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

轉載:馮光遠, 〈公共電視這幾年的鬧劇為「國際醜聞」,龍應台,妳要怎麼辦?〉

今天看了這個。



馮光遠, 公共電視這幾年的鬧劇為「國際醜聞」,龍應台,妳要怎麼辦?, 2013-07-15
http://whiteeyeishere.blogspot.tw/2013/07/blog-post_15.html
(給大家好看)


「文化元年」15日及16日於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台北市金華街110號)舉行「文化部危機解密論壇」,這是今天稍早於月涵堂前面拍得的照片,是颱風造成的,並不是「文化元年」為了吸引大家來參加論壇而搞的裝置藝術,請大家不要誤會。下圖則是六場論壇的資訊。


編按:以下這篇文章,是我今天參加論壇之後,覺得必須補充的一些內容。
(沒辦法歸類)

 6月25日,公共電視的董事會終於組成,文化部長龍應台聲稱該日為「台灣公民社會勝利的一刻,公共電視有一個乾淨、全新的起點。

其實就在一個多月前的5月22日,龍應台還在立院接受國民黨立委呂玉玲質詢時表示,公視過去幾年的紛爭已成「國際醜聞」,如果公視的問題遲遲不能解決,她也贊成某些學者廢除公視的主張。一個被龍應台「指證確鑿」的「國際醜聞」,難道會因為董事會終於組成,也就煙消雲散了嗎?當然不會。

今天與明天,我所參與的「文化元年」,就文化部掛牌400天以來的施政,有個「失落的四百日 文化部危機解密論壇」討論會,其中今天下午檢討公共電視的「打開電視,要你好看:台灣公廣集團(TBS)的任務」,我覺得許多關於公視的問題都沒有觸及,所以在此整理了一個《國際醜聞》系列短劇,讓大家對公視問題有個初步的瞭解。

(醜聞一)
劇名:後宮政治
演員:盧非易(金浦聰政大同事)、陳勝福(金浦聰馬英九支持者、馬英九「台北市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林谷芳(馬英九「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董事)、周建輝(馬英九市長市政顧問)
本事:金浦聰與馬英九之特殊性關係,政壇人盡皆知,金浦聰過去這些年,做為台灣最有權力可是卻不必負任何政治責任的民主制度破壞者,掌控媒體,是他登上權力高峰之後,有系統進行的一件事。
他其中一個動作,就是佈局掌控公共電視。2008年,因為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人數為11-15人,馬英九上台之後尚有6個缺額,金、馬利用此機會,一次補足,增加包括上述4人在內的6名董事。這是公共電視整個亂局的開始,尤其是陳勝福的出場,根本就是醜聞的序幕。

(醜聞二)
劇名:多數暴力
演員:須文蔚(馬英九「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政大新聞系畢業)、廖元豪(馬英九助選員、政大教授)、林淇瀁(即詩人向陽、政大新聞系博士)、程宗明(政大新聞系博士)
本事:2009年5月,在林益世、洪秀柱主導下,修法將公視董事會席次擴大為17-21人。當年7月,以作弊手法(後來遭監察院糾正)再增加須文蔚等8名董事,目的在於利用優勢人數,將時任董事長的鄭同僚拉下馬,換上金、馬自己人當董事長,以控制公廣集團(公視、華視、原民台、客家台)。
於是,雖然公視董事長是任期制,但是新董事上任後,立即要求改選董事長,並且在88風災後第二天,8月10日,召開董事會,會中程宗明開第一槍。
從那一天開始,一直到年底,這些人心裡只有一件事,就是撤換董事長鄭同僚,可是就是換不掉。

(醜聞三)
劇名:惡意杯葛
演員:鄭同僚(公視董事長)、須文蔚、陳勝福等、新聞局(時任局長為蘇俊賓)
本事:「公民搶救公視聯盟」向監察院檢舉第二次增選董事(見醜聞二)過程作弊,監察院經過調查之後,於2009年12月對新聞局的審查過程提出糾正。2009年12月28日董事會開會,新董事臨時提案要求撤換董事長,雙方鏖戰至次日凌晨,會開到清晨三點多,法務發現,改選董事長乃重大議案,不可臨時提案,金、馬之人馬只好悻悻然鳴金收兵。(正直但白目的法務,後來被整得很慘)
鄭同僚於2010年1月根據監察院的糾正文,向法院申請假處分第二批增選董事獲准。須文蔚等8人被假處分,也就是說,這8人從此無法至公視董事會開會,陳勝福等第一批補選董事,又成為少數,從此這些人不至公視開董事會,致使董事會一再流會。

(醜聞四)
劇名:政治接管
演員:新聞局(時任局長為蘇俊賓)、陳勝福、鄭同僚
本事:根據內政部的「會議規範」,如果董事會一再流會,一個變通的辦法是,連續召開會議三次,至第三次如果人數還是不足,可以「少數成會」。於是從2010年1月開始,董事長鄭同僚援引上述規範,每個月召開三次會議,並於第三次以「少數成會」之方式議決預算、決算等重大事項。不料新聞局長5月以「違法公視法」,將出席會議的鄭同僚等董事全部假處分,不過此假處分6月時取消。然而,(一般相信)因為鄭同僚不願解除對須文蔚等董事的假處分,於是新聞局在7月下旬再度對鄭同僚等祭出假處分,並宣布陳勝福代理董事長。
陳勝福8月13日接手後,立刻撤銷須文蔚等人的假處分,金、馬人馬再度於公視大團圓。9月18日陳勝福召開董事會,以「不適任」為由,將總經理馮賢賢、執行副總鍾裕淵解聘,隨即改組華視董事會,並任命周建輝為華視總經理。

(醜聞五)
劇名:違法耍賴
演員:陳勝福、趙雅麗、周建輝、馮賢賢、龍應台
本事:2011年初,陳勝福已無利用價值,趙雅麗接任公視、華視董事長,並聘請曾任職中視、央廣的曠湘霞出任總經理。在此同時,馮賢賢於2010年年底,對公視提出「確認總經理職務關係存在」訴訟,這個「馮賢賢VS公共電視」的訴訟於2012年6月5日定讞,公視敗訴,因為法院認為合法的董事會,其出席人數必須以全體董事人數計算,不能扣除被假處分者,因此,陳勝福等接管之後歷次董事會的出席人數,均未達法定門檻,因此,「會議違法,決議無效」。
所以包括趙雅麗當選公視董事長、曠湘霞出任公視總經理、華視董事會改組、關尚仁出任華視總經理等決定均違法,整個公廣集團以違法之姿面世、運作,到今天(2013年7月15日)已達1067天。此時更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公視董事會自從公視敗訴後,連會議都不開了,也不辭職。

(醜聞六)
劇名:裝聾作啞
演員:龍應台
本事:龍應台於2012年5月20日出掌文化部,成為公視主管機關首長,可是她卻:
一、縱容公視董事會不開會(依公視法第20條規定,董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二、新聞局對鄭同僚等董事的假處分之相關訴訟,龍應台上任之後全部承接,可是最後全部敗訴。照說,公視應請鄭同僚等董事回去開會,但公視卻繼續不開會,龍應台部長對此也坐視不管。
三、2010年8月金、馬集團接管公視後,持續阻撓監事會行使職權,以致公視2010至2012年,連續3年之決算皆未依法由監事會簽核,2012年龍應台就任文化部長,對此違法決算仍然照單全收。
四、依法,第四屆公視董事會任期於2010年12月4日即已結束,龍應台於2012年5月20日上任時,公視董事會違法延任已超過一年半,可是龍部長不思解決此事,又拖延了13個多月,才讓董事會完成改組。

看了上述《國際醜聞》的六個系列短劇,再聽龍應台部長說,6月25日為「台灣公民社會勝利的一刻,公共電視有一個乾淨、全新的起點。」這句話時,我們必須指出,文化部必須嚴肅處理以金溥聰這個媒體敗類為中心,在過去這些年主導的諸多腐蝕台灣公共電視根基的惡行,如果對這些違法敗德的事情睜隻眼閉隻眼,龍應台的話就應改成「媒體人渣全身而退,是台灣公民社會無言的一刻,公共電視會有一個乾淨、全新的起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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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2-12-19 小林村滅得好!我剛好可以在公視搞文革!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12/tbs-pts-cultural-revolu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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