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這個
[1] [2]。
該不會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吧:「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台灣真是個社會秩序一塵不染的聖潔國度啊!乘這個機會,讓我們把窗子打開來,探頭出去仔細觀賞一下這個具有社會秩序潔癖的周遭吧,也看看我們身邊的同事、同學、親友、路人,看到沒!他們頭上都還有一圈光環呢!
我看這樣好了,乾脆再想個辦法,把陳為廷弄成政治犯,通緝他!
以下這張圖片,是 1849 年德勒斯登(Dresden)刑事警察局對作曲家理查.華格納(Richard Wagner)發出的通緝令。他是編號 652 號通緝犯,是個「政治危險份子」(politisch gefärliche Individualität)。相較之下,陳為廷只不過是個「社會秩序危險份子」(sozial gefärliche Individualität),這頂帽子戴起來太不夠氣派了吧!連個編號也沒有!
會想起華格納,是因為他今年跟威爾第(Giuseppe Verdi, 1813-1901)一樣,200 歲了。台灣到處都有人在演出威爾第,今年一共有三場他的安魂曲音樂會(愛樂、YMCA、北市交),就是還沒有聽到有人在排練華格納的歌劇。
華格納(1813-1883)出生於 19 世紀封建時代的歐洲(萊比錫)。在自由主義(
Liberalismus)的驅使下,這是個覺醒與革命的時代。30 多歲的他之所以被通緝,與其說他有什麼既定的政治思想,威脅到哪些王公貴族,倒不如說,因為他比別人還要白目。敢想、敢講、敢做、敢當。這一點跟陳為廷倒是有點像。當時,歐洲各地烽火遍野,正處於由封建到憲政的過渡時期,可說是「再一次的啟蒙」。對於從未經歷過「啟蒙」(
Aufklärung)的我們而言,恐怕很難想像,人權、自由以及憲法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別人施捨的,而是透過自己的認知與主張,挺身而出,流血流汗,才爭取得到的。對於過去那些勇於挺身而出的,像鄭南榕等人,但願我們起碼都還記得。
652) Wagner, Richard, ehemaliger Kapellmeister aus Dresden, einer der hervorragendsten Anhänger der Umsturzparthei, welcher wegen Theilnahme an der Revolution in Dresden im Mai 1849 (Bb. XXVIII, S. 220 und Bd. XXXII, S.306) steckbrieflich verfolgt wird, soll, dem Vernehmen nach, beabsichtigen, sich von Zürich aus, woselbst er sich gegenwärtig aufhält, nach Deutschland zu begeben. Behufs seiner Habhaftwerdung wird ein Portrait Wagners, der im Betretungsfalle zu verhaften und an das königl. Stadtgericht zu Dresden abzuliefern sein dürfte, hier beigefügt. 11/6. 53.
後記 2013-05-05
上回寫說沒聽到有人在排練華格納的歌劇,今天在路上碰到正在排練的演員,所以我錯了。詳見
[3]。
NSO歌劇《女武神》
NSO Opera—Die Walküre
2013/07/10~2013/07/14
主辦單位: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指揮/呂紹嘉
導演暨燈光設計/漢斯-彼得.雷曼
舞台暨服裝設計/蔡秀錦
齊格蒙/沃夫崗.史瓦寧格
渾丁/安卓亞斯.霍爾
佛旦/安德斯‧羅倫施遜
齊格琳德/陳美玲
布倫希德/依姆嘉德.費絲麥爾
佛麗卡/翁若珮
女武神/林玲慧、林慈音、林孟君、
范婷玉、張嘉珍、趙君婷、
羅明芳、鐘梓瑄
聲樂指導/艾希.凡魏、王佩瑤
★演出全長5小時,含2次中場
全劇德文發音,中德文字幕
Related Articles
[a] 2012-11-30 教育部關愛的眼神
[b] 2012-12-04 清大校方狗腿的眼神
[c] 2012-12-23 台藝大警總的眼神
[d] 2012-12-06 如果你不夠謹慎
[e] 2013-01-01 警察先生生氣了
[f] 2012-12-16 薪傳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12/losheng.html
[g] 2012-06-21 再多看蔡英文一眼 (1)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6/tsai-vision-1.html
External Links
[1] 轉貼「隨機綁小孩」訊息 陳為廷未查證遭函送,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2013-04-1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411/174703/
臉書社團「我住新竹市」上月28日貼出訊息,內容指稱:「新竹市公學新城乙區有發生隨機綁小孩的事件」,造成大量網友轉載,引起居民恐慌;警方訪查社區住戶、里長、管委會等查無此事,傳喚臉書社團管理人說明,發現管理人就是去年在立法院嗆教育部長蔣偉寧,引發社會關注的清大學生陳為廷。
陳為廷到案說,這篇文章內容是轉貼自張姓網友(30歲),出於好意才轉貼提醒網友,但內容未經證實。
張姓網友到案後,也交待不出事情來源,陳和張2人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罰,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
陳為廷坦言,當初未花時間向張男查證就po文,導致大家恐慌,未來會改進,但社團絕非刻意散佈謠言,只是想提醒網友。
[2] 我住新竹市 0411 聲明, 臉書, 2013-04-11
http://tinyurl.com/coed8ua
經警方介入調查,這起「新竹市抱小孩事件」,應屬謠言,請各位不用過於驚慌。
造成社會恐慌、及社區困擾,我們很抱歉。
我住新竹市做為一個地區社群媒體,日後若接獲類似訊息,會第一時間做更完善的查證、也會向警方備案。也希望網友能提供正確訊息,切勿以身試法。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一、我住新竹市粉絲頁在3/28晚間收到張姓網友來信,訊息稱:「今天保母跟我說在公學乙區外面有陌生男子騎著車隨便抱了小孩要走,還好小孩的家人有發現大叫,所以沒被抱走」。
管理員隨即將這則訊息po上粉絲頁,希望提醒網友。
3/29上午,接到里長、管委會電話,查證消息是否屬實、希望提供確切時間地點以調閱監視器。
我住新竹市粉絲頁隨即進一步向張姓網友詢問相關資訊。
3/29傍晚,張姓網友回覆留言,改口:「這並非親身經歷,而是轉貼朋友貼文」。我住新竹市管理員進一步請張姓網友提供消息來源,但張姓網友說他「找不到」。
警方第一時間至我住新竹市服務處作筆錄、也約談張姓網友。並請張姓網友回去再找。
一個禮拜後,警方再次約談張姓網友。張姓網友仍「找不到」消息來源。
警方遂將張姓網友及粉絲頁管理員,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二、我住新竹市粉絲頁並非刻意「散播謠言」,但在轉述網友訊息時,的確有疏忽。這點,我們願受法律裁判。日後若接獲相關訊息,會更盡責查證,也請網友提供正確訊息,勿以身試法。
再次向社會、及社區管委會致上歉意。
--
0328原訊息:
網友反應,新竹市公學新城乙區一帶,今天下午發生隨機綁小孩事件:
「今天保母跟我說在公學乙區外面有陌生男子騎著車隨便抱了小孩要走,還好小孩的家人有發現大叫,所以沒被抱走」
有小孩的大家多互相留意一下囉!
[3]
NSO歌劇《女武神》NSO Opera—Die Walküre, 2013-07-10~2013-07-14
http://www.ntch.edu.tw/program/show/2c90813838094ba101380e80c14800c2?lang=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