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地、炒地、議員兼恩主,幹起這檔子事,個個面目猙獰、心狠手辣 [a] [d] [1] [2]…
後記 2013-12-16
那麼… 先叫些警察來圍住,就從石碑開始吧![3] [4] 先把你心靈上的寄託鏟掉、把記憶抹掉,看你從是不從!劉政鴻不也是這樣幹的![b] [c] 什麼?媽祖?去他馬的媽祖!要搞清楚,祂不過是用來賺吃的行頭!
信眾啊!我在台南的關帝廟看見這幅對聯:
入此廟當思出此廟 莫混帳磕了頭去我們所從屬的恩庇結構,挖的可正是我們自己的根啊!
拜斯人當思學斯人 須仔細捫著心來
潘瀚聲, 朱立倫超越劉政鴻,媽祖宮也敢拆!12/16最後戰役, 臉書, 2013-12-15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潘翰聲/朱立倫超越劉政鴻媽祖宮也敢拆1216最後戰役/659296934122699
八方來援,誓死捍衛土城普安堂百年史蹟!潘瀚聲, 誓死捍衛媽祖的家,土城普安堂百年史蹟!, 臉書, 2013-12-13
時間:2013年12月16日(週一)上午九點
地點:媽祖田普安堂(新北市土城區龍泉路47號)
2010年6月9日大埔毀田事件前夕,苗栗縣長劉政鴻就在8日開始封路。這次新莊慈佑宮強拆土城普安堂,預定12月16日上午9:30強拆,新北市長朱立倫,竟下令提前在前四十小時就封山。朱立倫比劉政鴻更狠毒!?
14日傍晚,許多地方居民要回家,竟被當作壞人一樣盤查身份。這幾天,政府對地方居民持續電話施壓,甚至要求普安堂放棄先民兩百年開墾的歷史,向新莊慈佑宮承租。地方居民憤恨的說,豈有抗日英雄的後代,向漢奸走狗後代低頭的道理?!
另一方面,也有不明管道放話,強拆當天將有數十人前來圍事,數年前王江全老村長房子被慈佑宮強拆當天,也是近百黑衣人來包圍。這樣黑白兩道夾殺威嚇的恐怖氣氛下,許多居民都非常恐懼。現任里長黃豐明則公開呼籲,媽祖田庄民團結捍衛普安堂古蹟。
雖然文化部在週五介入協調,新北市政府仍決定跟新莊慈佑宮密切勾結在一起,百年史蹟即將毀於一旦。許多關心台灣文化、生態的朋友,都趕來看電影「龍門客棧」裡的山門牌坊最後一眼,拍攝百年風華的最後身影。
敬請聲援。
新聞聯絡人:李宜潔0958-803460、李榮台0930-069113、
潘翰聲0935-295815
山區手機收訊不良,普安堂電話:2267-4507、2267-0219
若普安堂被非法斷話,慈安宮電話:2267-9877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潘翰聲/誓死捍衛媽祖的家土城普安堂百年史蹟/658255904226802
揭發新莊慈佑宮豪奪三百甲土地的三代詭計!後記 2014-12-23
<懇請轉貼!16(週一)上午9:30強拆,聲援者可於前一夜前來守夜,聯絡李宜潔0958-803460>
13日上午10:30,土城普安堂及媽祖田居民,帶著媽祖神像,來到新北市政府抗議,並公佈新莊慈佑宮管理階級的政教脈絡系統,揭發林家三代,從日本殖民時代迄今,長期把持宗教與政治、財經勢力,結成地方派系,以長達三代的巧妙布局的陽謀詭計,豪奪庶民篳路藍縷開拓的三百甲土地。居民及聲援的環保、文化團體,誓死捍衛台灣資產,與普安堂共存亡!若是百年普安堂被拆,新北市長朱立倫及新莊慈佑宮主委陳圓光,要負起所有政治責任,及毀廟毀佛的重大惡業。
位於土城的普安堂,是新北市碩果僅存台灣本土齋教先天派法脈,重要的百年有形無形文化資產,其入口牌坊也是多部台灣本土電影取景所在。歷史及建築學者黃富三、李乾朗等人,均肯定其文化資產的重要價值。其古蹟審查過程卻在地方派系無理擾亂下極度粗糙草率,雖然民眾提出新事證,12日上午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仍拒絕採納,無視歷史真相,將造成無可恢復的毀壞,市長朱立倫是摧毀台灣本土齋堂文化之幫兇!未來若變成殯葬園區,更是全民文化資產的浩劫。尤其,大漢溪右岸南天母山系的一系列淺山生態系,是新北市的肺,若媽祖田失守,強大的骨牌效應,將加快大墓公、土城舊彈藥庫的開發壓力。
在新莊慈祐宮管委會主委陳圓光要求下,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即將於12月16日(下週一)強制執行。新莊慈佑宮打著媽祖旗號,卻拆媽祖的家,其邪惡實在不可思議。大廟強取豪奪,對本土齋教之煎熬,已成燃眉之急。
清代康熙年間,漢人移民從南部前來種茶,故將村莊命名為「媽祖田庄」,自北港分香成立民間敬天護生的「神明會」,齋教先天派也是承襲抗元、反清一脈民族精神傳統。1895年日軍登台掃蕩,在此遭逢激烈抵抗,殖民統治期間也多次起義抗日。在台南的西來庵起義事件後,日本政府更加強控管全台齋教組織,強迫解散原墾戶神明會資產,並將現代國家土地登記制度取代原有數人共管開墾組織,指名新莊地方首長做為管理人,此一管理機構就設在新莊慈祐宮內。慈佑宮管理人林明德,同時也是新庄街街長,此人就是曾任新莊市長、現任市議員黃林玲玲的祖父,也就是說,林家甘為日本殖民政權的鷹犬,殖民政權則回報讓林家成為媽祖田名義上的土地管理者。但是管理人絕不是土地所有人,便布局三代偷天換日處心積慮,將土地轉變成新莊慈祐宮所有,而世居百年的村民一夕變成侵占戶。
慈佑宮一方面扭曲變造土城居民捐地傳說,一方面與歷代統治政權緊密配合。林明德之子林世南,日本時代就承接父親政教合一的職務,也擔任台北州議員,國民黨接收之後,就從臨時省議會擔任歷屆議員,更在1956年以「理事長」身份,偷偷領走媽祖田所有權狀。板橋地政事務所,更於1977年在未經縣長同意下,將媽祖田登記為「媽祖宮」的三百甲山林農地擅自變更為「慈祐宮」廟產。1992年起,慈祐宮度過十五年法律追溯期,開始控告居住200年的原墾戶侵占土地,而原本新莊地政事務所承辦人莊錫煌,就是目前慈佑宮對居民進行訴訟、簽約等事務的代理人。這樣的政教勾結,這不是弊案,什麼是弊案?
新北市政府長期被新莊地方派系綁架,居民仍力抗政教勾結,黑金派系圍攻。已緊急向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與異議,要求停止強制執行。本月三日,居民已向台北龍山寺觀音媽祖上表,未來仍將繼續走遍全台所有媽祖廟,控訴新莊慈佑宮,打著媽祖旗號,卻拆媽祖的家的毀佛惡業!實踐台灣宗教改革。
廢核行腳團,十月十日從貢寮核四廠出發,經過天已繞過台灣各地,16日起將在北北基行腳,十五日晚上起就會進駐媽祖田普安堂。行腳團一路多借宿媽祖廟,受到媽祖庇佑,相信媽祖必會顯靈,叫新莊慈佑宮主事者放下屠刀、懸崖勒馬,切勿鑄下大錯。(新聞稿2013/12/13)
九合一選戰以來,朱立倫多了一個響亮的綽號,叫做「馬 2.0」。本來想說網友們實在跑得太快了,但是沒想到兩天前,果真公布了官方的 2.0 測試版。就趕快登錄在〈名嘴語錄〉裡。
2014-12-21 朱立倫登記補選國民黨主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NELzdGOsbI&t=71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tSzCY3OIyw&t=14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PCgcN4-_3U&t=71s
(編按:2.0 版官方 beta release。)
朱立倫:……任何一個政黨,只要有一張書桌也是有…黨產啊。所以,黨產歸零是個假議題,應該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不合情的,我講說,有疑慮的黨產,應該要,呃,不管是,呃,捐還給國家,或者是捐做公益。那至於每一個政黨,財務一定要公開透明……我第一件事情,如果就任之後,我一定要讓整個黨的財務跟黨產透明,讓大家共同來監督、共同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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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2-06-21 呂子昌/名嘴語錄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6/blog-post.html#20121228
2012-12-28 呂子昌, 新北市議會議事錄第1屆第10次臨時會101年12月28日[b] 2011-07-18 中國國民黨的苗栗縣長劉政鴻!
http://www.ntp.gov.tw/content/Proceedings/P2013_1/Record_2_4_7.htm
(編按:淡水真正的老街重建街即將死在這些議員的手中。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呂子昌,連同無黨籍市議員蔡錦緊,以及國民黨市議員鄭戴麗香,全數刪除修復古蹟預算,並百般施壓新北市政府廢止古蹟,開通不合宜的所謂六號道路,也就是移除淡水的共同記憶──淡水真正的老街──重建街/九崁街。呂子昌於 2011-12-31 接任清水巖(祖師廟)主任委員,該宮廟為此計畫道路主要受益者。祭祀圈的恩庇政治結構是台灣地方政治的特色,本為國民黨來台後統治的重要基礎,現在民進黨政治人物連結上恩庇結構,本當深思,從長計議有利台灣長遠的政治發展形態,不應逾越分際,挾恩主之位,獨斷主導反人文、反歷史之破壞性開發。)
……
議員蔡錦賢:主席,64號蔡錦賢發言。古厝這條你沒有幫我附帶決議。
主 席:有。
議員蔡錦賢:那個附帶決議就是廢除還是遷移,不得再編列預算,馬上要停掉。
主 席:有,這個有附帶。
議員蔡錦賢:這樣你知道了嗎?
主 席:我知道。好,文化局就照修正數通過。
議員呂子昌:剛剛蔡議員說的附帶議決要講清楚,不是好了好了,好就是預算通過好,附帶議決要講好,就是說都市計畫道路上面這個市定的古蹟,你文化局要辦廢止,不然就是要遷移,不能阻礙道路開闢,要去想辦法,就把它決議下去,照這樣去做,要寫清楚,一字一句都寫清楚,請市政府文化局在102年度完成廢止或者遷移的程序,這樣才可以,很明確的寫下去。
主 席:李副市長。
副市長李四川:我想這一個部分大概我們會依法辦理。
議員呂子昌:我跟你說不要說依法辦理,法律有幾萬條,你隨便拿一條來阻擋就好了。市議會決議就是通過就是遷移、廢止,就是這樣子。
議員陳永福:照理講應該是依議會議決辦理,如果說議會議決違法,辦議會。你說依法辦理,這很簡單,你如果要動手腳,這很簡單,通知那些專家學者再來開會,議決說這個古蹟不能廢止,這樣你就頭大了,所以要寫清楚,就是依議會的議決辦理,這樣就好。
副市長李四川:你不要害我,我也答應你要去開會,你也知道裡面的那種狀況,說實在我也只能這樣答。
議員陳永福:副市長,我這樣一逼你,你馬腳就露出來了。
副市長李四川:我沒有馬腳,我以前就講得很清楚了。
議員陳永福:我跟你說不能怎樣怎樣,你馬腳就露出來了。不行,你馬腳就露出來了。
議員蔡錦賢:主席你裁示一下。
主 席:好,附帶決議我唸一下。
秘書長林新欽:市定古蹟淡水區崎仔頂施家古厝應廢止或遷移,並依都市計畫開闢完成,102年度。
主 席:好,就附帶決議。我在這邊向大會報告,我們統刪的部分有幾項,等一下才不會亂掉……
……
主 席:那就沒有了,好。
大會決議:
歲出部分……
[資本門]第74頁 1節市定古蹟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第一期)18,232,000元全數刪除。◇附帶決議:市定古蹟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需拆除或遷移,並依都市計畫開闢完成。
……
議員呂子昌:附帶議決要唸清楚。
主 席:什麼?
議員呂子昌:我有提一個附帶議決,淡水區6號道路,都市計畫道路開闢,102年度內要完成全線,照都市計畫的寬度,全線開闢通車。
主 席:有,剛剛不是有裁定過了嗎?
議員呂子昌:剛才那是古蹟,現在這是道路。剛才是叫文化局古蹟要移,這個是開闢道路,叫工務局102年度要開闢完成。
主 席:好,工務局有沒有困難?工務局高局長,可以,102年。
議員呂子昌:這樣知道了嗎?……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1/07/blog-post.html
[c] 2013-07-04 知道哪些人是狗官嗎?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7/i-maledetti.html
[d] 2012-06-21 呂子昌/名嘴語錄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6/blog-post.html#20120625
2012-06-25 呂子昌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3次定期會臨時動議第6案
http://www.ntp.gov.tw/UpFile/ProceedingsFile/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6、7次臨時會、第3次定期會.pdf, p.853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3次定期會(2012-04-17 至 2012-06-25)
臨時動議第6案(2012-06-25)
案號:動議第6案
類別:文化
動議人:呂議員子昌
附議人:陳議員永福等4 人
案由:請市政府將淡水區六號道路上(施家古厝古蹟),停止整修重建,若有必要保存,請市政府比照臺北市林安泰古厝遷移至淡水區砲臺公園或適當地點,以避免浪費公帑,以利都市發展及解決淡水交通。
說明:
一、新北市淡水區都市計畫六號道路,用地已經辦理徵收,地上物已補償,近被市政府認定市定古蹟,其實此類房屋在其他地方太多無法計其數,導致目前道路無法貫通影響交通安全及都市發展,兩側基地地主無法重建房屋影響人民權益。
二、市政府編列數千萬元準備整修該古厝,名為整修實為拆除重建,即使重建也不必如此浪費,根本是浪費公帑,因此建請市政府遷移,以避免浪費公帑以利都市發展及解決淡水交通。
辦法:請市政府遷移解決。
大會議決:照案通過送市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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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見淡水河, 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記者會/
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102.12.13【聲明稿】, 臉書, 2013-12-13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383081771943449
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102.12.13【聲明稿】[2] 新北市政府早已公開承諾不拆重建街 朱立倫市長豈可自毀誠信斲傷人民的信賴
在12.12立法院的記者會中,關於聯盟的諸項訴求,文化部資產局專門委員李宛慈委員宣稱已多次糾正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在施家古厝與重建街相關歷史建物上的處置失當;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科長林佑璘也同樣表示,既然重建街道路拓寬對淡水交通現況沒有太大助益,就應將文化保存視為首要政策。
在此本聯盟認為,既然文化部已經多次糾正,而新北市文化局依然我行我素,那文化就應以文資法101條,強制接手管理,而非任古蹟減損。
另有關淡江夕照文資審議部分,新北市文化局並未完成法定審議程序,因此本聯盟強烈譴責,請文化部介入後盡速召開。
針對文化部表示:「重建街擴寬不影響歷史建物」,本聯盟強烈質疑與譴責,首先文化部屢屢在其官方網站上宣稱要注重場所精神,其網站上亦有魁北克宣言之介紹,顯然文化部了解場域精神及氛圍完整性之重要,今文化部回答顯然難以自圓其說,如此不注重古蹟場域完整性如何談世界遺產?因此本聯盟要求文化部依照文資法33條,提出並實施老街保存維護計畫。
而文化部今表示,將設立淡水世界遺產點退場機制,本聯盟認為文化部未積極輔導就考慮退場,實難以苟同,因政府既然提出世界遺產潛力點的論點就應全力以赴,因此建議文化部先將淡水世界遺產潛力點公告為瀕危世界遺產潛力點,使文化界警惕,文化部應先行接管,提出脫離瀕危之相關計畫。
今文化部上表示願意與願意和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合作,本聯盟針對此點表示認同,因此本聯盟要求在文化會勘施家古厝等古蹟時必須知會本聯盟,以落實文化部所言之官民合作。
附件【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記者會─聯盟新聞稿】
重建街強拆在即,淡江大學建築系黃瑞茂教授今(12)日於立法院召開「建設帶來破壞,淡水正在消失─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記者會,提出多項主張,並建議文化部取消淡水的世界遺產潛力點。文化部表示會積極輔導新北市政府,讓淡水登上國際舞台,營建署官員亦採支持態度。
為抵抗地方政府蠻橫行徑,淡江大學建築系黃瑞茂教授今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協同在地文史工作者提出諸如中止小白宮前高樓都更、停止拓寬重建街、淡水夕照成為文化景觀等多項具體訴求。文化部資產局專門委員李宛慈對此表示,文化部很願意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合作,進行文化資產的保存;針對黃瑞茂認為施家古厝修復工程的閒置,已使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成為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現行犯的問題,李宛慈宣稱已多次督促新北市政府,在施家古厝與重建街相關歷史建物上的處置應適當,並表示拓寬工程應注重街道建物之完整面貌;另一方面,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科長林佑璘同樣表示,既然重建街道路拓寬對淡水交通現況沒有太大助益,就應將文化保存視為首要政策。
與會學者們認為,既然政府提出世界遺產潛力點的論點,就應該用心保存淡水文化風貌。李宛慈表示將設置退場機制,而世界遺產潛力點原本就是從地方文史工作者提報,由下而上所形成,因此文化部將提供行政資源,積極輔導新北市政府。
淡水史田野工作室、前淡水社區大學主任張建隆強調 ,重建街30號乃日治台灣著名文學家王昶雄的出生地,迄仍保留原貌,極具保存價值。而28號以下多間街屋,也都與市定古蹟重建街16、14號一樣,都能呈現山城街屋的特色,具有歷史與建築價值。而且一旦拓寬,市定古蹟重建街14、16號,便會成為沒有歷史街道的歷史街屋,古蹟意義盡失。尤其所謂的第二階段工程(重建街30號至「戀愛巷」──14、12號間巷道)道路,本身為4米斜坡道,往下90度左轉銜接「戀愛巷」2.5米道,然後90度右轉銜接清水街3米道。新工處欲將此第二階段工程(重建街30號至「戀愛巷」)道路拓寬成10米道,不僅毫無必要性和正當性可言,簡直荒謬絕倫,只會製造嚴重的交通問題。請問新工處有何專業能力和行政權力,可以決定一條歷史老街的存與廢?難道新北市政府是這樣毫無章法、毫無體制、毫無文化素養、無視多數民意,到這種地步嗎?
張建隆也指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其網站上揭示2008 ICOMOS魁北克宣言中場所精神的保存─「場所精神的再思考」,明定所有文化遺產的相關立法,以及所有紀念物、場域、景觀、路徑與收藏物件的保存與維修計畫,都必須將其列入考慮;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認為拓寬道路不影響14、16號古蹟,明顯與其精神相違背。同時溝通過程也明顯違反了文資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10/30召開之地方居民說明會草率,重建街拓寬牽涉淡水文化景觀、古蹟存廢的整體事項,應由市政府眾專業部門共同提出整體評估規劃文化路徑,而非新建工程處自己說了算,期許文化部能夠主動站出來解決,並立即會勘施家古厝毀損之情形。
幾間將遭拆遷的年邁住戶也都一同出席,向政府呼籲路不要拓、家不要拆。
註:文資法第三十三條明定,為維護古蹟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擬具古蹟保存計畫後,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並依本法相關規定予以保存維護。前項古蹟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對於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寬度、建築物之形貌、 高度、 色彩及有關交通、景觀等事項,得依實際情況為必要規定及採取獎勵措施。主管機關於擬定古蹟保存區計畫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及公開覽,並應通知當地居民參與。
9/20:
九月清水巖管理委員會出刊之內容及眉批:
發行人:淡水清水巖管理委員會 發行日期:102年9月20日 頭版下:淡水六號道路工程延宕許久
「因文史工作者針對施家古厝整修爭議不斷,造成淡水六號道路工程現在停滯不前」,此道路全長388公尺,寬度10公尺的計畫道路,早於民國79年「依法」辦理「取得」,是目前淡水「唯一」已發拆遷費而執行一半未完成的道路。
由於道路位於淡水區重建街,處於淡水街中心點,附近更有知名景點如福佑宮、清水祖師廟、龍山寺等,「一旦六號道路能執行完成得以貫通,進而改善當地之交通、促進地方觀光,公共安全等效益」。
年初時曾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都更」主辦單位城鄉局(連名字都講不完整)、文化局聯合辦理一場說明會,由3位在地議員(哪三位?)及「全體」42位里長、當地居民(幾位參加?)及「部分」文史工作者共同參與,副市長李四川先生「允諾」尋求兼顧地方發展與文化保存之解決方案,但是至今執行計畫一延再延,效率不彰。
議員及多數里長們提出質疑:「淡水區類似的古厝太多了,為何指定施家古厝為古蹟,令人納悶?」施家古厝位於都市計畫道路上,民國79年已經發放補償費且徵收完成,今天因「部分文史工作人士認定為古蹟」,新北市政府配合辦理,造成道路兩旁舊有房屋無法改建,「損害人民權益」,也因為道路無法開闢,萬一發生公共安全,後果難以想像。希望新北市政府,展現公權力,盡速開闢道路,維護人民權益及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交通便利,發揮經濟觀光產業效能。
「」、()皆為讀者所加。
10/30:
淡水都市計畫六號道路102.10.30說明會
「會中淡水文史學家張建隆發言解說該案原委及提出疑點和建議,竟被主席叫停,四點聲明請看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10939072471189......
10/30:
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 聲明稿如下
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 2013.10.30 聲明稿
有關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舉行淡水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後續推動方案事宜地方說明會,本地文史團體──淡水文化基金會、淡水街道文化促進會、滬尾文史協會文史協會、淡海青年陣線、及淡江五虎崗社與本地居民共同發起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守護聯盟,聲明事項如下:
一、本次會議,竟然連房屋所有權人都未能全數通知,更遑論長期關心淡水古蹟與都市發展的公民 團體和文史工作者,顯然沒有溝通的誠意,也未能達到溝通的效果,而且事涉古蹟保護,本會議也應該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共同主持。這是重要的程序問題,有此瑕疵,本會議應該重新舉辦,由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和文化局共同主持,並且正式邀請全數房屋所有權人以及淡水公民團體和文史工作者。
二、自2010年12月6日淡水六號道路道路改善計畫一期拓寬計畫進行後,新北市政府許志堅副市長於 100年5月23日主持之淡水六號道路道路改善計畫協調會中,依據會議記錄副市長已允諾二期拓寬計畫停工,致使部分居民已著手整建房屋,今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僅發函重建街等30戶及特定人士出席參與會議,進行淡水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後續推動方案事宜地方說明會,罔顧地方居民權益。
三、若淡水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後續推動方案施行,自100年5月23日後居民因修繕房屋等產生之費用,既已達公共建設用地徵收未使用期限,因政策延宕所產生之人民財產損失,應受國家賠償。
四、新北市政府應速提出明確之道路解編計畫,發還原地主。
12/8:
淡水重建街不明原因失火。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23967921168304&set=vb.100006653285489&type=3&theater
12/9:
王鐘銘 『在今晚的重建街居民會議裡,世居當地的居民說,這條路拓寬的問題,住在這裡的人最清楚。他舉例,重建街到戀愛巷到清水街的二個轉彎很窄,外地人轉五分鐘也轉不出去,拓寬後只要十台車就會塞死動不了。另一個居民補充,前面道路拓寬,外車進來車速如果太快,在人行階梯前來不及反應,萬一衝下去非常危險。
市政府和三位支持拓寬的市議員經常說,反對拓寬的只有文史團體,考慮的只有古蹟。他們忽略在地居民的生活經驗,刻意營造交通便利與古蹟保存的對立,但是事實上,拓寬方案在交通上的諸多問題都沒有被重視,遑論便利。』
12/12:
搶救重建街記者會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6698
王鐘銘:『文化部官員竟然說,世界遺產潛力點將有退場機制,令人擔憂,是否未來再遇到古蹟和文化景觀擋到開發案,文化部就會配合搬開擋路石』
「抵抗全面性的淡水歷史城鎮文化資產毀滅計劃」1212記者會影片:
文化部發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ou1EnqWKx4
營建署發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YgvNb5-Ccc
許慧明, 文化淡水167期, 淡水文化基金會社區報, 2013-11
http://www.tamsui.org.tw/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102年10月30日在淡水區公所舉辦「淡水區重建街道路改善工程」說明會,表示將拓寬重建街30以下清水祖師廟路段之街道,此案一提出,當場就受到重建建街在地居民和淡水文史社團的強烈抗議!他們不僅是抗議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沒有善盡通知就草率召開說明會,而且是抗議新北市政府,特別是抗議新北市長朱立倫,違背先前已公開宣示「不拆重建街」的政府承諾,斲傷人民的信賴![3] 潘翰疆, 肉身護碑、大悲無言, 臉書, 2013-12-16
新北市政府確實對「不拆重建街」做過公開承諾,此項公開承諾並且形諸於文字,做成一系列正式會議紀錄,由新北市長朱立倫決行函令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城鄉局、交通局及工務局等遵照辦理。按100年5月23日新北市政府召開「為研商淡水區都市計畫六號道路(重建街)開闢相關事宜」會議,此項會議係由副市長許志堅主持,與會單位包括該府文化局、城鄉局、交通局、工務局、淡水區公所、淡水重建街在地居民及本會等。該次會議結論針對淡水區都市計畫六號道路(重建街)之後續施工,明確決定「本案道路施作範圍至30號建物旁,第一階段未拆除部分及第二階段部分後續不予施作,待地主改建時須自行退縮」。這是新北市政府對「不拆重建街」第一次公開承諾!會議紀錄,並由市長朱立倫決行函令相關單位遵照辦理。
新北市政府在100年5月23日做成「不拆重建街」之決策後,隨即在7月6日到淡水區公所舉辦說明會宣布此項政策。會後為求慎重,新北市政府更進一步在8月10日由許志堅、李四川兩位副市長共同主持「淡水重建街道路工程後續開闢事宜研商會議」,與會單位包括該府文化局、城鄉局、交通局、工務局等單位,結果再次確認「不拆重建街」之決策,會議結論明確決定「第一階段開闢至32號街屋,至30號街屋到廟史倌部分住戶若有意願配合道路退縮自行拆除者,本府予以支持」。新北市政府並依此決策於9月21日到淡水區公所舉辦說明會公開宣示。
姑不論保存重建街這條漢人歷史街區,對政府希冀達成淡水世界文化遺產城市的目標,絕對具有不可分割的意義與價值!即便純粹從法治國家的「依法行政」原則來論,新北市政府既已召開行政會議做成「不拆重建街」之政府決策並且正式對外公開宣示承諾,我們認為新北市政府及其所屬行政單位,均應信守承諾,不得違背!行政程序法第8條明文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我們要在此嚴正勸諾新北市政府及朱立倫市長,切勿縱容下屬之新建工程處任意拓寬重建街30號以下至清水祖師廟路段之街屋,否則,恐怕必須面對違法失職之責任追究!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1144333786721
肉身護碑、大悲無言[4] 潘翰疆, 臉書, 2013-12-17
打著媽祖慈悲名號的新莊慈祐宮 幹的拆寺毀佛的暴行
碎之而後快的普安堂山門前建廟獻金碑
遭碎碑前最後身影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77309665629004&set=pcb.777310145628956&type=1&theater
石碑碎裂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1143995898274&set=a.3498923028053.2126081.1120967747&type=1&theater
石碑原貌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15093075285903&set=a.112719015523312.9372.100003556422447&type=1&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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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島 第670集 百年普安堂 (2012-08-27)
http://youtu.be/_3G8Fw4o06I
普安堂fb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普安堂/654441401248399?ref=ts&fref=ts with 李容渝.
https://www.facebook.com/pan.hanchiang/posts/10201143858094829
普安堂外山門前的石碑「遺影」 記載著立廟時村民敬獻建廟金的歷史[5] 馮光遠, 臉書, 2015-08-06 10:23
朱立倫 這不是古蹟殺手,還有誰是古蹟殺手?
拆廟毀地下地獄 朱立倫負全責
今日下午五六點
在10位左右聲援朋友肉身護衛石碑(我爬到石碑旁樹上)
遭上百慈祐宮+警力的優勢圍事、還有劈靂小組的濫權排除下
山門前這塊石碑 己遭慈祐宮以電鑽搗毀,碎裂成三片
聲援朋友中有二男二女遭逮捕,或不說明案由或說是妨害公務,後遭丟包野放永寧捷運站處理,連喊口號舉牌一次即遭濫權逮捕
一位男同學以合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質疑警方粗暴濫權違法
竟在警局遭濫權盤查,拒絕盤查,還遭上手銬腳鐐送進偵訊室
卻又突然遭某高層一通電話 就突然不盤查不作筆錄放出
違法濫權
新北市警方淪為黑金派系圍攻百年齋教普安堂、朱立倫拆廟滅佛下地獄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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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暴龍
慈祐宮"緩拆"普安堂的第一步就是?掉普安堂以往的歷史,看吧,這就是原始的石碑.
也許幾天後,就會出現慈祐宮版的普安堂歷史.
拆毀石碑影音: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200563783331972&set=vb.1680475485&type=2&theater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086664938039930&id=277581822281583
【給新北市長朱立倫以及三位副市長的公開信】
我在淡水竹圍曾經掛有一塊廣告招牌(如圖),是我跟新科市議員何博文的合照。
博文與我是中國時報(余老先生時期)的老同事,這張照片是今年年初拍的。
廣告掛出去之後,發生了幾件不太愉快的事。
首先,新北市政府通知廣告公司,說這塊廣告違環保法,要我們拆除。
我聽了,只是淡淡地跟廣告公司說,記下下達這個指令的新北市市府官員職稱、姓名,我保證他「二上」,即是,上新聞、上法院。
新北市政府裡的人聽了,應該是開會之後,慶幸還好沒有拆。
可是7月31日,我因為不─忍─老─友─何─博─文─被─黨─內─少─數─人─攻─訐,自行拆下這個廣告(如圖),其中內幕,這兩天另外跟大家報告。
然後是,租我廣告牆的黃先生,被檢舉屋頂有違建,要拆。
拆違建的公文是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大隊長馮兆麟發的。
說頂樓的違建面積為50平方公尺,這數字應該是用目測的,因為市府沒有人上去過。
屋主黃先生說,那其實是一個做來幫頂樓冷氣設備遮蔽陽光雨水的遮棚,已經存在十年以上了。
在我沒有參選新北市第一選區的立法委員前,黃先生的廣告牆以及頂樓遮棚,從來沒有被質疑過。
可是自從我跟何博文的廣告拉起來之後,黃先生已經屢次被新北市官府查這查那的,他有點不勝其擾。
8月4日(二),新北市政府在大樓一樓外面,貼了一張限令時間內自行拆除的公文,我想,是跟新北市長朱立倫,以及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陳伸賢、高宗正請教的時候了。
是這樣的:
1. 拆除公文裡的「違建」面積,我自己上去量過了,鐵板面積應為10.95平方公尺(如圖),而不是你們說的50平方公尺(官人,差五倍耶,饒了我們吧),就算要拆,也拆不到那麼多,此時,是不是要額外拆他個39.05平方公尺合法的建物,以求達到官府要求?
2. 根據「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黃先生頂樓的「違建」屬於第二條第(四)項「露天空調設備」,得免於查報。
3. 再根據要點的附表,在屋頂平台的露天空調設備,只要取得頂樓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是可以不拆的,黃先生就是屋主啊。
4. 好吧,再根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像黃先生所屬建物頂樓的這個冷氣機遮棚,應該是分類到D類的「一般性案件」,當然,如果因為是我馮光遠的競選廣告掛在這棟樓的牆面,因此被列入A類「優先拆除」,或B類「政策性案件」,那我也只有跟黃先生說對不起了,誰要他竟然敢支持像我這樣批判國民黨的公民。
結論:
國民黨的行政不公,向來是這個黨的招牌商標,長久以來,人民對於國民黨政府,似乎就只有行賄一法以求「花錢消災」,朱立倫市長,你在這方面的紀錄尤其出色(見圖)。
所以,朱立倫市長以及三位副市長,我現在鄭重的請教你們,如果一個像這樣的頂樓遮棚(新北市相信有數以萬計這類遮棚)想要不被拆,我其實很願意(痛苦地)打破我的原則,代替租我牆面的業主,跟你領導下的新北市政府少數相關官員「意思、意思」一下,不過我沒有做過這種事,所以呢,請你告訴我,這類的「意思、意思」,應該不會動用到許志堅規格的金條、名錶吧?可是就算是現金,大概要多少呢?
黑箱作業,一向也是你們國民黨的專長,可是這次,是不是在「意思、意思」這件事情上,你們勇敢地打破黑箱,讓價碼公開,也使得人民有所適從,這其實也是功德一件啊(流淚中∼∼∼)。
【補充】
反應熱烈,突然想到,請大家幫我估一個數字,像這樣規模的「意思,意思」,大概會是多少呢?
我相信很多
A. 做生意的
B. 比較有經驗的
C. 好管閒事的
D. 真正想幫我脫困的
E. 剛被情侶甩反正沒有什麼事做的
F. 才繳過規費心有不甘的
U. 被今年太陽曬得腦袋壞去的
C. 做頂樓加蓋的
K. 非常有意思、有意思的
提供出來的數字,加以整理之後,也許我們會知道國民黨治理下的新北市,公正的價碼是多少。大家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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