另外一種民主的深化,換一句話來講,就是真正落實民主在基層的地方自治上。

李登輝再次強調,推動台灣第二次民主改革,就是要從民主的根本,從地方做起,落實地方自治,並且加強社區意識,透過公民社會的發展,才會讓台灣的民主永續發展。他說,過去台灣的民主改革,媒體扮演真重要的功能,未來台灣第二次的民主改革,也希望在座各位媒體朋友鬥陣打拚,讓台灣有正向的發展,是我們共同的責任。他希望台灣人民會得再一次團結起來,設定共同的目標,繼續找尋台灣的光明出口,共同來推動台灣的第二次民主改革。

External Links

[1] 李:綠總統敗選 非關中國政策,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 2014-01-15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15/today-fo1-3.htm
民進黨在二○一二總統大選敗選後,黨內部分人士將敗選原因指向黨的中國政策,前總統李登輝昨天認為,民進黨大選未能贏,是因為不團結、內部不合作,人民因此沒有支持民進黨,問題並非出在中國政策;他還暗批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曾赴中國祭拜祖先說,「你也不必去中國大陸去拜伊祖先,又要流眼淚,在那裡說『中華民族』。這個觀念,我不同意」。

暗批謝赴中喊中華民族

李登輝指出,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與前主席蔡英文兩個人都想選總統,但各有各的打算。蘇貞昌坐穩黨主席的位子,黨提名的年底縣市長、縣市議員參選人將來當選後,將成為蘇二○一六的樁腳;蔡英文如要挑戰蘇貞昌也有方法,蔡的幕僚如果頭腦清楚,可先喊蔡要選總統,但蔡陣營不敢這樣做。他呼籲民進黨內的相關領導人不要有私心,要心胸寬大。

親蘇人士對此表示,蘇貞昌目前全力拚年底的勝選,不會有李登輝所指的上述問題;李登輝基金會秘書長王燕軍解釋,李登輝的意思是,民進黨內部不管誰要選二○一六的總統,都要團結。

李登輝昨請記者吃尾牙,對於民進黨內凍結台獨黨綱引發的爭論,李登輝說,何必要這樣?台灣如果沒有獨立,要做什麼事情?「這種事情無須說得這麼厲害,台灣就是台灣,只要照顧台灣,以台灣為中心」。他認為,台灣是新時代的台灣人,不管外省、福佬、客家、原住民都是為了台灣。

對於部分民進黨人士認為,民進黨沒有處理好兩岸政策才輸掉總統大選,李登輝反駁說︰「這樣講不對,哪有這個事情?」二○一二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輸的理由就是內部不合作,不是其他一大堆的理由。

李登輝強調,台灣是個移民社會,要有新的方向,不必喊台灣獨立,只要把台灣做好就好。民進黨內部有人喊台獨,但如何達到台灣獨立,卻沒有方法。

李登輝也點名馬英九總統說,馬英九這個人,笨笨的,他實在不知道這個人究竟在想什麼,好像沒有把老百姓放在腦袋裡,只以自己的想法在想事情,沒有方法。

李登輝今天將度過他國曆九十二歲生日,媒體昨先準備大蛋糕替李登輝慶生;李登輝期許台灣政治更安定、經濟更發展、有好的領導者。

2013-12-15

朱立倫,你也…

本來想,朱立倫滿愛惜羽毛的說,朋友不服氣,今天給我看了這個。

搶地、炒地、議員兼恩主,幹起這檔子事,個個面目猙獰、心狠手辣 [a] [d] [1] [2]…

後記 2013-12-16

那麼… 先叫些警察來圍住,就從石碑開始吧![3] [4] 先把你心靈上的寄託鏟掉、把記憶抹掉,看你從是不從!劉政鴻不也是這樣幹的![b] [c] 什麼?媽祖?去他馬的媽祖!要搞清楚,祂不過是用來賺吃的行頭!

信眾啊!我在台南的關帝廟看見這幅對聯:
入此廟當思出此廟 莫混帳磕了頭去
拜斯人當思學斯人 須仔細捫著心來
我們所從屬的恩庇結構,挖的可正是我們自己的根啊!



新莊林家三代政教勾結,侵佔媽祖田三百甲土地.
published on 2013年12月13日 by 大暴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HnDledzItM

試問,媽祖會墾荒嗎?
published on 2013年12月13日 by 大暴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tvtZxYT3e8

潘瀚聲, 朱立倫超越劉政鴻,媽祖宮也敢拆!12/16最後戰役, 臉書, 2013-12-15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潘翰聲/朱立倫超越劉政鴻媽祖宮也敢拆1216最後戰役/659296934122699
八方來援,誓死捍衛土城普安堂百年史蹟!

時間:2013年12月16日(週一)上午九點
地點:媽祖田普安堂(新北市土城區龍泉路47號)

2010年6月9日大埔毀田事件前夕,苗栗縣長劉政鴻就在8日開始封路。這次新莊慈佑宮強拆土城普安堂,預定12月16日上午9:30強拆,新北市長朱立倫,竟下令提前在前四十小時就封山。朱立倫比劉政鴻更狠毒!?

14日傍晚,許多地方居民要回家,竟被當作壞人一樣盤查身份。這幾天,政府對地方居民持續電話施壓,甚至要求普安堂放棄先民兩百年開墾的歷史,向新莊慈佑宮承租。地方居民憤恨的說,豈有抗日英雄的後代,向漢奸走狗後代低頭的道理?!
另一方面,也有不明管道放話,強拆當天將有數十人前來圍事,數年前王江全老村長房子被慈佑宮強拆當天,也是近百黑衣人來包圍。這樣黑白兩道夾殺威嚇的恐怖氣氛下,許多居民都非常恐懼。現任里長黃豐明則公開呼籲,媽祖田庄民團結捍衛普安堂古蹟。

雖然文化部在週五介入協調,新北市政府仍決定跟新莊慈佑宮密切勾結在一起,百年史蹟即將毀於一旦。許多關心台灣文化、生態的朋友,都趕來看電影「龍門客棧」裡的山門牌坊最後一眼,拍攝百年風華的最後身影。

敬請聲援。

新聞聯絡人:李宜潔0958-803460、李榮台0930-069113、
潘翰聲0935-295815
山區手機收訊不良,普安堂電話:2267-4507、2267-0219
若普安堂被非法斷話,慈安宮電話:2267-9877
潘瀚聲, 誓死捍衛媽祖的家,土城普安堂百年史蹟!, 臉書, 2013-12-13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潘翰聲/誓死捍衛媽祖的家土城普安堂百年史蹟/658255904226802
揭發新莊慈佑宮豪奪三百甲土地的三代詭計!
<懇請轉貼!16(週一)上午9:30強拆,聲援者可於前一夜前來守夜,聯絡李宜潔0958-803460>
13日上午10:30,土城普安堂及媽祖田居民,帶著媽祖神像,來到新北市政府抗議,並公佈新莊慈佑宮管理階級的政教脈絡系統,揭發林家三代,從日本殖民時代迄今,長期把持宗教與政治、財經勢力,結成地方派系,以長達三代的巧妙布局的陽謀詭計,豪奪庶民篳路藍縷開拓的三百甲土地。居民及聲援的環保、文化團體,誓死捍衛台灣資產,與普安堂共存亡!若是百年普安堂被拆,新北市長朱立倫及新莊慈佑宮主委陳圓光,要負起所有政治責任,及毀廟毀佛的重大惡業。

位於土城的普安堂,是新北市碩果僅存台灣本土齋教先天派法脈,重要的百年有形無形文化資產,其入口牌坊也是多部台灣本土電影取景所在。歷史及建築學者黃富三、李乾朗等人,均肯定其文化資產的重要價值。其古蹟審查過程卻在地方派系無理擾亂下極度粗糙草率,雖然民眾提出新事證,12日上午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仍拒絕採納,無視歷史真相,將造成無可恢復的毀壞,市長朱立倫是摧毀台灣本土齋堂文化之幫兇!未來若變成殯葬園區,更是全民文化資產的浩劫。尤其,大漢溪右岸南天母山系的一系列淺山生態系,是新北市的肺,若媽祖田失守,強大的骨牌效應,將加快大墓公、土城舊彈藥庫的開發壓力。

在新莊慈祐宮管委會主委陳圓光要求下,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即將於12月16日(下週一)強制執行。新莊慈佑宮打著媽祖旗號,卻拆媽祖的家,其邪惡實在不可思議。大廟強取豪奪,對本土齋教之煎熬,已成燃眉之急。

清代康熙年間,漢人移民從南部前來種茶,故將村莊命名為「媽祖田庄」,自北港分香成立民間敬天護生的「神明會」,齋教先天派也是承襲抗元、反清一脈民族精神傳統。1895年日軍登台掃蕩,在此遭逢激烈抵抗,殖民統治期間也多次起義抗日。在台南的西來庵起義事件後,日本政府更加強控管全台齋教組織,強迫解散原墾戶神明會資產,並將現代國家土地登記制度取代原有數人共管開墾組織,指名新莊地方首長做為管理人,此一管理機構就設在新莊慈祐宮內。慈佑宮管理人林明德,同時也是新庄街街長,此人就是曾任新莊市長、現任市議員黃林玲玲的祖父,也就是說,林家甘為日本殖民政權的鷹犬,殖民政權則回報讓林家成為媽祖田名義上的土地管理者。但是管理人絕不是土地所有人,便布局三代偷天換日處心積慮,將土地轉變成新莊慈祐宮所有,而世居百年的村民一夕變成侵占戶。

慈佑宮一方面扭曲變造土城居民捐地傳說,一方面與歷代統治政權緊密配合。林明德之子林世南,日本時代就承接父親政教合一的職務,也擔任台北州議員,國民黨接收之後,就從臨時省議會擔任歷屆議員,更在1956年以「理事長」身份,偷偷領走媽祖田所有權狀。板橋地政事務所,更於1977年在未經縣長同意下,將媽祖田登記為「媽祖宮」的三百甲山林農地擅自變更為「慈祐宮」廟產。1992年起,慈祐宮度過十五年法律追溯期,開始控告居住200年的原墾戶侵占土地,而原本新莊地政事務所承辦人莊錫煌,就是目前慈佑宮對居民進行訴訟、簽約等事務的代理人。這樣的政教勾結,這不是弊案,什麼是弊案?

新北市政府長期被新莊地方派系綁架,居民仍力抗政教勾結,黑金派系圍攻。已緊急向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與異議,要求停止強制執行。本月三日,居民已向台北龍山寺觀音媽祖上表,未來仍將繼續走遍全台所有媽祖廟,控訴新莊慈佑宮,打著媽祖旗號,卻拆媽祖的家的毀佛惡業!實踐台灣宗教改革。

廢核行腳團,十月十日從貢寮核四廠出發,經過天已繞過台灣各地,16日起將在北北基行腳,十五日晚上起就會進駐媽祖田普安堂。行腳團一路多借宿媽祖廟,受到媽祖庇佑,相信媽祖必會顯靈,叫新莊慈佑宮主事者放下屠刀、懸崖勒馬,切勿鑄下大錯。(新聞稿2013/12/13)
後記 2014-12-23

九合一選戰以來,朱立倫多了一個響亮的綽號,叫做「馬 2.0」。本來想說網友們實在跑得太快了,但是沒想到兩天前,果真公布了官方的 2.0 測試版。就趕快登錄在〈名嘴語錄〉裡。
2014-12-21 朱立倫登記補選國民黨主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NELzdGOsbI&t=71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tSzCY3OIyw&t=14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PCgcN4-_3U&t=71s
(編按:2.0 版官方 beta release。)
朱立倫:……任何一個政黨,只要有一張書桌也是有…黨產啊。所以,黨產歸零是個假議題,應該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不合情的,我講說,有疑慮的黨產,應該要,呃,不管是,呃,捐還給國家,或者是捐做公益。那至於每一個政黨,財務一定要公開透明……我第一件事情,如果就任之後,我一定要讓整個黨的財務跟黨產透明,讓大家共同來監督、共同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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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2-06-21 呂子昌/名嘴語錄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6/blog-post.html#20121228
2012-12-28 呂子昌, 新北市議會議事錄第1屆第10次臨時會101年12月28日
http://www.ntp.gov.tw/content/Proceedings/P2013_1/Record_2_4_7.htm
(編按:淡水真正的老街重建街即將死在這些議員的手中。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呂子昌,連同無黨籍市議員蔡錦緊,以及國民黨市議員鄭戴麗香,全數刪除修復古蹟預算,並百般施壓新北市政府廢止古蹟,開通不合宜的所謂六號道路,也就是移除淡水的共同記憶──淡水真正的老街──重建街/九崁街。呂子昌於 2011-12-31 接任清水巖(祖師廟)主任委員,該宮廟為此計畫道路主要受益者。祭祀圈的恩庇政治結構是台灣地方政治的特色,本為國民黨來台後統治的重要基礎,現在民進黨政治人物連結上恩庇結構,本當深思,從長計議有利台灣長遠的政治發展形態,不應逾越分際,挾恩主之位,獨斷主導反人文、反歷史之破壞性開發。)
……
議員蔡錦賢:主席,64號蔡錦賢發言。古厝這條你沒有幫我附帶決議。
主   席:有。
議員蔡錦賢:那個附帶決議就是廢除還是遷移,不得再編列預算,馬上要停掉。
主   席:有,這個有附帶。
議員蔡錦賢:這樣你知道了嗎?
主   席:我知道。好,文化局就照修正數通過。
議員呂子昌:剛剛蔡議員說的附帶議決要講清楚,不是好了好了,好就是預算通過好,附帶議決要講好,就是說都市計畫道路上面這個市定的古蹟,你文化局要辦廢止,不然就是要遷移,不能阻礙道路開闢,要去想辦法,就把它決議下去,照這樣去做,要寫清楚,一字一句都寫清楚,請市政府文化局在102年度完成廢止或者遷移的程序,這樣才可以,很明確的寫下去。
主   席:李副市長。
副市長李四川:我想這一個部分大概我們會依法辦理。
議員呂子昌:我跟你說不要說依法辦理,法律有幾萬條,你隨便拿一條來阻擋就好了。市議會決議就是通過就是遷移、廢止,就是這樣子。
議員陳永福:照理講應該是依議會議決辦理,如果說議會議決違法,辦議會。你說依法辦理,這很簡單,你如果要動手腳,這很簡單,通知那些專家學者再來開會,議決說這個古蹟不能廢止,這樣你就頭大了,所以要寫清楚,就是依議會的議決辦理,這樣就好。
副市長李四川:你不要害我,我也答應你要去開會,你也知道裡面的那種狀況,說實在我也只能這樣答。
議員陳永福:副市長,我這樣一逼你,你馬腳就露出來了。
副市長李四川:我沒有馬腳,我以前就講得很清楚了。
議員陳永福:我跟你說不能怎樣怎樣,你馬腳就露出來了。不行,你馬腳就露出來了。
議員蔡錦賢:主席你裁示一下。
主   席:好,附帶決議我唸一下。
秘書長林新欽:市定古蹟淡水區崎仔頂施家古厝應廢止或遷移,並依都市計畫開闢完成,102年度。
主   席:好,就附帶決議。我在這邊向大會報告,我們統刪的部分有幾項,等一下才不會亂掉……
……
主   席:那就沒有了,好。
大會決議:
歲出部分……
[資本門]第74頁 1節市定古蹟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第一期)18,232,000元全數刪除。◇附帶決議:市定古蹟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需拆除或遷移,並依都市計畫開闢完成。
……
議員呂子昌:附帶議決要唸清楚。
主   席:什麼?
議員呂子昌:我有提一個附帶議決,淡水區6號道路,都市計畫道路開闢,102年度內要完成全線,照都市計畫的寬度,全線開闢通車。
主   席:有,剛剛不是有裁定過了嗎?
議員呂子昌:剛才那是古蹟,現在這是道路。剛才是叫文化局古蹟要移,這個是開闢道路,叫工務局102年度要開闢完成。
主   席:好,工務局有沒有困難?工務局高局長,可以,102年。
議員呂子昌:這樣知道了嗎?……
[b] 2011-07-18 中國國民黨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1/07/blog-post.html

[c] 2013-07-04 知道哪些人是狗官嗎?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7/i-maledetti.html

[d] 2012-06-21 呂子昌/名嘴語錄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6/blog-post.html#20120625
2012-06-25 呂子昌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3次定期會臨時動議第6案
http://www.ntp.gov.tw/UpFile/ProceedingsFile/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6、7次臨時會、第3次定期會.pdf, p.853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3次定期會(2012-04-17 至 2012-06-25)
臨時動議第6案(2012-06-25)

案號:動議第6案
類別:文化
動議人:呂議員子昌
附議人:陳議員永福等4 人
案由:請市政府將淡水區六號道路上(施家古厝古蹟),停止整修重建,若有必要保存,請市政府比照臺北市林安泰古厝遷移至淡水區砲臺公園或適當地點,以避免浪費公帑,以利都市發展及解決淡水交通。
說明:
一、新北市淡水區都市計畫六號道路,用地已經辦理徵收,地上物已補償,近被市政府認定市定古蹟,其實此類房屋在其他地方太多無法計其數,導致目前道路無法貫通影響交通安全及都市發展,兩側基地地主無法重建房屋影響人民權益。
二、市政府編列數千萬元準備整修該古厝,名為整修實為拆除重建,即使重建也不必如此浪費,根本是浪費公帑,因此建請市政府遷移,以避免浪費公帑以利都市發展及解決淡水交通。
辦法:請市政府遷移解決。
大會議決:照案通過送市府研究辦理

External Links

[1] 看見淡水河, 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記者會/
     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102.12.13【聲明稿】, 臉書,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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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102.12.13【聲明稿】

在12.12立法院的記者會中,關於聯盟的諸項訴求,文化部資產局專門委員李宛慈委員宣稱已多次糾正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在施家古厝與重建街相關歷史建物上的處置失當;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科長林佑璘也同樣表示,既然重建街道路拓寬對淡水交通現況沒有太大助益,就應將文化保存視為首要政策。

在此本聯盟認為,既然文化部已經多次糾正,而新北市文化局依然我行我素,那文化就應以文資法101條,強制接手管理,而非任古蹟減損。

另有關淡江夕照文資審議部分,新北市文化局並未完成法定審議程序,因此本聯盟強烈譴責,請文化部介入後盡速召開。

針對文化部表示:「重建街擴寬不影響歷史建物」,本聯盟強烈質疑與譴責,首先文化部屢屢在其官方網站上宣稱要注重場所精神,其網站上亦有魁北克宣言之介紹,顯然文化部了解場域精神及氛圍完整性之重要,今文化部回答顯然難以自圓其說,如此不注重古蹟場域完整性如何談世界遺產?因此本聯盟要求文化部依照文資法33條,提出並實施老街保存維護計畫。

而文化部今表示,將設立淡水世界遺產點退場機制,本聯盟認為文化部未積極輔導就考慮退場,實難以苟同,因政府既然提出世界遺產潛力點的論點就應全力以赴,因此建議文化部先將淡水世界遺產潛力點公告為瀕危世界遺產潛力點,使文化界警惕,文化部應先行接管,提出脫離瀕危之相關計畫。

今文化部上表示願意與願意和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合作,本聯盟針對此點表示認同,因此本聯盟要求在文化會勘施家古厝等古蹟時必須知會本聯盟,以落實文化部所言之官民合作。

附件【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記者會─聯盟新聞稿】

重建街強拆在即,淡江大學建築系黃瑞茂教授今(12)日於立法院召開「建設帶來破壞,淡水正在消失─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記者會,提出多項主張,並建議文化部取消淡水的世界遺產潛力點。文化部表示會積極輔導新北市政府,讓淡水登上國際舞台,營建署官員亦採支持態度。

為抵抗地方政府蠻橫行徑,淡江大學建築系黃瑞茂教授今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協同在地文史工作者提出諸如中止小白宮前高樓都更、停止拓寬重建街、淡水夕照成為文化景觀等多項具體訴求。文化部資產局專門委員李宛慈對此表示,文化部很願意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合作,進行文化資產的保存;針對黃瑞茂認為施家古厝修復工程的閒置,已使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成為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現行犯的問題,李宛慈宣稱已多次督促新北市政府,在施家古厝與重建街相關歷史建物上的處置應適當,並表示拓寬工程應注重街道建物之完整面貌;另一方面,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科長林佑璘同樣表示,既然重建街道路拓寬對淡水交通現況沒有太大助益,就應將文化保存視為首要政策。

與會學者們認為,既然政府提出世界遺產潛力點的論點,就應該用心保存淡水文化風貌。李宛慈表示將設置退場機制,而世界遺產潛力點原本就是從地方文史工作者提報,由下而上所形成,因此文化部將提供行政資源,積極輔導新北市政府。

淡水史田野工作室、前淡水社區大學主任張建隆強調 ,重建街30號乃日治台灣著名文學家王昶雄的出生地,迄仍保留原貌,極具保存價值。而28號以下多間街屋,也都與市定古蹟重建街16、14號一樣,都能呈現山城街屋的特色,具有歷史與建築價值。而且一旦拓寬,市定古蹟重建街14、16號,便會成為沒有歷史街道的歷史街屋,古蹟意義盡失。尤其所謂的第二階段工程(重建街30號至「戀愛巷」──14、12號間巷道)道路,本身為4米斜坡道,往下90度左轉銜接「戀愛巷」2.5米道,然後90度右轉銜接清水街3米道。新工處欲將此第二階段工程(重建街30號至「戀愛巷」)道路拓寬成10米道,不僅毫無必要性和正當性可言,簡直荒謬絕倫,只會製造嚴重的交通問題。請問新工處有何專業能力和行政權力,可以決定一條歷史老街的存與廢?難道新北市政府是這樣毫無章法、毫無體制、毫無文化素養、無視多數民意,到這種地步嗎?

張建隆也指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其網站上揭示2008 ICOMOS魁北克宣言中場所精神的保存─「場所精神的再思考」,明定所有文化遺產的相關立法,以及所有紀念物、場域、景觀、路徑與收藏物件的保存與維修計畫,都必須將其列入考慮;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為拓寬道路不影響14、16號古蹟,明顯與其精神相違背。同時溝通過程也明顯違反了文資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10/30召開之地方居民說明會草率,重建街拓寬牽涉淡水文化景觀、古蹟存廢的整體事項,應由市政府眾專業部門共同提出整體評估規劃文化路徑,而非新建工程處自己說了算,期許文化部能夠主動站出來解決,並立即會勘施家古厝毀損之情形。

幾間將遭拆遷的年邁住戶也都一同出席,向政府呼籲路不要拓、家不要拆。



註:文資法第三十三條明定,為維護古蹟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擬具古蹟保存計畫後,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前項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對於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寬度、建築物之形貌、 高度、 色彩及有關交通、景觀等事項,得依實際情況為必要規定及採取獎勵措施。主管機關於擬定古蹟保存區計畫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及公開覽,並應通知當地居民參與。


9/20:
九月清水巖管理委員會出刊之內容及眉批:

發行人:淡水清水巖管理委員會 發行日期:102年9月20日 頭版下:淡水六號道路工程延宕許久

「因文史工作者針對施家古厝整修爭議不斷,造成淡水六號道路工程現在停滯不前」,此道路全長388公尺,寬度10公尺的計畫道路,早於民國79年「依法」辦理「取得」,是目前淡水「唯一」已發拆遷費而執行一半未完成的道路。

由於道路位於淡水區重建街,處於淡水街中心點,附近更有知名景點如福佑宮、清水祖師廟、龍山寺等,「一旦六號道路能執行完成得以貫通,進而改善當地之交通、促進地方觀光,公共安全等效益」。

年初時曾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都更」主辦單位城鄉局(連名字都講不完整)、文化局聯合辦理一場說明會,由3位在地議員(哪三位?)及「全體」42位里長、當地居民(幾位參加?)及「部分」文史工作者共同參與,副市長李四川先生「允諾」尋求兼顧地方發展與文化保存之解決方案,但是至今執行計畫一延再延,效率不彰。

議員及多數里長們提出質疑:「淡水區類似的古厝太多了,為何指定施家古厝為古蹟,令人納悶?」施家古厝位於都市計畫道路上,民國79年已經發放補償費且徵收完成,今天因「部分文史工作人士認定為古蹟」,新北市政府配合辦理,造成道路兩旁舊有房屋無法改建,「損害人民權益」,也因為道路無法開闢,萬一發生公共安全,後果難以想像。希望新北市政府,展現公權力,盡速開闢道路,維護人民權益及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交通便利,發揮經濟觀光產業效能。

「」、()皆為讀者所加。

10/30:
淡水都市計畫六號道路102.10.30說明會
「會中淡水文史學家張建隆發言解說該案原委及提出疑點和建議,竟被主席叫停,四點聲明請看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10939072471189......

10/30:
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 聲明稿如下

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 2013.10.30 聲明稿

有關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舉行淡水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後續推動方案事宜地方說明會,本地文史團體──淡水文化基金會、淡水街道文化促進會、滬尾文史協會文史協會、淡海青年陣線、及淡江五虎崗社與本地居民共同發起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聲明事項如下:

一、本次會議,竟然連房屋所有權人都未能全數通知,更遑論長期關心淡水古蹟與都市發展的公民 團體和文史工作者,顯然沒有溝通的誠意,也未能達到溝通的效果,而且事涉古蹟保護,本會議也應該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共同主持。這是重要的程序問題,有此瑕疵,本會議應該重新舉辦,由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和文化局共同主持,並且正式邀請全數房屋所有權人以及淡水公民團體和文史工作者。

二、自2010年12月6日淡水六號道路道路改善計畫一期拓寬計畫進行後,新北市政府許志堅副市長於 100年5月23日主持之淡水六號道路道路改善計畫協調會中,依據會議記錄副市長已允諾二期拓寬計畫停工,致使部分居民已著手整建房屋,今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僅發函重建街等30戶及特定人士出席參與會議,進行淡水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後續推動方案事宜地方說明會,罔顧地方居民權益。

三、若淡水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後續推動方案施行,自100年5月23日後居民因修繕房屋等產生之費用,既已達公共建設用地徵收未使用期限,因政策延宕所產生之人民財產損失,應受國家賠償。

四、新北市政府應速提出明確之道路解編計畫,發還原地主。

12/8:
淡水重建街不明原因失火。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23967921168304&set=vb.100006653285489&type=3&theater

12/9:
王鐘銘 『在今晚的重建街居民會議裡,世居當地的居民說,這條路拓寬的問題,住在這裡的人最清楚。他舉例,重建街到戀愛巷到清水街的二個轉彎很窄,外地人轉五分鐘也轉不出去,拓寬後只要十台車就會塞死動不了。另一個居民補充,前面道路拓寬,外車進來車速如果太快,在人行階梯前來不及反應,萬一衝下去非常危險。

市政府和三位支持拓寬的市議員經常說,反對拓寬的只有文史團體,考慮的只有古蹟。他們忽略在地居民的生活經驗,刻意營造交通便利與古蹟保存的對立,但是事實上,拓寬方案在交通上的諸多問題都沒有被重視,遑論便利。』

12/12:
搶救重建街記者會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6698

王鐘銘:『文化部官員竟然說,世界遺產潛力點將有退場機制,令人擔憂,是否未來再遇到古蹟和文化景觀擋到開發案,文化部就會配合搬開擋路石』

「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1212記者會影片:
文化部發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ou1EnqWKx4
營建署發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YgvNb5-Ccc
[2] 新北市政府早已公開承諾不拆重建街 朱立倫市長豈可自毀誠信斲傷人民的信賴
     許慧明, 文化淡水167期, 淡水文化基金會社區報, 2013-11
     http://www.tamsui.org.tw/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102年10月30日在淡水區公所舉辦「淡水區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說明會,表示將拓寬重建街30以下清水祖師廟路段之街道,此案一提出,當場就受到重建建街在地居民和淡水文史社團的強烈抗議!他們不僅是抗議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沒有善盡通知就草率召開說明會,而且是抗議新北市政府,特別是抗議新北市長朱立倫,違背先前已公開宣示「不拆重建街」的政府承諾,斲傷人民的信賴!

新北市政府確實對「不拆重建街」做過公開承諾,此項公開承諾並且形諸於文字,做成一系列正式會議紀錄,由新北市長朱立倫決行函令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城鄉局、交通局及工務局等遵照辦理。按100年5月23日新北市政府召開「為研商淡水區都市計畫六號道路(重建街)開闢相關事宜」會議,此項會議係由副市長許志堅主持,與會單位包括該府文化局、城鄉局、交通局、工務局、淡水區公所、淡水重建街在地居民及本會等。該次會議結論針對淡水區都市計畫六號道路(重建街)之後續施工,明確決定「本案道路施作範圍至30號建物旁,第一階段未拆除部分及第二階段部分後續不予施作,待地主改建時須自行退縮」。這是新北市政府對「不拆重建街」第一次公開承諾!會議紀錄,並由市長朱立倫決行函令相關單位遵照辦理。

新北市政府在100年5月23日做成「不拆重建街」之決策後,隨即在7月6日到淡水區公所舉辦說明會宣布此項政策。會後為求慎重,新北市政府更進一步在8月10日由許志堅、李四川兩位副市長共同主持「淡水重建街道路工程後續開闢事宜研商會議」,與會單位包括該府文化局、城鄉局、交通局、工務局等單位,結果再次確認「不拆重建街」之決策,會議結論明確決定「第一階段開闢至32號街屋,至30號街屋到廟史倌部分住戶若有意願配合道路退縮自行拆除者,本府予以支持」。新北市政府並依此決策於9月21日到淡水區公所舉辦說明會公開宣示。

姑不論保存重建街這條漢人歷史街區,對政府希冀達成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城市的目標,絕對具有不可分割的意義與價值!即便純粹從法治國家的「依法行政」原則來論,新北市政府既已召開行政會議做成「不拆重建街」之政府決策並且正式對外公開宣示承諾,我們認為新北市政府及其所屬行政單位,均應信守承諾,不得違背!行政程序法第8條明文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我們要在此嚴正勸諾新北市政府及朱立倫市長,切勿縱容下屬之新建工程處任意拓寬重建街30號以下至清水祖師廟路段之街屋,否則,恐怕必須面對違法失職之責任追究!
[3] 潘翰疆, 肉身護碑、大悲無言, 臉書, 2013-12-16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1144333786721
肉身護碑、大悲無言

打著媽祖慈悲名號的新莊慈祐宮 幹的拆寺毀佛的暴行
碎之而後快的普安堂山門前建廟獻金碑
遭碎碑前最後身影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77309665629004&set=pcb.777310145628956&type=1&theater


石碑碎裂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1143995898274&set=a.3498923028053.2126081.1120967747&type=1&theater


石碑原貌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15093075285903&set=a.112719015523312.9372.100003556422447&type=1&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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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島 第670集 百年普安堂 (2012-08-27)
http://youtu.be/_3G8Fw4o06I

普安堂fb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普安堂/654441401248399?ref=ts&fref=ts with 李容渝.
[4] 潘翰疆, 臉書, 2013-12-17
     https://www.facebook.com/pan.hanchiang/posts/10201143858094829
普安堂外山門前的石碑「遺影」 記載著立廟時村民敬獻建廟金的歷史
朱立倫 這不是古蹟殺手,還有誰是古蹟殺手?
拆廟毀地下地獄 朱立倫負全責

今日下午五六點
在10位左右聲援朋友肉身護衛石碑(我爬到石碑旁樹上)
遭上百慈祐宮+警力的優勢圍事、還有劈靂小組的濫權排除下
山門前這塊石碑 己遭慈祐宮以電鑽搗毀,碎裂成三片
聲援朋友中有二男二女遭逮捕,或不說明案由或說是妨害公務,後遭丟包野放永寧捷運站處理,連喊口號舉牌一次即遭濫權逮捕
一位男同學以合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質疑警方粗暴濫權違法
竟在警局遭濫權盤查,拒絕盤查,還遭上手銬腳鐐送進偵訊室
卻又突然遭某高層一通電話 就突然不盤查不作筆錄放出
違法濫權
新北市警方淪為黑金派系圍攻百年齋教普安堂、朱立倫拆廟滅佛下地獄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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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暴龍
慈祐宮"緩拆"普安堂的第一步就是?掉普安堂以往的歷史,看吧,這就是原始的石碑.
也許幾天後,就會出現慈祐宮版的普安堂歷史.

拆毀石碑影音: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200563783331972&set=vb.1680475485&type=2&theater
[5] 馮光遠, 臉書, 2015-08-06 10:23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086664938039930&id=277581822281583
【給新北市長朱立倫以及三位副市長的公開信】

我在淡水竹圍曾經掛有一塊廣告招牌(如圖),是我跟新科市議員何博文的合照。


博文與我是中國時報(余老先生時期)的老同事,這張照片是今年年初拍的。

廣告掛出去之後,發生了幾件不太愉快的事。

首先,新北市政府通知廣告公司,說這塊廣告違環保法,要我們拆除。

我聽了,只是淡淡地跟廣告公司說,記下下達這個指令的新北市市府官員職稱、姓名,我保證他「二上」,即是,上新聞、上法院。

新北市政府裡的人聽了,應該是開會之後,慶幸還好沒有拆。

可是7月31日,我因為不─忍─老─友─何─博─文─被─黨─內─少─數─人─攻─訐,自行拆下這個廣告(如圖),其中內幕,這兩天另外跟大家報告。


然後是,租我廣告牆的黃先生,被檢舉屋頂有違建,要拆。

拆違建的公文是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大隊長馮兆麟發的。

說頂樓的違建面積為50平方公尺,這數字應該是用目測的,因為市府沒有人上去過。

屋主黃先生說,那其實是一個做來幫頂樓冷氣設備遮蔽陽光雨水的遮棚,已經存在十年以上了。

在我沒有參選新北市第一選區的立法委員前,黃先生的廣告牆以及頂樓遮棚,從來沒有被質疑過。

可是自從我跟何博文的廣告拉起來之後,黃先生已經屢次被新北市官府查這查那的,他有點不勝其擾。

8月4日(二),新北市政府在大樓一樓外面,貼了一張限令時間內自行拆除的公文,我想,是跟新北市長朱立倫,以及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陳伸賢、高宗正請教的時候了。

是這樣的:

1. 拆除公文裡的「違建」面積,我自己上去量過了,鐵板面積應為10.95平方公尺(如圖),而不是你們說的50平方公尺(官人,差五倍耶,饒了我們吧),就算要拆,也拆不到那麼多,此時,是不是要額外拆他個39.05平方公尺合法的建物,以求達到官府要求?


2. 根據「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黃先生頂樓的「違建」屬於第二條第(四)項「露天空調設備」,得免於查報。

3. 再根據要點的附表,在屋頂平台的露天空調設備,只要取得頂樓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是可以不拆的,黃先生就是屋主啊。

4. 好吧,再根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像黃先生所屬建物頂樓的這個冷氣機遮棚,應該是分類到D類的「一般性案件」,當然,如果因為是我馮光遠的競選廣告掛在這棟樓的牆面,因此被列入A類「優先拆除」,或B類「政策性案件」,那我也只有跟黃先生說對不起了,誰要他竟然敢支持像我這樣批判國民黨的公民。

結論:

國民黨的行政不公,向來是這個黨的招牌商標,長久以來,人民對於國民黨政府,似乎就只有行賄一法以求「花錢消災」,朱立倫市長,你在這方面的紀錄尤其出色(見圖)。


所以,朱立倫市長以及三位副市長,我現在鄭重的請教你們,如果一個像這樣的頂樓遮棚(新北市相信有數以萬計這類遮棚)想要不被拆,我其實很願意(痛苦地)打破我的原則,代替租我牆面的業主,跟你領導下的新北市政府少數相關官員「意思、意思」一下,不過我沒有做過這種事,所以呢,請你告訴我,這類的「意思、意思」,應該不會動用到許志堅規格的金條、名錶吧?可是就算是現金,大概要多少呢?

黑箱作業,一向也是你們國民黨的專長,可是這次,是不是在「意思、意思」這件事情上,你們勇敢地打破黑箱,讓價碼公開,也使得人民有所適從,這其實也是功德一件啊(流淚中∼∼∼)。

【補充】

反應熱烈,突然想到,請大家幫我估一個數字,像這樣規模的「意思,意思」,大概會是多少呢?

我相信很多

A. 做生意的
B. 比較有經驗的
C. 好管閒事的
D. 真正想幫我脫困的
E. 剛被情侶甩反正沒有什麼事做的
F. 才繳過規費心有不甘的
U. 被今年太陽曬得腦袋壞去的
C. 做頂樓加蓋的
K. 非常有意思、有意思的

提供出來的數字,加以整理之後,也許我們會知道國民黨治理下的新北市,公正的價碼是多少。大家說,是吧?

2013-12-10

假作真時真亦假

今天看了這個。這是朋友轉寄給我的新梗。
Subject: Fw: 中國人之真情流露

台灣人 快跟中國人一樣了-----
在上海,有一個工人買了一包90元的香菸,給老闆100元,老闆一忙竟找了20元,工人裝傻走了。

沒走多遠,老闆喊住了工人說:先生!你的菸沒拿!

工人流下了感動的淚水,拿出10塊錢還給老闆說:你多找了我10塊錢。

老闆也留下了感動的淚水:小伙子,把菸拿來,我給你換一包真的。

抽著老闆新換的菸,那純正的味道,不禁再次感動著工人:老闆!把剛才那張100元的拿來~我也換一張真的給你。

哈哈大笑之餘,突然想到一些事情。事情是這樣的,我在德國住了十幾年,那邊跟台灣最大的不同點之一就是,在我的記憶中,我似乎根本不需要把時間跟精力放在這方面,只需要專注於我所做的事情跟我所關心的事情。一切都是那麼簡單、好辦、放心、有效率(雖然德國人也是常態性地在批評他們自己的官僚文化)。

但是在台灣,我們似乎把太多的時間、精力跟社會成本放在亂七八糟、毫無意義的事情上面,難怪工時那麼長、薪資那麼低。當台灣的公司行號或政府部門打電話到德國交涉,聽到承辦人正在度假的時候,一直搖頭怨嘆人家為什麼那麼好命。我們實在不應該覺得錯愕。

但是哪個地方沒有謊言、哪個地方沒有欺騙?的確。但是有主流跟非主流之分。在某些地方,欺騙是常態,台灣愈來愈具代表性。

人類所做過最聰明的事情之一就是,透過協商,制定出抽象的遊戲規則,讓大家一起來遵守,以提高工作效能。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紅綠燈。但是如果制定了規則,大家卻各自解讀,各自彈性執行,唯一可能的結果就是失控,就是完全違背初衷。這是最典型的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的例子。台灣現在的處境,就是根本不知道在幹什麼,根本不知道想要的是什麼!(這其實是很嚴重的控訴。)

2013-12-04

轉載:扁決定留四四南村 歷史遭滅跡

今天看了這個。

台灣 2013 年的總預算,根據預估的經濟成長率 3.67%,到了年底,主計處下修為 1.74%。宏達電(hTC)被點名為下修的主因。依我看,這絕對不是王雪紅害的,應該又是阿扁害的!



扁決定留四四南村 歷史遭滅跡, 自由時報記者劉彥甫、林惠琴, 2013-12-0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3/today-taipei5.htm
文物館歷史展示資料中 隻字不提

捷運信義線通車後,位於台北一○一/世貿站後方的四四南村湧現大量參觀人潮,但不少眼尖民眾發現,前總統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推動台灣第一座眷村—四四南村「博物館化」,力保眷村歷史,而今四四南村文物館落成後的歷史展示資料卻隻字不提。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與小英教育基金會社會發展力主任楊長鎮等眷村保留運動參與者對此都感到相當遺憾,張景森更在臉書上質疑:「這些外省政客為何要掩蓋這個事實?」

民政局長:公文未見扁 是馬推動

但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表示,針對保留四四南村一事,自接任以來,公文上未曾見過與陳水扁相關的資料,只清楚是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推動,而且詢問其他資深同事,也不知道陳水扁原來有參與此事,因此對於歷史沿革只是提供所知的,而無其他用意。

張景森:扁堅持留下來 當年挨批

張景森在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擔任發展局長,上週他在別名「藤井樹」的臉書貼上自己在四四南村前的照片,並說:「幸虧我們還活著。一九九八年,即將要拆除的四四南村,在扁市府的堅持下保留下來,成為台灣第一個保留的眷村。當時有個姓費的傢伙說,信義計畫區保留破落的眷村,是為了要用來羞辱外省族群。我記得,陳水扁為了化解族群的不信任,要我去找林正杰、凌峰、林美倫,請這些外省菁英發聲支持。可惜歷史是現在當權者寫成的,眷村保留下來的決定者陳水扁,在現有的展覽之中,完全被消音滅跡。」

楊長鎮在接受記者訪問時也回憶到,二○○一年時,加拿大籍的史康迪、葉乃齊與自己成立的「四四南村古蹟促進聯盟」,向文化局申請四四南村為市定古蹟。當時的眷村還有竹片及石灰泥巴建造的房屋,與日治時期留下來的碉堡,儘管在二○○三年,最後只保留四棟建物,但各時期為四四南村聲援的重要活動者,都應該被世人所知。

前天記者走訪四四南村,住在南港瓶蓋工廠附近的金先生提到,歷史建築一經都更就「回不來了」,雖然四四南村得以保留,但存廢的論辯太久,保留面積還是太少,現在連文物館都將過去參與者的貢獻含糊帶過,實在「不夠意思」。

網友:國民黨當權之後 竄改史實

也有網友在臉書回應:「這件事被揭露的重點不在於民進黨有沒有人發聲,在於國民黨將當初陳水扁極力保留的經過完全滅跡,這形同竄改或隱匿史實。」

馬英九萬歲!

今天看了這個。中華民國萬歲!馬總統萬歲!馬英九凍蒜!

我覺得,這個公文應該也不是教育部長蔣偉寧的意思。

一直在想,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馬英九 2016 再連任總統。我是認真的。

圖片來源:李筱峰臉書, 2013-12-03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0614616002604
教育部 函
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傳真:02-23970771
聯絡人:彭敬雅
電話:02-7736-7486
受文者:XXX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
發文字:臺教授國字第102017158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有關採購教師教學所需教具之原則,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02年11月12日院臺教字第1020069616號
   函辦理。
 二、現今社會科教科書之審查,臺灣與中國大陸於地圖上之顏
   色標示,均以顏色相異作為原則之一,先予敘明。
 三、另於首都之標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
   南京;惟中央政府所在地為臺北。現行教科書中之標示,
   考量地圖之圖例符號為世界所通用,故一般而言在地圖上
   於臺北標示首都圖例符號,於文字內容則敘明為「中央政
   府所在地」,併予敘明。
 四、為避免學生學習之混淆,學校於採購社會科教具時,應採
   購與教科書內容相符合者為原則。
正本: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新北三市)高中高職、各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
副本:行政院秘書長、本部國教署國中小組

後記 2013-12-05

連上《蘋果日報》一篇報導 [1] 說,內政部也是。但是豈止於教育部、內政部?我之所以下標「馬英九」,就是因為這是個 "tone from above"(上行下效)的作用。所以,其實不需要太著力於內政部、教育部等支微末節。

食物中毒了,身體發癢,不能只是在那邊忙著抓癢、止癢。如同我在 [a] 一文提起的,「若 A 則 B」、「若 B 則 C」、...、「若 Y 則 Z」,台灣人的弱點之一,就是抓著一堆小 Z 忙成一團、罵成一團,卻看不到 A,或刻意去忽略 A。例如,前一陣子看了一個政論節目討論甘比亞片面與台灣斷交問題,在場也邀到了民進黨立法委員,主持人也足夠資深,但是整個節目沒有任何人提起過馬英九曾多次公開宣示「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b]、「我們跟大陸不是國與國,所以沒有外交問題」[c]。(喔,對了,這集邀請到的「學者」是賴岳謙,倒也難怪。見 [d]。)

就像在玩數學,接受了一組公設(axioms),卻不願意面對這些公設推導出來的性質跟定理,滿臉錯愕。然而,還是繼續高舉著這一組公設。這是精神錯亂的「數學」,這是群魔亂舞。

也像小孩子。小孩子會「盧」,怎麼個「盧」法?他們會傾向於,做了決定卻不願意面對後果(consequences)。我覺得家庭教育很重要的一環是,讓孩子可以自己做決定,而且也要讓他們有自己面對後果的機會。家長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耐心陪伴著他們去面對這些後果。而不是幫他們逃避、抹滅必然的後果。

台灣,在它的民主進程上,就像個小孩子。常常對於自己所做決定的後果,一臉錯愕,從來不會想到這個決定是自己做的。所以,我才會說,馬英九凍蒜!馬英九連任!那是因為我不覺得台灣的選民已經學會了這個。我們最好每個人都妖火上身,這是最好的學習方式。

我說過我很少講馬英九的壞話,這篇當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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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3-11-28 轉載:比假油案嚴重十倍的【商周牛奶案】!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11/milk-businessweekly-and-ma.html

[b] 2013-10-10 名嘴語錄之馬英九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html#20131010

[c] 2013-05-08 名嘴語錄之馬英九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html#20130508

[d] 2013-09-13 名嘴語錄之賴岳謙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html#20130913b

External Links

[1] 內政部也稱首都南京 李鴻源:盼一致改台北, 蘋果日報記者王家俊, 2013-12-0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1204/303229/內政部也稱首都南京 李鴻源:盼一致改台北
教育部公文指中華民國首都是南京惹議,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上午爆料,維基百科引用內政部地政司今年4月18日網頁說法,指中華民國首都是南京、中央政府所在地才是台北市,但網頁已遭移除,暫存檔案還查得到。內政部地政司長王銘正答詢時說,網頁會隨時更新,5、6月間已移除。陳其邁追問,中華民國首都是一南京或二台北?王銘正笑而不答,又說,不是一跟二的問題。

內政部長李鴻源則強調,中央政府所在地、首都就是台北,將正式行文行政院,假如各部會同意,就在台北市標示首都、並說明中央政府所在地,「會盡我的力量去說服大家。」陳其邁諷刺,「標明首都,竟要各部會同意!」陳並問我國領土範圍?李鴻源說,「台澎金馬」,又補了一句「目前治權所及」陳其邁說,後面這句話多說了,剛剛那樣講,行政院長應該換閣員民調最高的李鴻源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審查《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其邁質詢說,全台灣都認同台北市是首都,也是中央政府所在地,內政部地政司居然「阿Q心態」、「腦袋壞掉」,公布不符現狀及有效統治範圍的內容,令人遺憾。陳其邁並拿出地政司出版的台灣全圖表示「台北沒有標首都,只有直轄市打圈圈的標誌,比教育部還不如。」地政司紀錄說首都在南京,樂得中國網友多加引用,與中國隔海唱和統戰,實在吐血。

2013-11-28

轉載:比假油案嚴重十倍的【商周牛奶案】!

今天看了這個。我聲明自己沒看過那期《商周》。但是我的膝蓋(跤頭趺)問我這個問題:在現在的台灣,獨獨鮮奶是乾淨的,這如何可能?(我的意思是,How is that possibly plausible?)

不要忘了現在的台灣擁有一個「人類史上最強的國家元首」。Ain't we have fun? 怎麼強法?其他就別提了,就講今天就好了。我看到兩個標題,一個是史上最強的國家元首認為,「防空識別區(ADIZ,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無涉主權(sovereignty)」[2] [3] [4] [5] [6],言下之意是,歡迎各國把台灣領空列入他們的防空識別區。

還有一個是他發表針對核四廠安全的談話,「我們特別也建立了一套機組斷然處置措施,在真正的危機已經接近失控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把這個電廠整個摧毀,避免輻射外洩。」我的膝蓋緊接著又問我說,那能不能請馬先生先「斷然處置」一下我們的核廢料問題(用「摧毀」的我們也不會反對),那不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嗎!看起來我的膝蓋還比我更有才華,它居然還有那麼一點點「衰變熱」[c] 常識,知道,全世界最先進的國家都不知所措的問題到底是什麼...

(補記 2013-11-29。剛才,我的腦袋說,要幫我的膝蓋補充一下。它以最嚴謹、最科學、窮盡它所有知識與經驗的態度說,想要摧毀,不,應該是「斷然處置」一座運轉中的核電廠,還可以想像的,就只有一般相對論級的時空裝置。它說要我轉告馬總統,應該盡速朝這個方向辦理。)

那鮮奶呢?關於鮮奶,那我就必須要回到幾年前的舊文 [a] 裡的幾句話,就再把它抄出來一遍,哎,看起來愈來愈像真理:
由另一方面來看,食品消費、媒體消費以及政治消費都遵守著同一個供需定律:
有甚麼消費者,就有甚麼業者。
有甚麼觀眾,就有甚麼媒體。
有甚麼選民,就會有甚麼政治人物。
這個意思就是說,馬先生之所以會公開做出以上所列那兩種意思表示,就是因為有很多人聽得進去(A)。這兩種商品推得出,就表示有人埋單(A)。但是,當「若 A 則 B」(B 是 A 的必然後果)再明顯不過的時候,既然接受了 A,卻又冀望不要 B,這就是台灣的現況。再清楚一點點好了,例如,我們接受政治人物公然說謊 ──所謂「接受」,就是他們不為公開說謊承擔任何後果 ── 卻不願意接受食品業者說謊。這是個康德處理過的問題,就放在我部落格的最上面。另一個問題是,我們一天到晚在處理 B,卻看不到那個 A。

所以我其實很少說馬英九的壞話。因為這其實正是大家的選擇。身為大家的一份子,我坦然共同承擔這個苦難(見〈「大是大非」跟「法治」是對立的概念〉[b])。

啊看到「大是大非」四個字,經過那麼久,直到現在又累積了很多感觸。從所有我接觸過的媒體跟名嘴來看,台灣檯面上似乎沒有人弄清楚過「大是大非」四個字的本質所在,而只是一再地引用,不知道怎麼去 handle 這個東西,真的束手無策,就跟核廢料一樣。但是再講下去就離題了。

P.S. 對不起有點忍不住,台灣有過「很冷」、「很遜」、「很台」等字眼,為什麼直到今天還沒有發展出「很馬」呢?


「鮮乳標章」是政府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所實施的行政管理措施,以促使廠商誠實以國產生乳製造鮮乳。政府依據乳品工廠每月向酪農收購之合格生乳量及其實際產製的鮮乳核發「鮮乳標章」。所以消費者選購貼有「鮮乳標章」的鮮乳產品,消費者權益才有保障。
  政府為了防範可能發生的弊端,對鮮乳標章的管控及查核作業非常的嚴謹,在貼紙印製作業上,確實掌握承印廠商紙張原料來源及印刷品質,並加強防偽設計。在實際執行上,每月由各縣市政府不定期赴超市抽檢鮮乳標章的黏貼情況,發現乳品廠違規者按情節輕重處以警告或暫停輔導的處分。每月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中央畜產會抽驗市售鮮乳,提供乳品工廠改善的參考。
  自從政府辦理鮮乳標章計劃以來,頗獲消費者的認同,已建立良好的公信力,對於促進國內鮮乳消費,帶動乳業發展,穩定酪農收益及保障消費權益上發揮預期的功效,更是區隔國產鮮乳與進口乳製品的一個屏障。因此,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建立本土化國產乳品品牌,促進乳業的永續發展,請消費者選購貼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核發的「鮮乳標章」之鮮乳,才是你我最佳的選擇。

以下轉載全文。有臉書帳號的網友請直接點閱連結,他的版面更乾淨,容易閱讀。

Apollo Laurence, 比假油案嚴重十倍的【商周牛奶案】!, 臉書, 2013-11-27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apollo-laurence/比假油案嚴重十倍的商周牛奶案/604345339619844



【壹】「商周牛奶案」是怎麼回事?

引起恐慌與議論的「牛奶駭人」報導,是商業周刊委託銘傳大學生物科技系副教授陳良宇檢測後,推出的報導。

本來實在不清楚商周到底報導了什麼、犯了什麼錯誤,竟會勞煩衛福部不惜冒著被指責箝制新聞自由的風險,企圖開罰媒體,但因衛福部+農委會+食品業者+畜牧業者聯手砲轟、打壓商業週刊的動作做得太明顯,出於政治敏感度,我一聽到廣播新聞報導後,我心中一凜,立刻警覺到這問題必然遠比新聞表面所呈現的更加嚴重。於是我前幾天才仔細看了商業週刊。


「牛奶駭人」這篇報導詳見: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WebArticle.aspx?ID=52485

商周網站上其他與本案有關的熱門文章詳見: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anking.aspx


看了這幾篇商周相關報導後,我發覺真正可怕的並非牛奶本身的安全性,而是整個乳品新聞事件背後有一股想要把事情壓下來的龐大勢力!

這問題遠比想像中更嚴重的原因,不是因為牛奶中原來含有這些藥品代謝物(我本來就知道乳品產製過程與乳牛食物鏈存在各種環境汙染),而是另外兩點:

1.商周報導的「嚴謹度」遠高於主流媒體新聞上所呈現給人的印象!

2.主流媒體對此問題麻木的程度,和假油風波被無限放大的探討相比,完全不成比例!


除上述兩點原因外,接下來幾天,我看到公視政論節目《有話好說》當中,師大教授吳家誠的表現,也令我大感意外,難以置信。箇中或許有外界不知的內幕。(吳家誠揚言公佈錄音帶,但主流媒體卻都忽略這個明顯有爆點的新聞,很奇怪)



詳細說明如下-

一、商周報導的嚴謹度遠高於媒體新聞給人的印象!

近日主流媒體呈現出來的感覺,乍看之下,像是商周罔顧新聞倫理,惹怒了政府之外,更栽贓了酪農。

但真相遠遠不是如此。

作為一個新聞性質的雜誌,商周這篇報導的嚴謹度縱使不完美,但絕對是及格以上的,因商周確實已善盡了媒體查證義務,(商周找過八家檢測機構,卻沒人敢驗,也詢問過各大乳品業者,只得到制式官僚回應);所引用的數據也都有憑有據,研究方法也都有提供給政府參考,因此商周決非是無憑據情況下故意抹黑食品業界。嚴謹度不足的部分,責任並不在商周。

商周想凸顯的是乳品業界一個公開的秘密,即「乳牛的飼養、乳品產製過程」存在動物用藥欠缺把關的問題。學術界應該有很多人做過這類研究,但主流媒體始終不曾重視。這次商周既然敢這樣大篇幅揭露出來,無論是否存在商業利益的考量,其實都應該值得鼓勵與重視才對,因為商周的報導有助於喚醒社會大眾對乳品安全的意識,也有助於鞭策政府更嚴格把關,對公共利益帶來的是正面影響。

政府如果真心想要替食安把關,應該是重視這份研究所反映的食物鏈汙染、管控漏洞問題,設法建立機制防堵;然而,現在這個政府不謹不重視這個問題,反而第一時間就串聯食品業者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抨擊商周,甚至考慮要用極其明顯的違法方式,動用公權力迫害講真話的媒體!(行政執行法根本不該用在這種地方)



二、主流媒體對此問題麻木的程度,和假油風波被無限放大的探討相比,完全不成比例!

事實上,牛奶中殘留的這些藥品代謝物,危害程度遠遠超越「不純」的橄欖油與銅葉綠素。對後者,主流媒體可以連續狂批一個月以上,還不惜大篇幅報導頂新魏家涉入的醜聞;甚至連惠心禁藥案媒體也敢追蹤,怎麼對「商周牛奶案」卻連報導的興趣也無?

多數媒體這幾天幾乎完全只是照本宣科宣傳政府和業者說詞,只有小篇幅刊載商周說法交差了事;並沒有積極去採訪商周各編輯、記者、獸醫界、食品業者內部研究人員,也沒有專訪提供研究的陳良宇教授...等各方說法、進行深入探討比對。

就連商周所公佈的陳良宇和食藥署檢測結果異同比較表,相當關鍵,但主流媒體竟然大多沒報導:


此表請見:

【商周聲明】我們需要至少八十分的牛奶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IndepArticle.aspx?ID=20239


這絕非僅僅是由於同行相忌,更不是因為媒體沒能力判斷「不純混油vs.牛奶中的藥品代謝物」到底哪個危害更大,而顯然是出於某種更隱晦的考量之下的結果。

隱晦的考量之一,當然是因為學界目前分成兩群,意見不一致,記者不能確定哪一邊才對,又懶得深入探討,於是選擇忽略。

隱晦的考量之二,則是這種報導,因牽涉到巨大的利益和龐大的政商勢力根本利益,主流媒體在壓力下便進行自我審查,即使被批評罔顧社會責任與公眾知的權利,也在所不惜。(如同先前的旺中併購中嘉事件那樣不敢報導)

主流媒體為何不敢深入報導商周牛奶案?最合理的推斷原因之一,就是這些業者提供了龐大的廣告,是媒體最主要的收益來源。

原因之二,則是這些業者控告商周的做法,以及這些年以來對付報導食安問題媒體的做法,早已產生某種寒蟬效應。


假油風暴因為牽涉到的廠商信譽損失還不夠大,且證據明確,廠商難以直接對媒體施壓;但商周牛奶案中,研究嚴謹度被質疑,於是這個小辮子就被緊抓住,成為眾多食品業者+政府單位聯手想要捍衛既得利益不受挑戰的重要武器。

消費者想要知道的真相在此過程中,遭到犧牲。

幸好,台灣仍有言論自由與資訊流通的自由,仍有敢深入探討真相的政論節目和網友,所以這些事情真相逐漸釐清。



【貳】商周牛奶案雖複雜,但不難釐清

由於這個案子牽涉到食安、環境汙染、商業倫理、言論自由、學術良知、學術自由、媒體社會責任、學術倫理、新聞倫理、商業利益、公共利益、政府失能、政府公權力濫用、公民素養、社會教育...等諸多面向,使本案顯得複雜。

但只要願意花時間去關心,多數人其實都可以在短短幾小時內搞清楚這件事情的主要來龍去脈。

爭議的原因之一,是陳良宇採用了和許多學者不同的研究方法。陳良宇的研究方法雖遭質疑,但其實研究結果與政府後來用另一種研究方法所檢測得到的結論,並無矛盾。

只不過由於政府和業者選擇性只接受有助於他們推導出「乳品安全」結論的政府研究報告,但對有助於「更深入探討政府所忽略的潛藏問題」的陳良宇研究方法,就選擇性打壓,故意不承認其有效性,如此而已!而學術界堅持「學術嚴謹度」的人,則是因為看不慣「疑似作秀炒新聞」的發表研究方式,而對陳多所質疑。

(真相是陳良宇這份研究報告,雖嚴謹度有爭議,但其結論與政府檢測結果無矛盾,無論是否有意炒作新聞,所得的研究成果有效性都應該被接受才對!)


在此,推薦最近這兩集公視《有話好說》,對此事有深入探討。

20131125有話好說:鮮乳真的能喝嗎?衛福部:統統合格!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2u96tWpGek&feature=c4-overview&list=UUgxXuXHJ4VwovSTvDiWlzZQ

20131126有話好說:商周報導擺烏龍?酪農限七日道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eRGtsWev-o&feature=c4-overview&list=UUgxXuXHJ4VwovSTvDiWlzZQ


在假油事件激烈砲轟「政商網絡掩護不肖業者」的師大教授吳家誠,因商周牛奶案上攻視政論節目時,卻把砲口針對陳良宇教授,立場竟轉變為和政府、食品業者、酪農乍看之下相當一致,重砲質疑研究過程中可能出現「汙染」,數據不可信。(此處所稱之汙染,非一般人所稱之汙染,而是學術用語,指研究過程中,因控制未嚴謹,而導致不小心混入不相干的物質,或產生研究中本不該出現的化學變化)

(吳家誠言論詳見:20131125有話好說。)

吳家誠談話的重點,應該可以總結為四個字「學術倫理」。他質疑的是陳良宇為何不謹守一般學術界慣例,任意把一份「初驗」的報告公佈給媒體,造成民眾恐慌與業者損失。吳家誠說他自己不相信陳良宇這份檢測報告。

吳家誠在節目上隔空質問陳良宇的語氣很兇,為何這樣兇?與他先前砲口對準政府的立場為何完全相反?這一點頗值得探究。感覺上另有內情。

吳家誠在節目中揚言公佈錄音帶,但奇怪的是,隔天的主流媒體竟然都忽略吳家誠揚言公佈錄音帶這段畫面!.....媒體集體沉默....這才是不尋常的地方!

就在吳家誠提出質疑後的隔天這一集《有話好說》,邀請了陳良宇、商周副總編輯,以及其他幾位專家討論,遂使真相逐漸釐清。這集節目中,一位學者直言,有些學者進行這類食品研究,得到不利於業者的數據之後,就遭到恐嚇、莫名威脅等。

針對外界質疑陳良宇只是初驗,陳也坦承確實只想進行「初驗」,用意是希望政府重視此動物用藥殘留的問題,建立早期預警機制。

商周也是出於媒體公器的社會責任,單純想要提醒社會大眾,「某些類型的汙染在政府既有檢測方式中無法驗出。」的問題。

商周與陳良宇,原始立意都堪稱良善。外界第一時間都被政府與食品業者的大動作砲轟,給誤導了認知,對陳採取質疑的眼光看待。但至少到目前為止,事實證明,陳與商周,都經得起檢驗。

此外,陳良宇的研究結果與政府後來的檢測結果並不矛盾,且其檢測代謝物的研究方法,在學術界、國外政府檢測程序中,也都行之有年。只不過是國內的學者比較少用的方法而已,並不是研究方法真的有嚴重的問題。

陳良宇也一一回答外界質疑,他的口才與台風,不夠流暢、自信,態度上看起來會讓人覺得好像心虛,但仔細聽其理由與回答內容,卻是相當合理且具有說服力!(只是表達的技巧可以再加強)

(陳良宇及商周副總編輯言論詳見:20131126有話好說。)




結論:

商周牛奶事件爆開來後,人民會越來越看清楚,商周或陳良宇固然有改善的空間,但問題其實是比較小的。反而真正該被用放大鏡檢驗的,應該是以下這幾群人:

1.乳品業者:因擔心危及商業利益,大動作抗議提告;但有誤導消費者認知,但卻可能導致掩蓋「食安環境汙染真相」的問題。因此該被用放大鏡檢驗。

2.農委會、衛福部:無視監察院早已糾正的「動物用藥殘留於食物鏈」的嚴重問題,卻以「研究粗糙」這種枝節理由,重砲打擊報導真相的媒體,試圖混淆食安議題焦點。

3.主流媒體:擔心得罪大企業而影響廣告收入,試圖配合大企業說詞,掩蓋真相,不肯深入探討此案真相。

4.藍綠各政黨與政治人物:擔心得罪大企業而影響政治獻金和選票,選擇默不吭聲,放任政媒惡勢力聯手霸凌說真話的媒體與教授。



呼籲:還沒看「牛奶駭人」這期商周報導的人,建議都去看!


後記 2013-11-28

Ain't we got fun? [1] 美國 1920 年代流行的一首歌,跟現在台灣人的心情應當有很高的契合度才是。以下兩個影片上都有歌詞字幕,很有意思。

Aint We Got Fun-Doris Day
published on 2010年06月09日 by uknowluvm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wf70N3hcJ4

"Ain't We Got Fun?" Gus Van & Joe Schenck 1920 (with lyrics)
published on 2013年08月01日 by Brent Abrahamson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AxheWVs4BI

Ain't We Got Fun

曲 Richard A. Whiting,
詞 Raymond B. Egan & Gus Kahn.


Every morning, every evening
Ain't we got fun?
Not much money, oh, but honey
Ain't we got fun?

The rent's unpaid, dear
And we haven't a bus
But smiles were made, dear
For people like us

In the winter, in the summer
Don't we have fun?
Times are bum and getting bummer
Still we have fun

There's nothing sure
The rich get rich and the poor get poor
In the meantime, in between time
Ain't we got fun?

Every morning, every evening
Ain't we got fun?
Not much money, oh, but honey
Ain't we got fun?

Our rent's unpaid, dear
And we haven't a bus
But smiles were made, dear
Oh, for people like us

There's nothing sure
The rich get rich and the poor get poor
In the meantime, in between time
Ain't we got fun? C'mon

Every little summer, every little winter
Don't we got fun?
Twins and cares, dear, come in pairs, dear
Still we have fun

When I first saw you
I had but one thought
And then you chased me
Oh, until you were caught

Ain't we got fun?
Ain't we got fun, fun, fun?

I'm not too clever
But I might just say those words over
Thank you, kind sir, I don't mind, sir
Ain't we got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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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1-06-05 義美食品不含三聚氰胺,不含瘦肉精,不含塑化劑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1/06/blog-post.html

[b] 2013-09-20 「大是大非」跟「法治」是對立的概念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9/due-process-of-law.html

[c] 2011-11-11 紅外線是什麼顏色?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1/11/blog-post_493.html

[d] 2014-10-13 看國民黨怎麼餵豬?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4/10/kmt-and-taiwanese-pigs.html

[e] 2014-10-15 頂新集團相關商品清單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4/10/tinghsin-group-product-listing.html


External Links

[1] Ain't We Got Fun?,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Ain't_We_Got_Fun?

[2] 陸設防空識別區 馬總統:不涉領空主權,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即時報導, 2013-11-26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321397.shtml?ch=rss_BREAKINGNEWS1
大陸劃定東海防空識別區,並將釣魚台列嶼等劃入引發議論。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今天在中山會報上主動表示,防空識別區(ADIZ) 問題不涉及領空,也跟領土、主權無關;這次大陸公布防空識別區跟台灣的防空識別區重疊很小,不影響國軍演訓。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總統馬英九今天說,大陸劃定防空識別區問題,不涉及領空、主權等問題,但仍會依照東海和平倡議向大陸、各方表達嚴正關切。

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楊偉中說,防空識別區的概念與領空完全不同,本身不涉及主權問題;應以務實穩健原來處理國際事務。

中國國民黨下午召開中山會報,與會者會後轉述,兼任黨主席的馬總統主動提及大陸劃定防空識別區(ADIZ)問題,總統說這不涉及領空問題,更與領土、主權無關。

總統說,大陸這次公布防空識別區,與台灣劃定的防空識別區重疊很小,同時也不會影響國軍演訓,不過,台灣方面也要表達嚴正關切。

總統強調,會依照東海和平倡議架構,包括擱置爭議、不升高對立、自我克制、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等原則,向各方及大陸表達嚴正關切。

此外,國民黨發言人楊偉中補充指出,大陸這次的作為,也未影響國軍演訓,政府已依據東海和平倡議的原則,向各方嚴正表達關切。

對於民進黨批評政府對大陸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一事反應軟弱,國民黨發言人楊偉中強調,處理國際事務必須堅持原則,做法務實穩健,爭取國家最大利益,民進黨向來在釣魚台主權上軟弱無能,又在兩岸與國際上扮演麻煩製造者角色,自我矛盾,無助於捍衛台灣利益。

楊偉中說,東海以至於東亞區域的國際情勢微妙複雜,政府必須採取適當而有效的方式捍衛台灣主權與安全,而非空喊口號,或是貿然採取不當行動,使得問題更加惡化。他反問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今年年初訪日時,是如何向日本政界表達釣魚台的主權立場?
[3] China, Japan and America: Face-off, The Economist, 2013-11-30
     China’s new air-defence zone suggests a worrying new approach in the region
     http://www.economist.com/news/leaders/21590930-chinas-new-air-defence-zone-suggests-worrying-new-approach-region-face

[4] J. Michael Cole, China's ADIZ: Taiwan's Dilemma, The Diplomat, 2013-11-28
     http://thediplomat.com/2013/11/chinas-adiz-taiwans-dilemma/

[5]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East China Sea),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Air_Defense_Identification_Zone_
(East_China_Sea)


[6] 林濁水, 【華山論劍】 東海風雷---冷戰再起? 外交休兵付的成本是主權(中),
     想想論壇, 2013-11-29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508

[7] kuma0326, [爆卦] 林鳳營鮮奶背後老闆幹過的事!, 2014-10-12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3101013.A.9F4.html
頂新製油的前總經理常梅峰被聲押上新聞後,
家父邊看電視邊咒罵常梅峰,說出了一段往事。

家裡開養?場35年,1997年時台灣爆發口蹄疫,養?業損失慘重。
家裡熬過了那段難關,正等待重振事業時,
家裡近60頭母?全部不孕,一開始不明原因,
四處問專家無結果,於是懷疑到飼料去,
詢問吃同一家飼料廠的同業,發現也有母?不孕的情形,
此時同業耳語傳出該飼料廠曾大量收購「倉庫底」廉價玉米。
發霉穀物產生的F-2毒素會破壞母?的生殖系統,
於是家父換飼料公司,並將所有母?淘汰,換一批新的種?後就正常了。
前後損失約200萬台幣,對於剛經歷口蹄疫風暴的小養?農來說,差點破產。
此事跟林鳳營鮮乳有何關係呢?

家父原本用的是屏東萬丹的大鼎牌飼料,大鼎本身也養?,
在口蹄疫風暴中受創嚴重,財務周轉不靈,於是將公司賣給順胜實業。
轉手後大鼎的第一任董事長就是順胜指派的常梅峰。
之後大鼎公司解散,但大鼎品牌的飼料由順胜實業接手。

林鳳營鮮奶的奶源是台南市六甲區的林鳳營,
林鳳營牧場是最大的供應場。
林鳳營牧場是由順胜實業向味全公司承租土地經營。
而順胜實業是頂新集團的子公司,頂新製油是最大股東。
某段時間順胜的董事長是魏應充,總經理常梅峰。

大鼎飼料含毒事件就是在順胜接手之後,
為了降低成本四處蒐購劣質原料。
乳牛吃的不止是牧草,還有穀物飼料,
以順胜接手大鼎後做出毒飼料的前科,
這麼多年過去了,順胜不知是否記取當年教訓
不知他們現在餵自家乳牛的飼料來源是什麼東西。
愛喝林鳳營鮮奶的請多想兩分鐘。

補充說明,受黴菌污染的穀物,
最常見的是產產黃麴毒素,
乳牛攝入黃麴毒素後,可經由牛奶進入人體,
常久累積會損壞肝臟,嚴重會肝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