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同時,台灣人民或自詡、或期待躋身「已開發國家」之林… 但是如果我們老實一點去思考,台灣其實還深陷於「未開發世界」… 好吧,「開發中」好了。
試問,裝設路燈會牽涉到多少單位?是否純粹是硬體跟電費的問題?如果問台電,按照規定裝設的路燈,路面照度多少、演色性有什麼要求…?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答得出來。如果問都發局處,路燈與都市計畫的關係,大家來猜猜看會有幾個人答得出來。再問問看交通部局處,關於路燈的事情,他們搞不好會直接跟你講,那不是他們管的… 以此類推。這就是台灣,非常典型的台灣。喔,差點忘了,也一點要問問看「台灣人民的意見代表」(民意代表),大家想必更是心知肚明,結果會是什麼。
在一個有政府的地方,裝設一盞路燈需要會辦的相關單位應該有很多,包括能源政策、電力需求與配電安全的總體考量、交通安全的專業考量、都市規畫的特色與美學考量、在地居民與在地文化的主見…(當然還有許多我現在想不到的)。在這所有專業考量的協調合作之下,才裝設一盞路燈的世界,就叫做「已開發世界」,無論這裡有多窮,「經濟」是多麼停滯不前,它就是個「已開發」的地方。如果在一個地方,它的路燈是綁樁用的,它的都更是「拚經濟」用的,它對路燈的要求只是「亮不亮」跟「要花多少錢」,那麼無論這個地方多麼闊氣、多麼「現代化」、多麼「高科技」,它就是個「未開發」或「開發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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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4-03-13 小新聞,大議題 (2):強迫中獎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4/03/small-news-big-issue-002.html
[1] 選舉路燈費 台電追討告贏了, 聯合報記者何炯榮, 2014-03-0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519322.shtml
據台電調查,彰化縣有一半路燈是不合法,多數是「選舉路燈」,選前討好民眾大肆架設,選後公所無力負擔電費擺爛,三年前台電展開追討,但有六個鄉鎮公所堅持不認帳,台電只好興訟。最近一審官司全勝,雖有五個鄉鎮還要上訴,但台電有信心追討到第一階段的八千九百萬元黑帳。[2] 私設路燈 台電怒告13鄉鎮, 蘋果日報記者孫英哲、鄧惠珍, 2012-11-02
這是台電首度針對選舉路燈,向鄉鎮公所興訟追討欠費,六鄉鎮是員林、埔心、鹿港、埔鹽、福興、秀水,欠費七百卅六萬至二千四百多萬元。
埔心鄉長徐平圳說,路燈是一筆爛帳,台電營運嚴重虧損,不知開源流節,只會找鄉鎮公所開刀,因路燈是民眾居家安全所必需,鄉公所只好概括承受,但埔心是窮鄉,哪有財力一次拿出一千多萬元?
員林鎮長張錦昆說,員林因鐵路高架化、一八四公頃市地重劃,發展迅速,與大村、埔心、永靖、社頭等鄉交界處的建案也多,許多路燈怎麼冒出來的,鎮公所也搞不清楚,要求台電應清查並釐清責任。
台電彰化營業處電費經理張火城說,因監院糾正,台電清查路燈電費是不得已,三年多前展開普查,彰化十多萬盞路燈有一半不合法,全縣廿六鄉鎮市僅彰化、芬園的路燈盞數與台電的入帳盞數大致相符。
張火城說,溝通後,有十三鄉鎮同意分期攤繳,台電對其餘十一個鄉鎮興訟追討,訴訟中有五鄉鎮表明願意和解,剩下員林等鄉鎮有待繼續溝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02/34614610/
台電彰化營運處普查縣境內逾十萬盞路燈,竟有超過四萬盞是私設路燈,立即對私設路燈的鄉鎮公所追討電費,上周對賴皮不付款的十三個鄉鎮公所,向法院聲請給付電費之訴,但暫時不會對私設路燈斷電。[3] 私設路燈有違政府形象且安全堪慮 台電將協助各地方政府妥處, 台電公司新聞廣場
推說「不知誰裝的」
法院昨開庭,台電彰化營運處為打贏官司,不但聘請律師,且動員多名公司主管到庭,但鄉鎮公所仍抱著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態度,推說台電公司的調查數字有誤,或否認私設路燈,昨天竹塘公所代表出庭時,還推說:「這些燈不曉得是誰來裝的。」
因被告公所多達十三個,彰化地方法院分由四名民庭法官審理,被台電列為欠費賴皮大戶的員林鎮公所昨天表示,「真的是冤枉啊,這些被台電清查出來的私設路燈,該所真的不知道是哪個單位裝設的,台電怎能硬要叫公所埋單,太不公平。」
台電彰化營業處副處長蕭錚指出,彰化縣僅彰化市、二水鄉、田中鎮三鄉鎮無欠費,其它鄉鎮經協調已陸續還款,甚至分期付款,另有十三鄉鎮拒不付款,其中欠費大戶為員林鎮公所欠一千九百九十二萬元,其餘十二個公所分別為溪湖、二林、鹿港、福興、田尾、秀水、竹塘、埔鹽、埔心、永靖、芳苑、溪州。
http://info.taipower.com.tw/news/news2055.htm
近年來為降低彰化地區線路損失率,經台電公司彰化區營業處分析及現場巡查後,發現私設路燈及路燈瓦數以多報少的情況頗為嚴重。經統計,私設路燈須辦理增設者計4萬多盞,容量不符路燈需辦理用電容量變更者有2萬多盞。
台電表示,私設路燈因未依規定申請,且未經台電公司檢驗合格即自行接電使用,除與「電業法」第43條「應經檢驗合格,方得接電」之規定不符外,在安全上也有極大風險。
目前台電在不影響交通安全之情形下,對無帳照射私人場所燈具共4190盞,已採取強制剪除方式處理。另為考量各地方政府財源不足,彰化區營業處除先由各級主管拜訪各鄉鎮市首長和建設課主管說明溝通外,並於100及101年多次行文各公所並副知彰化縣政府,請公所向縣政府爭取經費或編列預算積極配合辦理增設和容量變更手續,俾覈實計收電費。另於今(101)年3月3日去函各公所最後重申,為免觸法涉訟及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務請於3月底前完成增設及容量變更手續。
台電指出,目前社頭鄉公所提出採分期付款方式繳付,台電彰化區營業處已同意配合辦理;另地方政府如向上級主管機關(縣政府)申請補助或將所需費用編入下年度預算,台電也同意所增加之費用,俟預算核撥後再行繳付。
此外,台電建議地方政府可向政府爭取補助改為LED燈,以節省路燈電費開支;另也可參考埔鹽鄉公所經鄉代會通過辦理中的模式,採取民間及企業認養方式辦理,以彌補路燈電費之不足。
發言人:李鴻洲 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67
Email:u769669@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黃甘杏 組長
聯絡電話:(02)2366-6668
員林的田中央巷,工廠眾多,道路狹小,是否考慮道路拓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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