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會的前一天,他跟樂團、合唱團在北市交練習室總排 Poulenc 的《Gloria》(見〈恭喜!北市交合唱團!〉[a])。他說,曾經跟一位很有名的合唱指揮 Robert Shaw 共事,幾年前已過世。這個人是這樣做的,他讓合唱團把 "gloria" 念成 "glodia"。「He said, we never sing words. We make noises that better sound like the words under the acoustic environment of the music hall.」他接著補充道。有趣吧。這就是我想要討論的,因為我持不同看法,雖然當時只能配合。
這就是我所謂「斧底抽薪」的實例。這一份拿到台灣演唱的「貝九」第四樂章樂譜,應該是美國帶回來的。譜上 Mezzo 的部分,完全看不出來,貝多芬原來是怎麼寫的。紅色是我圈的,因為第一次看到的時候,看了很久,也想了很久,一頭霧水,這哪是德文? 合唱團的咬字問題,多在於子音。把拉丁字的 "R" 改成 "D" 的確是個「根治」的「療法」,可以有效矯治美國人對 "R" 的 flavour,不用再多次重覆、一再提醒 "R" 該怎麼唸。尤有甚者,他們往往還斧底抽薪,乾脆就把樂譜重新排過一遍,把歌詞都直接改為「程式碼」。我手上剛好有這種樂譜,那是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的第四樂章。在這種譜上,大家看不清楚原來的歌詞是在講些甚麼,只會看到「程式碼」。其實,計算機語音合成,基本上就是由 "noise" 過濾出 formants 開始下手的。而美國正是研究、實現語音合成的先驅。
每個國家的歌手,對於外文歌詞,都免不了因母語而衍生的特定「品味」。這是非常難以矯正的習慣。所以,德國人唱拉丁文都會具有「德國風味」。台灣的合唱團唱起拉丁字,則具明顯的「美國風」。打開收音機,聽聽 Radio Vaticana (梵蒂岡之音)的禱告文,Ave Maria, gratia plena, Dominus tecum, .... Pater noster qui es in coelis, sanctificetur nomen tuum, adveniat..... 我們也都猜得出來,這位修女來自何方,她的母語是甚麼語言。但是,我們都會接受那是拉丁禱詞,而且都聽得懂。語言學上,如果只考慮通訊的效率,那麼,對於每一個語音來說,重要的不是它的絕對音值,而是它跟同一語言裡其他音素的區別,也就是它們之間要有足夠的「距離」,以供區分(參見我另一篇短文〈ㄅㄆㄇㄈ、IPA 與德語發音〉[b])。這就是 Ferdinand de Saussure 所謂「透過區分來確定」(Bestimmung durch Differenzierung)的意涵。其實,這也正是現代數位通訊技術的理論基礎之一,與現代生活息息相關。
事實上,當拉丁文還是個 lingua franca 的時候,科學家發表論文也用拉丁文。直到 1809 年,住在德國的高斯(Carl Friedrich Gauß)還以拉丁文發表了 Theoria motus corporum in sectionibus conicis(Theory of the motion of the heavenly bodies moving about the sun in conic sections)。拉丁文「自身」就具有其廣泛的地域性在地特色。作曲家自然也不例外,雖然他們大多也要到義大利遊學一番。作曲的當時,所夾帶進去的,不免有地域性的音聲想像。Francis Poulenc 的法國人身分,自然也應該成為作品詮釋的考慮因素之一。
回到合唱團咬字問題。當合唱團咬字不清,該怎麼辦呢?我們會看到形形色色的各種對策。有些指揮會把 "gloria" 改成 "glodia",有些則把 "gloria" 改成 "gdoria"。有些「閱歷豐富」的合唱團員,甚至於很主動地扮演起自願性的「子音產生器」角色。站在這種合唱團員的附近,負擔很大,無法專心於音樂。我會建議所有的指揮都應該來站在他們的旁邊唱唱歌,親身體驗一下這種「負擔」究竟有多大,看看在這種環境下,音樂會不會更美好。我個人的經驗是,這些「子音」每一個都會刺穿到骨頭深處,壞了好心情,繼而壞了整個音樂。這種現象,我在德國也碰過。題外話,那個人其實跟指揮很熟,他也只是「閱歷豐富」,想幫個好忙,結果,因為他實在太有自信了,又不專心,不知道指揮一直在講他,終於惹火了指揮,大發脾氣。
合唱團裡,歌手之間絕對具有連動的效應,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合唱指揮在演出前,會去規定每一個人所站的位置。雖然用來「布樁」或「綁樁」的「力學」基礎不一,但是目的都在結構一個穩定的「合唱動力」,這是因為,他們之間是連動的。任何一個人都可能連鎖干擾到整個音樂的進行。例如,唱錯,本來沒什麼大不了,有時候甚至於一點也聽不見。但是,唱錯,可能對周遭的人造成很大的干擾,繼而骨牌式地,影響到整個音樂的進行。所以,我要音樂,我不要「子音產生器」。
有些指揮則會嘗試指定少數幾個人,在特定的樂句,發出特定的子音,以塑造整體的音響效果。這麼做,的確可以達到目的,但是我們必須考慮這幾個人的「音樂人權」。他們有權利享受原汁原味,他們有權利在音樂進行的過程中,思考歌詞內涵。這種做法雖然沒有「斧底抽薪法」那麼絕,乾脆把所有人的眼睛都遮起來,讓他們連原曲都看不到,但是,卻也某種程度遮蔽了少數團員的眼睛,有 programming 之嫌。訓練合唱團的時候,的確需要一些權宜之計。另一方面,卻也必須權衡,我們最終的共同標的,畢竟是音樂。而這個音樂,必須由這些人一起勾勒出來,要是他們的精神離開了音樂,那我們就頂多只能得到「次音樂」。
那麼子音該怎麼辦呢?我會說,唯一的、正當的途徑,就是教會大家這個外語。在沒有掌握這個外語的情況下,也是無論如何都只能得到「次音樂」。掌握曲目中的外語是緣木求魚嗎?的確很難。但是台灣的聲樂界在這方面所做的努力,以及所投入的資源,也實在太少。或問,有必要如此大費周章嗎?如果台灣多的是本國的經典作品,那的確沒有必要。問題在於,我們企圖經由這些經典的外語作品,學習西洋音樂的精髓,但是如果一直都只是點到為止,還是永遠難以一窺堂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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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12-05-11 ㄅㄆㄇㄈ、IPA 與德語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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