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政治當如是〉[a] 抱怨立法院的影音紀錄是花了納稅人大錢、用名牌設備所製作的「路邊熱鬧級」國會紀錄。真沒想到,他們也會覺得丟臉,竟然效法監察院,也想銷毀這些影音紀錄。
我要提醒的是,就現代的儲存媒體與技術而言,銷毀的程序,比永久保存還要昂貴。銷毀這些紀錄,就是意圖湮滅犯罪證據。
有那麼嚴重嗎?我要用另一種方式來回答這個問題。
本人謹此歡迎張安樂回國!台灣人民既然可以接受檯面上的「白道」,就毫無立場對所謂「黑道」品頭論足!他的回國可謂適時、適所。台灣人民在政治文化上的「潔癖」,向來都是假性、突發性、選擇性的。例如,對假發票的「潔癖」、對正義感的「潔癖」、對程序正義的「潔癖」…不一而足。而這些間歇性的突發潔癖,不見得比外號「白狼」的張安樂,還要具有說服力。(補記 2013-08-23。沒見過他的,建議看看壹電視的特別節目 [1]。)
以下轉載全文。亦請點閱原網址,因為我並未完整轉載所有圖片。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會後新聞稿】立法院請勿銷毀IVOD質詢影像! 並邀請全民參加幫立委質詢打分數活動, 2013-07-11
http://www.ccw.org.tw/p/18122
搶救全民公共資產立法院請勿銷毀IVOD質詢影像!並邀請全民參加幫立委質詢打分數活動
IVOD啟用四年,切勿銷毀全民資產!
《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本院院會會議錄影帶保存十年;委員會會議錄影帶保存四年。」自2009年02月20日立法院啟用IVOD議事轉播系統至今已到了第四年,在此公督盟強烈呼籲立法院資訊處請勿銷毀這些屬於全體人民的資產!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日前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因擅自銷毀大量檔案而遭彈劾,希望立法院千萬別步上後塵。
此外,目前規定非委員本人不得申請複製其錄影與錄音內容,且未經同意不得將影音記錄攜出院外或外借,明顯將立委發言認定為個人之智慧財產。但若依照《著作權法》規範,立法委員為公職人員,立法院質詢內容為「公文書」,並非智慧財產保護的範圍!且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各政府單位應主動公開「合議制會議之記錄」,且未具法定理由不得拒絕民眾閱聽!而《檔案法》規定紙本文書銷毀前應先進行電子儲存再行銷毀,IVOD影音記錄本身為電子檔案,是否還有四年銷毀的必要?
《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為立法委員自行制訂、通過,雖然不違反立法程序,但其中許多無其他法源且不盡合理的條文,也在這個「球員兼裁判」的過程中通過了。委員在享有憲法至高無上「言論免責權」的同時,是否負起相對應責任?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呼籲,立法委員應儘速檢討、完成修法!
《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
條文 條文內容
第1條 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貫徹議事公開,保障發言委員權益,特訂定本規則。
第2條 1. 本院院會及委員會會議實況,應全程錄影、錄音;影像之拍攝應顧及國會形象,以會議主席及取得發言權並在發言台發言者為主。影音訊號以不經剪輯,不加旁白,不設主持人之方式播出。2. 前項影音訊號不得做為任何形式之商業目的、廣告、促銷、宜傳、政治目的、選舉或訴訟使用。3. 第一項會議屬秘密者,不予攝影。第3條 本院院會及委員會會議錄影、錄音帶,非經院會或委員會會議決議,不得攜出院外或外借。第4條 1. 本院委員得備空白帶,以書面註明會議名稱、地點及發言時間,要求複製其本人發言之錄影、錄音。2. 他人發言之錄影、錄音不得要求複製,但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第5條 1. 本院院會會議錄影帶保存十年;委員會會議錄影帶保存四年。2. 前項會議屬公開者,其錄音帶於速記錄刊印公報後,保存一個月;屬秘密者,保存一年。3. 本國或友邦元首在院會演講之錄影、錄音帶,永久保存。第5-1條 本院程序委員會會議之錄影、錄音及播出,比照本規則有關委員會之規定辦理。第6條 本規則經提報院會後施行。
畫面中斷、找嘸影片、智慧型裝置IVOD看攏嘸!
另外《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影像之拍攝應顧及國會形象」竟成為議事人員能在發生衝突、關鍵討論與表決的時候切斷影像訊號的理由!當第八屆第三會期臨時會最後一天,執政、在野兩黨一早發佈甲級動員、在議事台前推擠的時候,觀看IVOD系統的民眾只能看見一片漆黑!僅能於事後由新聞媒體中看見立法院議事的「真相」。而IVOD議事系統也無法跟上時代的腳步,提供台灣超過700萬的智慧型裝置用戶觀看!據報導2013年智慧型手機與平版電腦在台普及率超過三成[1],等於超過700萬人每天人手一機,但IVOD系統仍然僅限於坐在電腦前面,使用IE或FireFox瀏覽器才能順利觀看!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現場打開智慧型手機,展示立法院IVOD網址上明確標示「本系統暫不支援行動裝置瀏覽,不便之處敬請見諒!」假設今天關心服貿協議等議題的民眾,當然希望能隨時隨地掌握立法院逐條審查的議事進度。這個「暫時」到底還要暫時多久?讓公民「見諒」多久?不支援行動裝置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四年前成功推動IVOD議事系統啟用,對公督盟推動國會公開透明是相當重大的突破,但啟用至今已過四年,卻仍然有許多不盡透明之處,如:畫面品質不佳、鏡頭僅對準質詢台與備詢台,無法有效監督議場內的協商動作,另外也希望立法院「跟上時代腳步」對IVOD資料進行電子儲存「委員們應該希望自己的表現能被保存下來吧!」
另外身兼言行官司小組評鑑委員的公督盟副執行長高茹萍指出,若在發生議事衝突時切斷IVOD畫面反而令人更有想像空間!而在立委評鑑運作時,無法查證到底是哪些委員動手,雖然依「無法維持議事秩序」向會議主席咎責,卻無法查明真兇。另外她也呼籲立法院全面、確實開放IVOD系統,因為其實非常多的民眾觀看IVOD後反而對立委印象大為改善,認真、專業問政的立委能真正攤在選民眼前,立法院實在沒必要擔心!
而公督盟IVOD評鑑小組委員魏澤民老師,調查同學觀看IVOD影片心得發現:直接觀看第一手的委員質詢影片,確實降低他們先前對「立法委員」形象的偏見,但系統整體使用起來相當不方便,包括「收音忽大忽小、影片後段消音狀況嚴重、議事中途畫面竟被切斷、每五分鐘強制登出」等現象,希望立法院改善!
[1] 中央社「台灣智慧手機及平板普及率走升」2012.07.26
突破11,000人次,公督盟繼續邀民眾為立委打分數!
公督盟自2009年第七屆第四會期推出「IVOD評鑑」以來,今年已邁入第八個會期,相當於一屆立委的任期時間,參與人次也突破11,000人次!平均每個會期超過1,500人次觀看立委質詢影片、以公民身份打下神聖的分數,成為立委評鑑當中20%的分數指標。本會期巡迴評鑑地點包括台北、宜蘭、新竹、台中、高雄,共計八場、涵蓋八個委員會,除了以上八個由公督盟主辦的固定場次以外,也歡迎各地公民募集人力、商借場地,由公督盟派出專業人員協助評鑑。除了希望能使參與IVOD的公民跨越不同族群與地區,呈現多元性,公督盟繼續邀請全國關心政治的公民一同參與本次評鑑活動!
時間 場次與地點
7.20(六) 09:00-12:00 台北 南華高中
7.20(六) 13:30-16:30 台北 南華高中
7.27(六) 14:00-17:00 新竹 交通大學
7.28(日) 13:30-16:30 宜蘭 宜蘭大學
8.03(六) 13:30-16:30 台中 逢甲大學
8.04(日) 13:30-16:30 高雄 義守大學
8.17(六) 09:00-12:00 台北 南華高中
8.17(六) 13:30-16:30 台北 南華高中
我們的呼籲:
1. 捍衛全民共同資產,立法院切勿銷毀IVOD影音記錄!並立及著手修法!
2. 改善系統運作缺失,革除黑畫面、消音、強制登出…還給民眾清晰流暢的議事系統!
3. 700萬人每天人手一機,IVOD系統擴及智慧型手機與行動裝置!
時間:2013年7月11日 (四) 上午09:3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6會議室
流程:
09:30∼09:35 開場介紹與會來賓
09:35∼09:45 來賓針對現行IVOD轉播系統、相關法規給予改善建議
09:45∼09:55 介紹立法院IVOD評鑑活動、場次及時間地點、IVOD評鑑心得分享
09:55∼10:00 記者發問時間
來賓:
施信民(公督盟理事長、台大化工系教授)
高茹萍(公督盟副執行長、台灣和平草根聯盟常務理事、公督盟言行官司評鑑小組委員)
張宏林(公督盟執行長)
[會後新聞稿2013/07/11發]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新聞聯絡:執行長 張宏林 0936-047-168
lohas.leo@gmail.com
公督盟政策部 曾雩(ㄩˊ) 0935-742-167
sirleydolphin@gmail.com
公督盟政策部 黃莉婷0936-373-169
litinghuang.shirley@gmail.com
電話02-2367-1571 傳真 02-2364-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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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3-05-06 政治當如是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5/better-political-discourse.html
External Links
[1] 白狼辯統獨 2014七合一大選一觸擊發特別節目,
壹電視/王欣怡: 張安樂 (白狼/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 段宜康 鍾年晃, 2013-07-0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_7ZZUBR1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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